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瑞金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瑞金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是瑞金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金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 主管部門:瑞金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省委、贛州市委和瑞金市委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要求。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指導文化旅遊領域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和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活動,負責全市重點文化、廣播影視、旅遊設施規劃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紅色旅遊、全域旅遊,指導協調假日旅遊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活動;規劃、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和美術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市場發展,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權力事項,對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市場經營及安全生產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市場。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協調組織“掃黃打非”等專項治理行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組織指導對外文化旅遊領域交流與合作,綜合協調文化旅遊領域涉外事務,推動瑞金文化走出去;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領域人才培養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實施有關工作;制定實施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等領域人才規劃和政策措施;抓好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等領域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發展環境的宣傳和推介;落實高層次人才參觀市內公辦旅遊景點優惠政策。
(十三)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電影行政事務,指導電影放映工作。
(十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監管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依法負責著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監督管理全市印刷業。
(十五)指導文化旅遊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業務工作,對A級旅遊景區、A級鄉村旅遊點、星級酒店、星級農家旅館和其他旅遊建設項目進行監管指導;負責市內旅行社資質的初審。
(十六)依法對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擬訂文化市場有關安全生產政策,組織制定文化市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依法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娛樂場所和營業性演出、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文化系統所屬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文物保護單位等文化單位和重大文化活動、基層民眾文化活動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負責文化市場和文化系統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確定的安全生產宣傳任務,組織協調廣播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重大宣傳活動。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戴橘子:瑞金市文廣新旅局局長
劉權:瑞金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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