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

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

疏勒河流域位於甘肅省河西走廊西端,流域面積4.13萬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年降水量47-63mm,年蒸發量2897-3042mm,年平均氣溫6.9~8.8℃,屬典型的內陸乾旱氣候。流域年水資源總量為11.34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總資源量為10.82億立方米(疏勒河幹流多年平均徑流量為10.31億立方米;石油河多年平均徑流量為0.51億立方米);與地表水不重複的地下水資源量為0.52億立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
  • 地點:甘肅省
  • 類型:管理局
  • 內容:疏勒河流域水資源
地理位置,水利工程建設,直屬部門,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地理位置

疏勒河發源於祁連山脈的崗格爾肖合力嶺冰川,經青海省天峻縣、甘肅省肅北縣、玉門市瓜州縣敦煌市,由東向西曾流入羅布泊,幹流全長670公里,為甘肅省三大內陸河之一。流域內轄昌馬、雙塔、花海三大灌區,承擔著玉門市、瓜州縣22個鄉鎮、6個國營農場134.42萬畝耕地的農業灌溉和甘肅礦區等單位的工業供水、轄區生態供水及水利發電供水等任務。

水利工程建設

經過多年大規模的水利建設,尤其是疏勒河綜合開發項目的建成,已初步形成以蓄、引、調、排為主的骨幹工程體系。灌區有昌馬、雙塔、赤金峽三座水庫,總庫容4.722億立方米。有乾渠17條445.86km,支幹渠11條116.77km,支渠120條548.10km,斗渠619條1105 km,農渠6247條2950 km,已形成較為完善的灌溉系統,是甘肅省百萬畝以上大型自流灌區之一。

直屬部門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疏勒河項目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甘政辦紀〔2004〕11號)精神和甘肅省編委《關於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甘機編髮〔2004〕2號)、甘肅省編辦《關於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意見》(甘機編辦函字[2008]4號)精神,2004年6月,將酒泉市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整建制併入甘肅省河西走廊(疏勒河)農業灌溉暨移民安置綜合開發建設管理局,組建成立了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與甘肅省河西走廊(疏勒河)農業灌溉暨移民安置綜合開發建設管理局一套機構兩塊牌子,是具有水行政管理職能的流域管理機構和事業性質的準公益類水管單位,地級建制,隸屬省水利廳。

職能部門

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建管局)內設黨政辦公室、組織人事處(加掛外事科技處牌子)、計畫財務處、總工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處(加掛水政監察支隊牌子)、工程管理處、灌溉管理處(加掛信息化管理中心牌子)、農經開發處(加掛移民安置處牌子)、環境保護處、駐蘭辦事處、紀委、工會、團委。下設水庫電站管理處、昌馬灌區管理處、雙塔灌區管理處、花海灌區管理處,均為縣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685名,其中:公益類崗位事業編制150名,自收自支編制535名。

主要職責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08]131號)精神,甘肅省疏勒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建管局)對疏勒河流域水資源實行統一規劃、統一配置、統一調度、統一管理、合理開發、綜合治理、全面節約和有效保護。
1、負責《水法》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流域管理政策和規章制度;
2、負責流域綜合治理,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編制和修訂流域水資源規劃、水中長期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協調流域內水利工程的建設、運行、調度和管理;
3、統一管理和調配流域水資源,制定和修訂流域內控制性水利工程的水量分配計畫和年度分水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4、負責流域內水資源的保護、監測和評價,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規劃並協調地方水利部門組織實施;
5、統一管理流域內主要河道及河段的治理,組織制定流域防禦洪水方案並負責監督實施,指導和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6、統一管理流域內地表水、地下水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制定並實施節水政策、節能技術標準。組織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和水費的徵收工作,指導流域內水政監察及水行業執法,協調處理流域內的水事糾紛;
7、負責流域內的綜合經營開發,按照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經營機制的要求,組織實施大型灌區的水管體制改革工作;
8、承擔省政府及省水利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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