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生態環境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甘南州合作市當周南街117號 
  • 局長:羅永誠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州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地方性法規和州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州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生態環境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協助調查處理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牽頭協調較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市)政府對一般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全州污染減排目標措施落實。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負責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縣(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省級及州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許可權審批、申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貫徹執行國家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全州相關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配合做好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礦山開採、水電項目、公路建設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依法對全州各類自然保護地開展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草原沙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按國家、省上要求配合做好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以及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州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貫徹國家和省上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生態環境監測規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州級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與管理。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執法監測。組織對全州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州級生態環境監測網和全州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州級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一)組織開展中央、省、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組織協調開展中央、省、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對各縣(市)及州直相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工作,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加強全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宣傳,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州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落實國家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的政策措施。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安全,建設幸福美麗新甘南。

內設機構

機關黨委、辦公室、規劃財務審計科、政策法規與宣傳教育科、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科、水生態環境與應急管理科、土壤環境與自然生態科、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二級機構

(一)甘南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州級生態環境保護許可事項的執法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依法統一行使甘南州範圍內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轉辦、督辦、查辦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環境破壞的投訴、舉報;依法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固體廢物、噪聲、核與輻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承辦州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甘南州核與輻射環境監督監測管理站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各類伴有輻射的建設項目、設施的環境日常監督與管理以及物件的申請登記與建檔;負責對一切伴有輻射的項目和活動導致的環境影響的日常監測;負責輻射環境水平的常規監測和污染源的監督監測;編制年度輻射環境質量報告書;負責輻射污染事故污染狀況監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回響中的應急監測,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及事故後的環境恢復監督監測,參與解決因輻射污染引起的民事糾紛;負責城市放射性廢物庫的管理和運行;負責核技術套用設施及輻射項目退役和退役後的監督管理與監測;對放射性物質運輸活動過程中的環境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協助轄區海關對放射性物質、設備、廢物進關的監督;開展輻射環境領域的科研及輻射環境保護的宣傳與教育工作;完成省環保廳交辦的任務和州環保局委託和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三)甘南州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環境應急相關政策、法規和制度,監督檢查全州環境應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情況,制定全州環境應急工作計畫;督促指導全州開展環境風險源管理,構建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全州環境風險源資料庫,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髮展進行預測、預報、預警;指導協調全州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調查、監測,信息發布、收集、報告和預警等相關工作;督促檢查各縣(市)政府和企業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評估、備案;參與涉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評估論證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各縣(市)政府和企業定期開展環境應急處置演練;負責全州環境應急人員培訓,組建和管理全州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組織實施環境應急回響,處置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指導開展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故的進行調查、處罰;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州環境保護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甘南州環境污染源監控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運行維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州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的收集和處理工作;承擔全州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的有效性審核及綜合分析工作;根據監控數據,協調調度相關科室和單位開展現場核查處理;指導全州各級環保部門開展自動監測數據在違法排污處罰、排污費徵收、總量核定、排污許可證管理、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和其他污染防治中的套用。

現任領導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局長:羅永誠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史程順、桑德加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生態環保督察專員:郭宏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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