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商務局

瑞安市商務局

根據《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瑞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溫委辦〔2011〕48號),設立瑞安市商務局(以下簡稱“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是主管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安市商務局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地點:瑞安市
  • 職能範圍: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調整,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經濟對外開放戰略和開拓國內市場發展戰略,協調經濟對外開放布局;擬訂並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
(三)負責按規定承擔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各類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標準化、信息化
(四)負責推動內外貿融合,推進國內外市場的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
(五)負責全市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負責成品油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推廣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的使用。
(六)負責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參與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配合相關部門推進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全市藥品、醫用器械倉儲管理
(八)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和酒類流通、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九)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我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在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
(十)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負責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規範機電產品出口秩序;指導國家、省和溫州市級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建設。
(十一)指導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國際服務外包工作,推動國際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推進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
(十二)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推動產業調整和技術升級;指導和組織對外招商工作,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十三)負責對企業境外投資實施管理與監督,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本市公民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四)負責綜合協調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件的應訴應對及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有關產業安全方面工作;負責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和對外貿易的智慧財產權工作;貫徹執行有關反壟斷法律法規,依法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做好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貿易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五)推進我市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合作,促進經貿聯繫;牽頭組織赴國(境)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聯繫境外瑞安商會。
(十六)負責協調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做好商務工作有關事項;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督查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政務信息、宣傳、信訪、安全保衛、外商邀請和接待等有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建設;圍繞機關重點工作開展調查研究;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重要批示件;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及商務發展扶持資金、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商務出國(境)團組申報工作;負責境內外展銷、招商重大團組的隨團後勤保障工作;組織有關商務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工作。
(二)商貿市場科
擬訂商貿流通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擬訂並組織實施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培育和規範城市商業設施建設;承擔百貨業等傳統流通業態行業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流通體制和流通企業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按規定承擔成品油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廣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的使用;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
擬訂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進流通領域標準化建設;承擔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組織解決市場運行的重大問題;負責肉類、食糖等國家儲備的收儲和投放工作;指導“三綠工程”,承擔“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管理;協調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負責藥品儲備及緊急調用等相關工作;承擔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有關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依法協助上級商務部門開展涉及我市經營者的集中、壟斷行業等調查,並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承擔商務領域行政綜合執法;負責生豬定點屠宰工作以及屠宰行業的行業指導和管理;負責商業相關行業協會的指導;指導開拓城鄉市場、促進消費升級;指導管理拍賣、典當、租賃、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負責行業統計工作,分析行業經濟運行並提出建議;指導商貿行業職業道德建設。
(三)對外貿易
擬訂並實施全市對外貿易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制定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的規劃和階段性重點市場開拓的計畫;組織實施“以質取勝”戰略;負責組織境內涉外經貿展銷會、洽談會、交易會和審核外貿出國團組;負責整頓進出口市場秩序,規範進出口企業市場競爭行為;指導、協調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工作;負責對台小額貿易的管理;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協調全市對外貿易業務,指導全市加工貿易工作,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監測、分析進出口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參與出口商品質量管理、商標管理,推進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實施名牌戰略;貫徹國別政策,處理雙邊和多邊貿易關係事務;協助處理國際貿易糾紛;負責申報和爭取上級各項外貿扶持資金。
指導機電、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技術改造;組織全市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企業研發項目的資金申報、鼓勵類項目的進口貼息;轉報技術、易製毒化學品和兩用物項進出口;參與協調全市服務貿易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服務外包的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外包的政策和鼓勵辦法;推動國際設計、服務外包發展和平台建設;承擔全市服務外包的統計和分析工作;推進文化產品出口。
依法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收集境外貿易壁壘信息,建立並完善預警網路和機制;協助上級商務部門組織開展涉外產業損害調查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產業安全預警機制;指導我市企業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協助海關對出口監管區、報稅倉庫的審批、管理;負責實施出口基地發展戰略,指導出口基地工作。
(四)外商投資管理
參與制定全市外商投資的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外商投資的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工作並開展相關招商活動;建立全市外資項目招商系統,加強外商投資項目庫和招商網路建設,對重大項目進行跟蹤和促進;負責外商投資政策諮詢和本市投資環境的宣傳介紹;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承擔外資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全市外商投資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指導、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參加境內外貿易展銷會、洽談會;指導、協調市國際投資促進中心工作;聯繫浙江省瑞安經濟開發區、各功能區的有關外商投資工作。
(五)對外經濟合作科
擬訂並執行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組織境外經貿展銷會、洽談會和交易會;負責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投資等經濟合作的統計分析;負責我市企業境外投資實施管理與監督,指導境外投資發展工作;承擔本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市內優勢產業到境外開展加工貿易、資源開發、設立工業園區、建立國際行銷網路、開展跨國併購、設立專業市場及產品行銷展示中心;負責境外企業和機構的年檢、年審、信息服務和交流工作;協助處理境外經貿類糾紛;指導、協調市國際商會,聯繫境外瑞安商會。
(六)行政審批科
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的審批;負責加工貿易契約的審批;承辦企業境外投資的初審與上報工作;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負責酒類商品經營企業備案;負責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許可;負責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和新建、遷建、擴建加油(氣)站(點、船)的初審;負責典當企業及分支機構設立申報。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市外經貿局的職責。
(二)劃入原市經貿局的內貿管理和對外經濟協調職責。
(三)劃入原市勞動保障局的公民境外就業管理職責。
(四)取消已由上級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增加擴權強縣改革中上級政府規定應該由縣(市、區)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六)加強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加強商品市場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規劃城鄉商業網點,建立和完善農村市場體系
(七)加強全市經濟對外開放戰略與對外開放布局研究,促進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推進國際服務貿易平台建設。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行政編制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職責分工
1、市發改局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改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2、關於藥品流通管理的職責分工。市商務局是藥品流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發展;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依法負責藥品流通企業的準入管理和藥品流通監管,藥品流通過程中涉及質量與安全的,按相關標準進行監督實施;涉及藥品流通管理工作的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不變。
3、關於電子商務發展的職責分工。市經信局承擔推動電子商務信息化套用職責,市商務局承擔推進電子商務流通方式發展職責。
(二)原市外經貿局所屬的市國際商會(市國際投資促進中心)人(含離退休人員,下同)、財、物整建制劃給市商務局。
原市經貿局所屬的市畜禽屠宰管理所人、財、物整建制劃給市商務局,原市經貿局所屬的市工貿行業管理辦公室商業行業管理崗位人員、市經貿局代管的企業離退休人員、財務資產等隨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編委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編委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曹軾
副局長:方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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