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隨著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不斷加強,對於安全技術、裝備和服務的要求得到日益重視。2010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中明確了“把安全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保護、個人防護、災害監控、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研發製造,作為安全產業加以培育,納入國家振興裝備製造業的政策支持範疇。”。這是首次以國務院檔案形式提出“安全產業”概念,也確定了安全產業的涵蓋範圍,對安全產業用途的專用性、服務對象的特定性都給予了清楚的界定。
《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再次提出把安全產業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戰略產業,要求整合安全科技優勢資源,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
根據國務院檔案精神,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積極培育發展安全產業,大力推動國家有關安全產業發展的戰略部署。2012年,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安〔2012〕388號),明確了"安全產業是為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活動提供專用技術、產品和服務的產業。",提出了培育安全產業市場、規範安全產業市場秩序、大力推進“科技興安”戰略、鼓勵集團化和專業化發展、加速構建安全服務體系、積極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加大人才培養力度等重點任務。確定了充分發揮正常扶持作用、鼓勵多渠道加大產業投入力度、加強組織協調等保障措施。計畫到2015年,初步形成門類比較齊全的安全產業體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產業法規標準體系,安全產業市場規範有序、良性發展;研發並推廣套用一批具有基礎性、緊迫性的重大技術裝備、科技成果,建立一批產業技術成果孵化中心、產業創新發展平台和產業示範園區(基地);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安全產品研發、製造和服務企業,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市場影響力的品牌;全社會安全保障能力顯著提升。
定義
安全產業是為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活動提供專用技術、產品和服務的產業。
性質
現階段,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正處於生產安全事故、職業病等易發、多發的特殊時期,迫切需要安全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儘快形成完善的產業體系,提升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保障能力,滿足全社會對安全健康與穩定的新需要,使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職業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礎上。加快發展安全產業,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是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要支撐,是以人為本、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安全產業是以滿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安全發展重大需求為基礎的產業,關係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大局,對於保障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隨著安全發展理念逐漸深入人心,為了更好地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減輕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的危害,政府和企業的安全投入都將逐步增大,安全產業專用產品和服務的需求將進一步擴大,安全產業市場空間廣闊,成長潛力巨大,將成為新的經濟成長點。
套用
以發展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防護、災害防控及應急救援等技術和產品為主要方向,大力開發推廣先進、高效、可靠、實用的專用技術和產品,推進同類產品通用化、標準化、系列化,推動服務模式創新。
(一)安全技術與產品
1.先進安全材料。重點開發先進防火阻燃材料,耐高(低)溫、耐壓、耐腐蝕材料,防靜電、抗輻射材料,可有效降低職業健康危害的專用材料等。
2.個體防護產品。重點開發先進、安全、實用、可靠、人性化設計的具有耐高(低)溫、耐腐蝕、防毒、防塵、防火、防輻射等功能的個體防護產品。
3.監管監察執法設備。圍繞提升監管監察依法行政效率,增強執法人員對事故災難和職業危害掌控能力,重點開發監督檢測、現場執法與調查取證分析等高效、科學、便攜、直讀式設備。
4.安全感測產品。針對核放射性物質、危險化學品、生化危險品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及超溫超壓超速等各類危險有害因素,重點開發監測、檢測、探測、檢驗、報警裝置和儀器,以及針對火災、地震地質災害、傳染中毒等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測探測報警儀器。
5.專用安全產品或部件。重點開發先進的交通運輸裝備防撞系統、限速裝置、安全氣囊等安全功能部件;各類工具機設備中使操作人員與危險部件實現人機隔離的安全部件及安全聯鎖裝置;高危場所防爆電器、高壓容器泄壓閥等專用安全產品或部件。
6.本質安全工藝技術及裝備。重點開發自動化、信息化水平高,可減少現場作業人員、降低危險品線上存量,減少危險因素,實現高危場所遠程控制操作的本質安全工藝技術和裝備(產品)。
7.安全監控管理信息系統。推進信息化建設,圍繞物聯網等技術套用,重點開發礦山、油氣田、尾礦庫、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消防、交通運輸、特種設備設施、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安全監測監控管理系統。
8.應急救援裝備。重點開發各類場所安全逃生、避險系統,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供電等設備和移動平台;高層與大體量地下建築、交通樞紐、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等滅火救援裝備;空中、水上、陸上、地下機動應急救援裝備、機動應急醫學救援平台;危險品泄漏、放射性污染、中毒傳染應急處置設備;安全、便捷的醫學救援、應急淨水等儀器設備;遇險人員生命探測與搜尋定位、災害現場大型破拆、救援人員特種防護用品和器材等救援裝備。
(二)安全服務
圍繞市場需求,推動安全服務機構規範發展,提高安全支撐能力。重點開展安全技術諮詢、推廣、展覽展示,宣傳教育培訓,應急演練演示,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事故技術分析鑑定以及針對安全的工程設計和監理,保險,設備租賃,融資擔保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