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水利廳基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

甘肅省水利廳基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下稱:水利廳質檢站)成立於1992年,隸屬於甘肅省水利廳質量安全與監督中心管理,機構設定在甘肅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水利廳基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站
  • 地點甘肅省
  • 成立時間:1992年
  • 屬性:非盈利
簡介,其他事項,

簡介

現有職工13人,儀器設備80餘台(套),試驗室面積500多平方米,能夠開展水泥、鋼筋、砂石骨料檢測、混凝土配合比試驗、防水材料檢驗、混凝土抗滲試驗、混凝土抗凍試驗等19大類100多項試驗檢測工作。具有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資質證書和甘肅省建設廳質量管理局頒發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資質證書,是具有獨立向社會出具公正檢測數據的省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
在省水利廳質量監督中心站的領導下,水利廳質檢站先後承擔了我省引大入秦水利工程、疏勒河水利工程、鹽環定揚黃工程以及多個大型灌區改造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質量檢測工作,在引洮灌溉工程現場還設立了現場試驗室,為我省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設質量提供了大量而詳實的第一手試驗檢測資料,同時,通過對在建工程的跟蹤檢測,最大限度的杜絕了工程質量隱患,提高了工程建設單位和工程施工單位的質量意識。檢測工作的開展也引起了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為我省水利工程建設做出了較大貢獻。
進入21世紀後,隨著我國及世界範圍內能源的短缺,我省的水電建設迎來了新的高潮。為配合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搞好建設期間的工程質量,從2004年開始,水利廳質檢站先後在永登大通河鐵城水電站、甘南迭部白龍江代古寺水電站、甘南碌曲洮河多松多水電站工程現場設立了試驗室,並派出具有多年試驗檢測經驗的老同志親臨工地現場開展工作。多年來,工地現場的試驗檢測人員對工作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對工程建設期間的原材料和施工過程的中間產品進行嚴格的質量把關,贏得了業主和施工單位的好評。
為配合我省大型重點水利工程引洮工程的建設,水利廳質檢站在引洮工程總乾渠中段的7#隧洞出口設立了楊家川試驗室,負責為引洮工程7#、8#洞的工程建設進行質量檢測。在檢測期間,除了進行常規的各種試驗檢測以外,根據我站多年來積累的試驗研究經驗,對7#洞C45F200W6高性能管片預製混凝土配合比進行了方案論證和最佳化組合,提交的混凝土配合比在實際生產中實現了施工工藝優良、管片質量優良和成本價格低廉的目的。 為配合甘肅省水利廳石羊河流域管理局做好工程建設期間的試驗檢測工作,在武威市設立了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工程檢測試驗站,並派駐專業試驗人員進行現場指導。近年來,水利廳質檢站還發揮自身高級人才多和試驗儀器設備精良的優勢,先後又承擔了引洮工程建設有關防水材料的試驗檢測和引洮工程下段混凝土骨料質量的試驗研究等課題。
2009年,甘肅省水利廳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中心正式成立,水利廳質檢站將在廳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中心的領導下,積極配合政府做好我省水利工程質量檢測與監督工作。同時,為了進一步發揮自己資質全,人才多,設備精,技術先進的長處,以科學發展觀理論為指導,解放思想,開拓市場,創新機制體制,服務工程實踐,為我省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做出更大貢獻。

其他事項

(一)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掛靠省水利廳。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負責全省水旱災情發布,指導、監督重要江河和水庫的抗洪搶險工作;負責編制全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編制18名,其中:主任1名(由副廳長兼任)、副主任5名。後勤服務人員數3名。
(二)設立省水庫移民工作局,為省水利廳直屬行政單位。負責全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負責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工作;按職責開展全省新建、擴建、除險加固水利水電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協調全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包括以發電為主的新豐江等七大省屬水庫移民和安置在本省的三峽工程外遷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其機構編制另行核定。
(三)水利水政監察局,為省水利廳直屬行政單位,正處級。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地級以上市的水事糾紛;依法徵收水資源費及其他費用;指導區域、流域水行政執法。其編制和領導職數另行核定。
(四)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省水利廳負責水資源保護,省環境保護廳負責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廳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省環境保護廳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省水利廳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當與省環境保護廳協商一致。
(五)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省水利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省國土資源廳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廣東海事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省水利廳牽頭會同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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