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安全

產業安全

產業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產業安全是指國內產業在公平的經濟貿易環境下平穩全面協調健康、有序地發展,使我國產業能夠依靠自身的努力,在公平的市場環境中獲得發展的空間,從而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全面、穩定、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所謂產業安全是指一國在對外開放的條件下,在國際競爭的發展進程中,具有保持民族產業持續生存和發展的能力,始終保持著本國資本對本國產業主體的控制。產業安全一詞有兩種含義:一是從國際貿易領域提出的,是指在開放的經濟體系中,一個國家地區的特定產業如何在國際競爭中保持獨立的產業地位和產業競爭優勢;二是指產業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即生產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業安全
  • 特徵:戰略性、綜合性、系統性
  • 類型農業安全、工業安全
  • 影響因素:《產業安全理論研究》
類型,特徵,影響因素,應付對策,

類型

1.根據產業安全的發展態勢,可以將其分為靜態的產業安全和動態的產業安全。
2.從生產要素角度可以將產業安全劃分為資源安全、技術安全、人口安全和市場安全。
3.從區域角度可以將產業安全劃分為國內經濟安全和國際經濟安全。
4.從產業角度劃分為農業安全、工業安全和金融服務業安全等。

特徵

1、戰略性;
2、綜合性;
3、系統性;
4、層次性;
5、緊迫性;
6、動態性。

影響因素

產業安全理論研究》
產業安全的影響因素相當複雜,基本上可以歸納為產業外部環境因素與產業內部因素。
產業外部環境因素
其中,產業外部環境是影響產業安全的重要因素,主要是指產業的生存與發展環境、政府的產業與外資政策,以及跨國公司外國直接投資進入國內市場的資本、技術、管理等狀況。
《產業安全理論研究》《產業安全理論研究》
產業的生存與發展環境
產業的生存與發展環境如何決定著產業內原有企業是否願意繼續從事該產業以及新的資本是否願意進入該產業,對於該產業的競爭優勢以及生存與發展的可能性與空間有著重要的影響。
(1)要素條件。資本、技術、原材料以及勞動力生產要素是任何產業生存與發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這些要素的成本、質量及其可得性將直接影響產業內企業的生產和管理及其產品的質量與競爭力,進而影響產業的競爭優勢以及生存與發展的可能性與空間。
(2)市場容量與需求狀況。市場容量與需求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產業的生存與發展環境。如果市場規模足夠大、需求旺盛,產業內企業就會在本國具有相對寬鬆的發展空間與較大的發展餘地。反之,如果市場容量相對有限、需求明顯不足,產業內企業受制於市場規模與需求無法進一步發掘自身潛力時,就有可能轉而積極向國外市場拓展。例如,以對外直接投資形式進入東道國市場,在企業自身獲得更大生存與發展空間的同時,可能會對東道國競爭產業的生存與發展構成威脅。
(3)市場競爭程度。市場競爭程度決定著產業生存與發展環境的長期變化趨勢,激烈的市場競爭會敦促產業內企業積極致力於技術開發和創新,而且還會迫使企業積極向海外投資,以拓展發展空間。另外,從市場競爭結構看,如果國內市場呈寡占競爭格局,企業會格外重視競爭對手的策略與行動,一旦某寡占企業開始向國外投資擴張時,其他競爭者會競相跟進,以維持競爭均衡態勢。由此可見,產業國內競爭程度高將會有利於產業拓展其生存與發展空間。
政府的產業與外資政策
一國政府的產業政策安排及其有效性對國內產業安全狀態有著重要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產業政策安排能否有效地管理與規範產業外部投資者的進入行為,從而使市場競爭保持在相對合理的範疇內,既保持市場一定的競爭性,又防止過度競爭而加劇產業內競爭壓力;
第二,產業政策安排能否使國家產業結構保持相對合理,能否避免調整剛性,根據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做出調整,以維持其競爭力。
(2)外資政策。
各國政府的外資政策無非體現為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以稅收工具為表現形式的對外資的各種優惠措施;二是對外資進入產業、地域、股權等做出的種種限制性規定。
外資政策對國內產業安全的影響主要表現在:第一,稅收優惠政策是否適度,既能達到鼓勵外資進入的目的,又防止外資過多盲目進入,導致過度競爭;第二,限制性產業導向政策能否確實有效地規範外資進入人並加強對其監管,確實起到防止外商投資衝擊國內產業、威脅國內產業安全的作用。
跨國公司與外企
隨著國際投資自由化的不斷發展與各國市場開放力度的不斷加大,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形式進入東道國,不可否認,其先進的技術與管理對東道國經濟產生了積極的示範效應,而且國內競爭的加劇對於提高民族產業的競爭力,進而提高本國的整體發展水平與競爭力,也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必須指出,在利用外資過程中可能出現跨國公司憑藉其雄厚的資本與先進的技術、信息、管理及行銷方面的優勢,通過各種方式形成對國內某些產業尤其是重要產業的控制,由此導致對東道國產業安全的威脅。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國家經濟命脈是否被外資所控制,即外資進入東道國重要產業的深度和廣度是否保持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這將決定東道國政府對國家經濟命脈與重要產業是否有足夠的控制能力。
產業安全產業安全
第二,國內市場結構狀況,如果外資已占據某特定產業主要的市場份額,必然會對產業內東道國企業的發展空間與前景產生限制,會在一定程度上壓制本國產業的成長和發展;
第三,國內產業結構是否安全,主要是指在開放經濟背景下能否建立起足以抵禦外部經濟波動與風險的產業結構,能否主要依賴自身力量獲得發展;
第四,國內產業技術是否安全,主要是指本國技術是否具有自主研發與持續創新能力,能否為本國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產業與主導產業的發展提供重要技術支撐,不斷實現技術升級,如果重要產業與主導產業主要依賴進口技術,那么,產業安全程度必將受到極大威脅。
產業內部因素
產業內部來看,影響產業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產業集中度和產業的制度結構等。
產業集中度
根據產業經濟學的基本觀點,集中度是反映產業控制力的一個重要指標。產業集中度可以用規模最大的前幾家企業占產業總產量或市場總銷量的比重來衡量。產業內本國企業的集中度越高,所占總產量或總銷量的比重越大,本國企業對該產業的控制力就越強,產業就越安全。
產業的制度結構
產業的制度結構主要是從制度層面考察產業內部是否具備抵禦外部風險與威脅的能力,涉及產業內部的制度安排以及相關的技術和管理問題。如果在一個產業內建立了健全、完善的制度,具備自主研究開發主導技術和持續創新的能力以及科學的管理手段,產業因此對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具備足夠的控制力,在國際競爭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那么,即使外國跨國公司憑藉其雄厚的資本與先進的技術優勢進入東道國該產業,也不足以實現對該產業的控制,產業安全不會受到威脅。反之,產業安全就很容易受到威脅。這就要求政府從制度層面健全與完善產業內部的制度結構,以最終提升其競爭力與抵禦外部威脅的能力。

應付對策

產業安全
制訂產業安全的政策措施和健全相關制度。維護產業安全是目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是保護國內產業安全和長遠發展的必要條件和手段。從維護產業利益和國家長遠利益來看,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和健全相關制度應主要考慮以下一些內容:
加強調查研究和借鑑國外經驗的工作
維護產業安全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應當積極向國際經驗學習和借鑑。要加強世貿組織規則和國際慣例的研究,掌握新的貿易和技術標準。加強與境外同行的學習交流,總結經驗,擴大思路,創新方法,制訂中國一整套我國產業安全工作和應對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和措施。
積極開展產業損害預警工作
加強產業損害、進出口秩序預警應對工作,設立預警協調機制。貿易救濟措施主管部門要指導產業、中介組織和地方主管部門對未立案的產業受損情況定期進行調查研究,積極開展預警工作,大力開發和積極運用預警資源,把產業安全工作前置化,指導行業和地方及早開展貿易救濟措施工作,儘量降低或縮短產業的受損程度和期間。
做好受損產業的跟蹤工作
加強受損產業的指導和協調,要把促進這些受損產業恢復發展工作作為保護國內產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我們還要注意抓住國內重點產業和重點產品如化工等產業安全工作。建立跟蹤機制和統計制度,把指導行業開展產業安全的工作逐步提高和深化。積極引導產業建立貿易救濟聯盟形式。貿易救濟聯盟是一種企業間適應激烈的貿易競爭的自救組織形式,它以社會中介機構的身份行使組織權,影響企業,達到自我保護的目的。聯盟對企業的支持主要通過信息諮詢、培訓、科研支持以及貿易爭端中形成合力等形式維護會員和產業利益來實現。聯盟多以中小企業共同組建實體聯盟為主,覆蓋企業多,對產業保護力度強,及時對進口產品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採取措施,保護聯盟企業的利益。
創新市場準入制度。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積極指導調整和最佳化產業結構工作,提高產業綜合競爭能力。要在保護國內產業安全工作中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和落後技術產業、企業退出、轉優機制,防止過度重複建設。要建立一套評估指標和技術指標,促進優勢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有前途、有需求產品的發展。限制和不支持落後產業的進入和發展。有鑑別、有目的、有區分地保護和支持受損產業的恢復和發展。
建立中國的貿易保護體系
要制定適當的配套措施,與進口限制相協調,適當保護國內特定產業。對高技術產業汽車產業、重點農產品產業等,要協調運用配額和許可證管理,加強合法保護。要制定適當的配套措施,與保留的補貼項目相協調,適當保護國內產業。我國政府保留了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允許的多項補貼項目,包括地方預算可以提供給嚴重虧損的國有企業補貼,一定範圍的稅收減免國家政策性銀行貸款,用於扶貧的直接撥款和貸款,科研開發基金,部分基礎設施基金,減免稅退稅,重要能源產品補貼,為失業者提供就業機會的企業所得稅減免,高科技企業以及貧困地區企業等所得稅減免。要運用好這些規則,適當保護國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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