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暉區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方案

《珠暉區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方案》是珠暉區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16日實施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暉區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方案
  •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16日
  • 發布機構:珠暉區人民政府
主要依據,工作目標,實施範圍,主要內容,保障措施,考核標準,

主要依據

根據依據《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建城〔2018〕25號)、《衡陽市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規檔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標

2021年6月底前完成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各項啟動工作,2021年完善國家節水型城市資料,2022年3月完成國家級節水型城市資料申報初審,2022年6月完成國家級節水型城市資料申報終審,2022年12月底前通過國家聯合檢查組驗收。

實施範圍

珠暉區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實施範圍為珠暉區中心城區。

主要內容

1.健全組織機構。工作方案的制定,使各有關部門能夠統一思想、形成合力,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對照《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標準和要求,按照責任分工,各負其責、齊心協力,紮實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2.明確目標任務。根據《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指標項,起草的《珠暉區創建國家級節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將各有關部門涉及的工作責任、工作內容進行了分解,使各部門明確了任務分工、實施步驟及創建要求,確保珠暉區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有序推進。
3.細化工作步驟。第一階段:組織部署,宣傳發動,全面啟動創建工作。第二階段:詳細摸查,分項落實。第三階段:重點整改,全面推進。第四階段:檢查完善,自評申報。第五階段:做好準備,迎接國家考核組檢查驗收。
4.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擔當。二是加強溝通協調,落實明確任務。三是聚焦難點重點,合力攻堅克難。四是抓好關鍵環節,嚴格落實責任。五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保障措施

1.協調督導組。負責統籌、組織和協調創建各項工作;負責制定工作計畫、工作方案和各項管理制度;負責與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上級部門及各有關創建單位的聯絡和協調工作以及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項目建設組。負責統籌協調節水設施項目,組織實施各類新建、擴建、改造的節水項目,以及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和小區,提高節水基礎設施各項指標。
3.資料籌備組。負責資料的收集匯總、台賬製作,撰寫成套申報材料以及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總結等。
4.資金保障組。負責審批並及時撥付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經費,確保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5.宣傳報導組。負責製作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影像資料及開展相關創建工作的宣傳、報導。

考核標準

綜合節水指標:
1.萬元地區生產總值(GDP)用水量(立方米/萬元)。低於全國平均值的40%或年降低率≥5%。統計範圍為市城區,不包括第一產業。
2.城市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城市非常規水資源替代率≥20%或年增長率≥5%。
3.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制定供水管網漏損控制計畫,通過實施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老舊管網改造等措施控制管網漏損。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10%。考核範圍為城市公共供水。
生活節水指標:
1.節水型居民小區覆蓋率≥10%。
2.節水型單位覆蓋率≥10%。
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升/(人日))。不高於《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50331)的指標。
4.節水型器具普及。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定期開展用水器具檢查,生活用水器具市場抽檢覆蓋率達80%以上,市場抽檢在售用水器具中節水型器具占比100%;公共建築節水型器具普及率達100%。鼓勵居民家庭淘汰和更換非節水型器具。
5.特種行業用水計量收費率達到100%。
工業節水指標:
1.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萬元)。低於全國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統計範圍為城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2.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83%(不含電廠)。
3.工業企業單位產品用水量。不大於國家發布的(GB/T18916)定額系列標準或省級部門制定的地方定額。
4.節水型企業覆蓋率≥15%。
環境生態節水指標:
1.城市水環境質量。城市水環境質量達標率為100%;建成區範圍內無黑臭水體,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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