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長

廳長

廳長是中國幹部行政級別中一個職務,級別為廳級。正廳級幹部(地市級幹部)是高級幹部,例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是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廳長
  • 定義:為中國幹部行政級別中一個級別
  • 正廳級幹部高級幹部
  • 例如:公安廳廳長、教育廳廳長
簡介,詳細內容,流行詞,相關資料,

簡介

廳長:
正廳級幹部(地市級幹部):為高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深圳市副市長)
各地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無錫市市長)
部隊正師職幹部(如1軍後勤部部長、34師政委)
副廳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副職幹部(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廣州市教育局局長、江寧區區長)
各地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湛江市副市長)
部隊副師職幹部(如35師副政委、179旅旅長)

詳細內容

當下的行政職位稱謂:廳長。清末始見,清末改變官制,新設機構以“廳”為名的,其官名稱不一,或用舊官名員外郎、左右丞,或稱廳丞宣統元年(1909),設軍咨處,外內有總務廳,設軍咨使。此廳又分四廳,各置廳長一人。自此廳長之稱漸多,辛亥革命後,北洋政府時期,省級各部門的行政機關,省的司法機關,都叫廳,如警察廳、民政廳、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等。廳的首長元首均稱廳長。國民黨政府時期,行政機關及其長官官名相沿不變。唯司法機關改稱法院。主管亦改稱院長。
當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有省級機構設有辦公廳、人事廳、公安廳、交通廳、水利廳、林業廳、農業廳、環保廳、教育廳、文化廳、廣電廳、民宗局、民政廳等廳長。

流行詞

廳長一詞,流行於近幾年。這裡的“廳”,不是行政部門,而是指家裡的“客廳”。“廳長”指的是兩公婆鬧彆扭,其中一個被趕出房間,在客廳睡覺,一般指的是老公。這也是“妻管嚴”的一種現象。
另外,“廳長”還指買不起房的人,沒有房間,只能和人合租,自己睡在客廳里。這個詞也是對房地產市場房價高漲的一個諷刺。

相關資料

正廳級的大學校長、正處級醫院院長,這樣帶有濃重行政意味的稱謂在長沙將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崗位等級,比如現在某正廳級的大學校長在管理崗位上對應的是三級職員。”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稱。
2011年8月22日,長沙市召開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動員部署會,並制定出台了《長沙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
從“排排坐分果果”到競爭上崗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社會組織,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骨幹力量。截至2010年底,長沙共有528家事業單位,近14萬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又可分為以下幾類: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而其中,包括了衛生、教育、文化等在內的從事公益服務的又占到絕大多數。
根據安排,2011年8月底到10月底各事業單位進行崗位設定及聘用,相關部門進行崗位工資增資測算,制定相應方案,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2011年11月底前完成崗位設定、聘用及審查認定、備案,進行全面總結,完成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工作;2011年12月份開始兌現工資。
“因此長沙的方針是 甩掉兩頭、留下中堅 ,這次的崗位設定先從涉及人數最多的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入手。”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
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劍飛坦言,長沙事業單位改革整體上還比較滯後,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問題較為突出,沿自於黨政機關的管理模式、工作人員職務的終身制等機制已逐漸不能適應事業單位實際和發展需求,影響了單位健康發展和工作人員積極性、主動性的發揮。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通俗地講,當下的事業單位仍然是吃大鍋飯,講資歷,“排排坐分果果”,改革後將引入競爭機制,每個單位到底有多少個座位,你適合哪個座位? 必須通過競聘,沒競爭上,將按未聘人員安置,經過再培訓後符合條件再上崗。“崗位設定最大特點就是職務等級工資制(與人結合,待遇隨人走)轉變為崗位績效工資制(與崗位結合,待遇因崗而定,隨崗而變)。
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有利於對事業單位轉換用人機制,實現“兩個轉變”:即由固定用人向契約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涉及實施的單位範圍為: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全額、差額、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均納入實施範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企業所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納入實施範圍。實施的人員範圍為: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術人員。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參加首次崗位設定。事業單位崗位類別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
根據《長沙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試行)》,長沙市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分為8個等級,即三至十級職員崗位。事業單位現行的正廳級正職到辦事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三到十級職員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高級崗位分7個等級,即一至七級,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包括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其中技術工崗位分為5個等級,即一至五級,依次分別對應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
據統計,登記在冊的市直事業單位528家,按省里規定,不列入崗位設定管理範圍的市直事業單位122家;列入第一批實施範圍的單位22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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