甘肅省水利廳水利管理局

甘肅省水利廳水利管理局始建於1976年,其前身為甘肅省水利廳農田水利局,是水利廳直屬的具有行政職能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縣級事業單位。2017年8月加掛甘肅省河湖管理中心,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規計科、灌溉科、工程科、河道科、水庫科、信息科、經管科等9個科室,並設定由水利廳批准的甘肅省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水利管理監察支隊,現有在職職工75人。水利管理局是水利廳直屬的具有行政職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負責全省的河道、水庫、堤防和灌區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和保護。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承擔全省河道、堤防和灌區、水庫(閘)等水利工程的行政執法。
2、指導跨市(州)、跨流域(區域)水利設施、灌區及河道的管理工作。承擔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和行政許可審批。承擔由省水利廳協調、仲裁涉及水利設施及河道方面的水事糾紛、水利工程重大災害事故搶險救災和事故調查處理。
3、承辦全省水利管理綜合規劃和河道堤防、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采砂、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泵站建設與改造、節水灌溉、鹽鹼地治理、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和專項縣建設、末級渠系改造等專業規劃編制並參與項目可研、初步設計、實施方案的技術審查等工作。
4、承辦全省河道堤防、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節水灌溉、鹽鹼地治理、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末級渠系改造等水利項目的建設管理。
5、負責全省灌區、水庫(閘)、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確權劃界、註冊登記等運行管理和水利風景區管理工作,指導全省灌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灌溉試驗工作。
6、負責全省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指導灌區基層民眾管水組織建設。參與全省水利工程重大課題研究、技術引進和水利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套用。
7、負責全省水利工程供水業務費、河道采砂費的收繳和使用管理。組織協調全省電力提灌工程用電按計畫的管理。參與擬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8、承擔全省河湖管理保護的支持保障和技術支撐等工作。
9、指導灌區等水利工程信息化建設。
10、承擔全省水利管理信息資料的收集、分析和統計。
11、負責全省水管理單位行風建設工作。
12、承辦省水利廳和省河長制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廖贊:黨委書記、局長
張有俊:黨委委員、調研員
張亞莉:副局長
楊柱賢:黨委委員、副局長
徐輝:副局長
邱浩:黨委委員、副局長
賈緒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魏宏慶:黨委委員、副局長、甘肅省河湖管理中心副主任
張慶: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曉春:調研員
盧社娟:副調研員
王克紅:副調研員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廣場南路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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