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瑞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瑞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工作部門,位於瑞金市金都大道188號,為正科級。現有在編人員128人(行政編制105名,保留工勤編制5名,事業編制24名),設象湖分局、葉坪分局、壬田分局、沙洲壩分局、雲石山分局、九堡分局、武陽分局、謝坊分局、瑞林分局、黃柏分局、澤覃分局、丁陂分局等12個基層分局。

瑞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瑞金市金都大道18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和標準化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同級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規劃和政策;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較大以上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推動“地方政府負總責”“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工作的落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負責全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負責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對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吊銷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責令相關企業辦理經營範圍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相關部門出具的行政建議函,依法責令相關企業辦理變更、註銷登記手續。
(五)負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協調指導和監督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
(七)負責落實認證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完善全市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認證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與檢驗檢測工作。
(八)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負責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侵害消費者權益、商品或服務違法違規、國內商品貿易領域和涉外商務領域違法違規、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負責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無照從事涉及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配合應急管理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督促指導企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負責組織消費環境建設,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九)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產品質量安全監察、監督;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十)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加強涉及安全生產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負責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深化燃煤鍋爐治理,對鍋爐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執行環境保護標準或者要求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單位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十一)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負責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負責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組織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接待等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藥品監督管理相關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實施執業藥師準入制度。
(十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四)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監督實施化妝品等其他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承擔全市醫療機構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管;承擔使用環節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組織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負責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負責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職責組織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七)落實國家、省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項。
(十八)依法對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以及中介服務收費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各類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性措施,以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負責推行明碼標價和涉農、涉費公示制度,指導行業價格自律;負責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等不正當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承擔反壟斷調查及組織執法工作;按規定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九)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全市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執法;組織查處市場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負責規範全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二十)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配合實施相關職業資格準入工作。
(二十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要求,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使用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完善藥品、醫療器械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諮詢等服務,實現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提高全社會智慧財產權和風險防範意識。
6.推進地方產業發展。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主攻工業”和質量強市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地方特色產業質量提升與品牌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的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體系。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公安機關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領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加強對中藥飲片、醫療機構中藥製劑質量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好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負責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市工商局、原市質監局、原市食藥監局)劃轉和委託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服務類事項的審批和辦理工作。負責市本級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工作。落實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依法依規做好市本級企業名稱核准、企業退出、撤銷行政許可、股權質押、備案登記、法院凍結、檔案(含書式和電子)管理工作,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報送統計報表工作,為公檢法司、紀檢、組織部門、審計、稅務和其他單位查詢並提供相關信息和數據。承擔市本級許可權的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公司類)許可及餐飲經營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餐飲經營單位許可、藥品零售許可、藥品(零售)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工作。負責市本級許可權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等相關資格許可及登記審批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將上級和本級有關行政審批的政策、措施告知並指導市行政審批局執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以上事項行政審批之後的監督檢查。
5.與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市委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執行。

內設機構

黨建辦
負責承擔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各黨支部的黨建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統戰等工作;負責本單位日常紀檢監察工作。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機要、信息、統計、保密、信訪、綜治、政務信息、重要會議、信息化建設、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裝備、基本建設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財務股
負責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工資發放工作,負責各類資金、非稅收入、個人所得稅等申報審批和代扣代繳工作。
人事股
負責承辦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法規股
負責組織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執法案件核審和法制宣傳等工作;指導辦案單位行政執法工作。
食品安全協調應急管理股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贛州市關於食品安全監管的政策法規,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指導並協調鄉鎮食安辦開展相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工作。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食品生產經營領域、保健食品安全形勢,貫徹實施食品生產經營、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辦法,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協助、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檢測。
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管股
監督實施有關藥品流通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管;負責對醫療機構使用單位藥品的質量監管;監督實施藥品零售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和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購銷監管;負責藥源性興奮劑、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管;負責藥品安全應急處置。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管理。
網路交易與廣告監督管理股
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監督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工作;協調配合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行業協會工作。
市場秩序與智慧財產權股
負責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負責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負責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拍賣行為監督管理。
負責調查研究各類市場主體的發展與管理情況,研究制定市場主體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以及協調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擬訂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負責組織推進商標戰略。承擔專利侵權判定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並實施監管。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擬訂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推進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和運營平台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推進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推薦省政府專利獎。承擔專利統計分析工作。
登記註冊監管股(查處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辦公室)
負責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和指導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全面推行企業登記信息、公示信息‘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負責各類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推進信用分類管理制度建設;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市場監督管理各基層分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質量認證股
組織實施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認證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有關工作;負責質量統計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各類檢驗檢測機構。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管理。組織和參與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工作。
標準計量股
組織實施計量標準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有關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負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工作;負責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標準化和計量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工作;報告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
擬訂和執行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明碼標價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配合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辦公地址

瑞金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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