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30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條例
- 頒布時間:2004年03月30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大常委會
2004年3月30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2004年3月30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務院《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森林病蟲害...
甘肅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 (2018年7月28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第一條 為了有效防治林業有害生物,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務院《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
本條例所稱森林病蟲害防治,是指對森林、林木、林木種苗及木材、竹材的病害和蟲害的預防和除治。第三條 森林病蟲害防治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第四條 森林病蟲害防治實行"誰經營、誰防治"的責任制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
修訂《甘肅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條例》,制定和完善符合國際慣例和國內、省內實際的防治作業設計、限期除治、防治成效檢查考核等管理辦法。完善重大生物災害聯合會商制度,及時通報情況、交流信息,共同研究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建立跨區域、...
依據國務院頒布的《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的《甘肅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條例》以及有關政策法規,管理和指導全省林業有害生物測報、檢疫和防治工作,積極參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地方性法規的立法...
條例名稱:甘肅省林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施行公告: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1號)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4月1日 條例條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林業生態環境,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
主要職能:(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及《甘肅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2)、依法履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測報...
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及《甘肅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林業有害生物測報、防治、檢疫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能,組織、指導全州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全州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體系,適時發布林業有...
《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甘肅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國家林業局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國家林業局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甘肅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
在發生嚴重森林病蟲害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除治,防止蔓延。第八條 進行勘察設計、修築工程設施、開採礦藏,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確需占用或者徵用林地的,按照《甘肅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依法批准占用國...
(一)宣傳執行國家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本條例;(二)組織實施完成年度植樹造林計畫;(三)嚴格執行森林年度採伐限額,採取措施節約木材、燃料;(四)開展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檢疫工作;(五)組織林副產品的開發利用,...
河南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實施辦法 (1993年7月19日豫政文〔1993〕260號公布,1998年4月9日豫政〔1998〕16號第一次修改,2005年3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0號第二次修改,2011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號第三次修改) ...
國家林業局局長 周生賢 二○○五年 五月二十三日 第一條 為了及時處置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控制林業有害生物傳播、蔓延,減少災害損失,根據《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植物檢疫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林業...
第十三條 凡生產、經營、運輸林木種子、苗木、繁殖材料及擁有應施檢疫的木材、林產品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檢疫法規規定到所在地的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申請產地檢疫或調運檢疫,辦理檢疫手續。鐵路、交通、郵電、民航、公安...
條例全文 張掖市農田防護林建設管理條例 (2023年8月31日張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23年9月27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
各調查單位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森林病蟲防治檢疫機構報告森林病蟲害調查情況。第八條林業主管部門制定的造林規劃設計方案,必須有森林病蟲害防治措施。對經常性發生森林病蟲害的地區,實施以營林措施為主,生物、化學和物理防治相結合的綜合 ...
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林業有害生物,保護林業資源,維護林業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各林政檢查站在查驗木材運輸證明的同時,應當查驗植物檢疫證書。第十條 鐵路、交通、航運、民航、郵電、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配合森林植物檢疫機構開展檢疫工作,防止危險性森林病蟲害的傳出和傳入。第十一條 各級林業...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治理林業有害生物,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務院《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為了加強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保護黃山市松林資源,維護自然生態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4月17日黃山市第七屆...
(五)野生動植物保護、護林、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檢疫的設施;(六)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基礎設施。第三章森林保護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森林病蟲害測報中心和測報點對測報對象的調查和監測...
為了有效地防治森林病蟲害,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林業發展,根據國務院《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森林病蟲害防治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