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書記
中組部新聞發言人證實,王亞麗被認定為“造假騙官”,中組部與
中央巡視組、河北省有關方面一起對該案進行了查處,王已被免職,並移送司法機關。
被稱作“一身是假”的王亞麗,是如何一路過關斬將,從一名普通的農村女子,一步步升遷至團市委副書記?當地相關部門在王亞麗升遷中是如何審核把關的,為何沒有及時發現其身份及檔案造假?
2003年至2007年,王亞麗曾任
鹿泉市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其間,
張國亮任該市市委書記,特偵組進駐石家莊市後,曾多次傳訊已調任
辛集市委書記的張國亮。
對此,張表示坦然接受調查:我也被她騙了。
“如果不是太貪心,王亞麗還會升官。”3月1日,石家莊下轄的辛集市市委書記張國亮感慨。
2009年6月之前,王亞麗是石家莊市優秀後備幹部、最年輕的市政協常委,曾當選市“十佳女傑”和“十佳女鄉長”,位居團市委副書記,“前途無量”。
張國亮認為,如果不是意圖侵占他人億萬財產,遭當事人持續舉報,王亞麗的造假身份將很難被發現,“當個副市長也有可能”。
後備幹部
3月1日,
張國亮書記說,若非時任石家莊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的
張振江等領導大力舉薦,他不會同意王亞麗出任開發區黨委書記。之前,我都不認識這個人,聽都沒聽說過。
張國亮回憶,2003年9月,張振江至少兩次跟他說,王亞麗是個很有能力的後備幹部,要找個機會重用,並推薦她主持開發區工作。
此前,2002年8月,王亞麗作為石家莊市委組織部下派的掛職幹部,任
鹿泉市開發區科技副主任,正科級。當年下派
鹿泉的7名幹部之中,王亞麗是唯一女性。
張國亮稱他曾與王亞麗有簡短接觸,對王並無好感,“好告狀,喜搬弄是非,喜表現好邀功,性格張揚,與開發區其他的領導經常鬧意見”。
2003年9月,7名幹部掛職期滿,除王亞麗被
張振江推薦留下任職外,其他人均調回。
張國亮稱,他曾與市長一起去找張振江,希望說服他放棄推薦王亞麗,但張振江稱也是受人之託,“推不掉”。最後折中的方案是讓王亞麗任開發區黨委書記,而非作為一把手的主任。
下派幹部的檔案由地級市
市委組織部管理,王亞麗在
鹿泉掛職期間,她的檔案並未轉到鹿泉。張國亮認為,正是這個原因,讓
鹿泉市錯過了對王亞麗檔案履歷的審核。
他介紹,按程式,王亞麗要想以後備幹部成為掛職下派幹部,必須由所在單位領導舉薦,並由市委組織部考核通過。王亞麗能作為後備幹部,應是
西柏坡紀念館書記耿振環和館長趙貴世向市委組織部大力舉薦的結果。王此前任館長助理。
認為對王亞麗了解不夠,
張國亮說他曾致電西柏坡紀念館,館長趙貴世對王的工作能力大加讚賞。
一名接觸到王亞麗案辦案組的市公安局領導透露,2007年4月,時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耿振環、趙貴世,向
市委組織部推薦王亞麗出任團市委副書記一職。而耿趙二人在接受調查時稱,他們的推薦,是時任石家莊市人大副主任
張振江的授意。
造假履歷
“在任命幹部時只唯上不唯實,才讓王亞麗一路通關。”石家莊市政府一幹部說。
2003年9月,王亞麗被正式任命為
鹿泉開發區黨委書記,數月後,她的檔案轉至
鹿泉市委組織部。
據
張國亮回憶,當時鹿泉市委組織部發現王亞麗的檔案很亂,年齡、工齡、黨齡與履歷不符。遂上報到張國亮,張讓他們向石家莊市委組織部匯報,但後來不了了之。
記者從石家莊團市委獲得的王亞麗任團市委副書記的簡歷表顯示:生於1978年,1990年成為
河北省軍區後勤部戰士,1990年到1995年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醫院做
藥劑師;後成為
正定縣武裝部幹部,轉業後任石家莊市交通局稽徵處人事科副科長;2001年10月任
西柏坡紀念館館長助理,正科;2002年8月到
鹿泉掛職開發區科技副主任,2003年9月任
鹿泉市開發區黨委書記,2007年4月調任石家莊團市委副書記,並當選石家莊市最年輕的市政協常委。
2009年底到2010年初,記者先後到正定縣武裝部、某部隊醫院及王亞麗提到的軍醫軍學院,均查無此人。其中,2009年8月21日,
正定縣武裝部主管檔案負責人堅稱,該單位查無王亞麗此人,更無此人的檔案。“12歲當戰士,參加工作這都不稀奇,22歲成為一家大型軍醫院的
藥劑師,這怎么可能……
這樣的履歷怎么能通過各級組織部門的審核?在任命幹部時只唯上不唯實,才讓王亞麗一路通關。”石家莊市政府一官員認為,組織部長都很難讓王的檔案通過市委常委會的審核,因為市委領導的大力舉薦,其他人為了順應領導意思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張國亮承認,王亞麗被任命為
鹿泉市開發區黨委書記時,並沒上常委會討論,“當時正處換屆,忽視了,如果上會討論,她的履歷造假很是明顯,應該能發現”。
王亞麗事發後,記者撥打
張振江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而耿振環與趙貴世的電話也無法打通。
據張國亮講,受王亞麗案牽連,耿、趙二人已被
雙規,已退休的張振江也被黨內處分。
記者向主辦王亞麗一案的河北省紀委求證,相關負責人稱,目前此案還在偵查階段,不便透露案情。
能人幫助
從國中退學後,王亞麗(丁增欣)有段時間跟著嗩吶班子,直到1989年遇到商人
王破盤。
丁三民是丁增欣的同學,他回憶,村里人都叫她“三閨女”,“她20多歲時全家都離開村里了。聽說她在王破盤幫助下當上兵了,後來能做這么大官我們也沒想到”。
作為丁小鍋的本家,西驗村支書丁保栓稱,
四川大地震後,全市幹部大會動員捐款,他們在電視上看見丁增欣講話,“這時候才知道她現在不叫丁增欣,叫王亞麗了,當了團市委副書記”。
丁三民回憶,丁增欣自1989年搬出村子就沒見過她,小時候她學習一般,喜歡玩,在村裡的女孩中算長得好看的,皮膚比較好,村里人都說她像城裡人。
丁增欣的戶籍檔案顯示,她曾就讀
無極中學,國中沒畢業,初二就退學了。
丁三民等村民介紹,退學後的丁增欣,一直跟著附近村裡的紅白喜事的民間嗩吶班子唱歌跳舞,直到1989年遇見
王破盤。
1989年,47歲的王破盤修無極公路,工程途經西驗村。丁三民、丁保栓等人回憶,當時丁小鍋在工地上幫忙,與王破盤相處融洽成為好友,遂將女兒丁增欣介紹給王破盤做干女兒……
2008年12月起,王破盤之女
王翠棉開始實名向石家莊市、河北省及中央各級紀檢和組織部門舉報王亞麗“身份造假騙官”。
2009年6月,王亞麗被免去團市委副書記、市政協委員,2011年1月,特偵組進駐石家莊市,調查王亞麗案。
“這樣一個全身是假的女騙子,卻能仕途通達。這對組織部門,對地方領導,是一個莫大的諷刺。我們有太多教訓需要吸取。”3月1日,
辛集市市委書記
張國亮感慨,“說王亞麗是混進官場的
三聚氰胺,很有道理,危害太大,影響太惡劣,對幹部的選拔教訓太深。”
“乾爹”幫助
“互相幫助”:時任交通局長答應將王亞麗調入交通局,
王破盤再將局長之子列為公司股東。
調查顯示,在王亞麗的升遷史中,商人王破盤,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王亞麗的身份是王破盤的“干女兒”。王破盤為石家莊市
無極縣無極鎮正村人。多名當地官員和村民介紹,在無極乃至石家莊,王破盤都是風雲人物。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依靠當兵時積累的人脈,王破盤承接了大量部隊基建工程。在完成原始資金積累後,他又瞄準政府工程。“許多工程最低100萬都沒人乾,王破盤提出70萬都乾。因為他可以從部隊裡帶來人以及一些便宜物資。他不僅賺了錢,還為無極縣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今年2月28日,原無極縣委書記
劉日回憶。
1985年至1993年任無極縣委書記的劉日,為河北乃至全國的改革明星,大刀闊斧進行修路鋪橋等建設。
這期間,
王破盤的部隊人脈,也給
無極縣帶來幫助。1990年前後,王破盤曾被無極縣授予致富帶頭人稱號,並當選縣政協副主席。其間,王破盤承接了大量政府工程。因有突出貢獻,王破盤與歷屆縣長、縣委書記均關係良好。1994年,王破盤看中了石家莊市交通局在
新華區新華路上的一塊地,而時任石家莊市交通局局長的
王志峰正是無極人,且曾任無極縣委書記。“那時候也沒有招牌掛,就由交通局立項,以建立大型的停車綜合服務中心的市政公益項目性質,在得到兩個市領導的批示後,
王破盤獲得了這塊地的開發權。”王破盤生前好友、
金華綜合停車服務中心常務副總韓志友稱。也是這一時期,王破盤與時任新華區黨委書記的
張振江聯繫緊密。韓志友稱,王破盤為了拿地,曾給王志峰送過80萬元,最終,估價180萬的地皮被他90萬元拿下。
石家莊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長曾與王志峰、王破盤熟識,他介紹,
王志峰與王破盤在談這塊地時,“互相幫助”,王志峰答應將王破盤的干女兒王亞麗調入市交通局做幹部;作為回報,王破盤的金寶有限公司,要將王志峰之子王印江列為股東。
在金寶公司1995年的一份地址變更的
公司章程中,記者看到當時公司股東欄里為王破盤、王印江、王亞麗、薛立新等。
2月27日,石家莊市交通局直屬黨委副書記周鎖香證實,王亞麗調入市交通局任稽徵處人事科副科長正是時任局長王志峰的安排。1998年底,王志峰涉嫌貪污受賄被市紀委調查,隨後逃往國外,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其子王印江也被市交通局稽徵處辭退。
“人事科副科長只是一個副股級,根本夠不上
市委組織部管,一般來說稽徵處的處長都可以任命,但前提是這個人必須是幹部身份。”周鎖香說。
她認為,
藥劑師是幹部身份,但王不可能12歲當藥劑師,而排級以上才是幹部,12歲的王亞麗不可能做到排級……沒幹部身份如何調入交通局當上副科長,“這個就不好說了”。
美金失竊與“分手”
王破盤家中保險柜的110萬美元不翼而飛,讓王亞麗失去信任,此後她另投他人。
韓志友回憶,王破盤當時是許多市領導眼裡的能人,常與領導們一起吃飯喝酒,關係親密。而作為王破盤的干女兒,王亞麗很容易與王破盤身邊的政要打成一片。
但1997年發生的一件事,導致了王亞麗與王破盤後來的“分手”。
當時王破盤四處籌措修建停車服務中心大樓的資金,其中110萬美元放在家中的保險柜里不翼而飛。
王破盤報警後,
新華區公安分局偵查後認為,與他住在一起的王亞麗有重大嫌疑。不料,立案數天后,王破盤又找到了當時主管刑偵的新華分局副局長黃瑞安,提出撤案,理由是“家庭糾紛,你們不用管了”。
多年後,
王破盤曾對韓志友說起此事,稱110萬美元是被王亞麗偷走;他報警後,王亞麗威脅說,要是不撤案我就告你強姦,他不得不撤案。
2月26日,新華區公安分局原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黃瑞安說,王破盤的確報警說丟失巨額現金,警方懷疑過與其同居的王亞麗,但後來撤沒撤案他不記得了,“可能沒破案”。
資金被盜事件後,王亞麗和王破盤分道揚鑣。王破盤的女兒
王翠棉了解到,王亞麗離開父親後,投靠了
王志峰。“因與王志峰的關係不清楚,王志峰的妻子曾帶人打了王亞麗”。
此說法得到多名交通局老幹部證實。
1998年,王志峰外逃後,王亞麗留在了交通局稽徵處人事科副科長位置。
關聯升遷
對照
張振江與王亞麗履歷,會發現一個時間段內張的每一次升遷,總會伴著王亞麗的升遷。
石家莊市交通局一退休幹部回憶,此時看不出王亞麗有失去靠山的落魄,相反她行事高調,總對身邊人說她父母都出國了,姥爺是中央軍委的一個高層。她還常當著別人的面給一些市領導直接打電話。“這個女人的氣場,倒真像很有背景的樣子”。
新華區一名退休副區長證實,當時與王破盤要好的市領導中,張振江是少有比較欣賞王亞麗的人,認為她幹練、有能力。
對照張振江與王亞麗的履歷,會發現,2001年8月至2007年,張的每一次升遷,總會伴著王亞麗的升遷,或獲得新的機會。
2003年2月,張振江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當年9月,王亞麗在
鹿泉一年掛職期滿,出任鹿泉市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
2007年5月,張振江出任石家莊市人大副主任,而當年4月王亞麗則當選為石家莊團市委副書記。
對於二人升遷的巧合,石家莊市委組織部未予置評。
2008年,
張振江在市人大副主任任上退休。2009年6月,王亞麗被免去團市委副書記職務。
“王亞麗捨得在領導身上投資,有金錢也有感情。對一些領導就像是對自己的親生父親一樣,整天圍在他們周圍。如果病了,就鞍前馬後照料。需要送錢的也從不手軟,特大方,必要的時候又能搬出來自己‘在軍委高層的家族關係’。”曾與王亞麗共事過的一名
鹿泉市官員認為,如果沒被舉報,“王亞麗還不知道能爬多高呢”。
升遷路線
1、認下“乾爹” 村妞進城。
1989年,丁增欣認識修路的
王破盤,成為王破盤的“干女兒”,後改名“王亞麗”,從村里到了城裡。
2、結識局長 任副科長
1996年1月,王亞麗結識市交通局長
王志峰,在其幫助下調入交通局稽徵處任人事科副科長。與此同時,以“幹部調動”的名義辦理石家莊戶口。
3、離開乾爹 投奔局長
1997年底,王亞麗離開王破盤,涉嫌捲走王110萬美元的建樓款,後投奔王志峰。
4、局長被“雙開” 走近新“貴人”
1998年底,王志峰涉嫌貪污被調查後逃往國外,被“雙開”。王亞麗與時任
新華區黨委書記的張某關係進一步密切。
5、獲市領導提拔 當紀念館館長助理
2001年8月,已升任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的張某,提拔王亞麗至
西柏坡紀念館任館長助理,級別正科。
6、受領導舉薦 成後備幹部
2002年,張某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亞麗受西柏坡紀念館書記耿振環、館長趙貴世的舉薦,經
市委組織部核准後成為年輕後備幹部。
7、被派往開發區 成為掛職幹部
2002年8月到2003年9月,作為市委組織部培養的後備幹部,王亞麗到
河北鹿泉經濟開發區做掛職幹部,任開發區科技副主任。
8、掛職期滿被薦 任開發區書記
2003年9月,王亞麗掛職期滿後,時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的張某,多次向時任
鹿泉市委書記的
張國亮舉薦王亞麗,後來王亞麗任
鹿泉開發區黨委書記。
9、再受到推薦 任團市委副書記
2007年3月,張某任石家莊市人大副主任,授意已任宣傳部副部長的耿振環、趙貴世向
市委組織部舉薦王亞麗任團市委副書記。
10、遭實名舉報 涉造假被免職
2009年6月,
王破盤的女兒長達半年的實名舉報王亞麗“造假騙官奪產”後,市委組織部以涉嫌檔案造假,免去其團市委副書記職務。
11、2010年1月
身份暴露
父親這個突然冒出的“女兒”到底是誰?
王翠棉不斷調查發現,王亞麗並非真名。
如不是王翠棉堅持舉報,王亞麗或許會順著仕途走下去。
2008年8月8日,
王破盤去世,未留下一句
遺囑。作為石家莊
金華停車服務中心的法人代表兼董事長,他留下了一座價值4.5億的在建大廈。
王破盤去世後,他的子女王翠棉、
王中信等人遭遇了離奇一幕,一名陌生女子自稱王破盤親生女兒,報警要進行屍檢。此後,她提出自己是唯一遺產繼承人。
這名女子便是時任石家莊市團市委副書記的王亞麗。
“我們都不認識她,更沒有一個當市領導的姐妹。一個陌生女人突然自稱我爸的女兒……我們覺得可能是個陰謀。”
石家莊市
工商局企業註冊分局提供的一份金寶公司“外商投資企業負責人王亞麗”的身份證明顯示,1994年王亞麗住在北馬路3號一部隊大院,曾在某部隊醫院工作過……現任金寶公司董事。
王翠棉回憶起,1994年,父親
王破盤住在北馬路3號部隊大院,與一個叫“
小麗”的女人同居。這個“小麗”難道就是如今的王亞麗?
與王破盤關係莫逆又同住那個大院的
魏建軍、
新華區原副區長白合慶等多人證實了王翠棉的猜測———王亞麗正是“小麗”,王破盤的干女兒。
通過公安系統查詢“王亞麗”戶籍資料,
王翠棉發現王的戶籍和年齡不斷變化。
1996年1月1日,王亞麗由“
正定縣武裝部幹部調動”遷入石家莊市寧安路派出所,是其有案可查的最早戶籍遷移。
正常的戶籍遷移應由戶籍遷出、遷入地派出所出具遷移許可證和遷入許可證,但王亞麗1996年的這次遷移只有一封“正定縣武裝部開具的介紹信”,稱王亞麗是正定縣武裝部幹部,現調入市交通局,請予以落戶。
2003年王亞麗任開發區黨委書記時,戶口由寧安路派出所遷入
鹿泉市,不足兩周后又遷回石家莊,其出生年齡由1973年更改為1978年。
王亞麗到底是誰?憑著王亞麗的身份證照片,
王翠棉最終查到,王亞麗原名丁增欣。
2008年11月,無極縣西驗村村委會向
張段固鎮派出所開具證明,王亞麗是丁小鍋的女兒丁增欣,全家1989年後全部搬走。
就此證明信,2009年8月23日,無極縣張段固鎮西驗村村長丁三民稱屬實,是2008年11月份,石家莊市委組織部到村里調查,支書丁保栓寫的。
在張段固鎮派出所,依然保存有丁增欣的戶籍,資料顯示她為西驗村人,生於1969年9月1日,父親丁小鍋,母親張英勤。
被控受審
王亞麗等5人被控兩罪
桃城區檢察院
起訴書稱,王亞麗涉嫌職務侵占和行賄案共五名被告人。除王亞麗外,其他四人為王亞麗的姐夫、原
中國農業銀行石家莊分行北城支行副行長周東風,王亞麗的丈夫薛立新、王亞麗“女兒的乾爸”肖和利、
河北佳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志喬。
公訴人員認定,王亞麗與周東風為侵占主謀,其他三人為從犯,該案涉案金額1.1億元。另外,王亞麗和周東風被控犯
行賄罪。
有關
職務侵占罪,檢方指控,石家莊市商人
王破盤去世後,其干女兒王亞麗為繼承其資產,借出金寶公司工商註冊資料,與律師張志喬偽造工商註冊登記資料,修改公司控股者及比例,在隨後的爭奪遺產中王亞麗達到侵占目的,涉案金額1.1億元。
關於行賄罪指控,
起訴書稱,為了獲得關照,王亞麗指使人向時任
新華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隊長趙玉虎、時任新華區政法委書記王瑞徵行賄(兩人均另案處理)。
王亞麗庭上稱無別名
昨天的庭審包括了公訴人出示證據的舉證階段,還有控辯辯論階段。
在自我介紹時,1969年出生的真名叫丁增欣的王亞麗說,她叫王亞麗,生於1973年,大學本科學歷,國家幹部身份。面對法官對其有無別名的詢問時,王亞麗回稱沒有。
法官問王亞麗和
王破盤有何關係,王亞麗稱父女關係。法官問他們一起生活多久,王答40多年,“兩歲時就和他住在一起”。
檢方出示證據時,王亞麗拿出事先備好的紙和筆認真抄記,對檢方每一項指控表達的意見均是“有些對,有些不對”。
辯護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
13時,庭審繼續,辯護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
對於
職務侵占罪指控,辯護律師認為,王亞麗侵占
王破盤的個人股份,不僅包含公司財產,也含有負債,目前金寶公司經過相關評估認定
資不抵債。因此,王亞麗的行為並不屬於職務侵占公司財產。該律師質疑檢方關於金寶公司控股的
金華中心估值1.1億的評估權威性。辯護律師辯稱,王亞麗的
行賄行為並非個人行為,應屬於單位行賄。
公訴人提出,王亞麗篡改股份構成即為謀奪公司財產,其行賄屬個人行為。
就上述兩項指控,控辯雙方展開辯論。
下午5時左右,王亞麗提出“心慌”,服用兩次藥後,以身體不適提出休庭,庭審延至次日繼續進行。
罪名
職務侵占 造假奪取過億資產
衡水市
桃城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1994年10月8日,
王破盤以王破盤、周東風、薛立新三人名義投資50萬元,註冊成立金寶公司。其中,王破盤占80%股份,周東風、薛立新各占10%,王破盤為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實際上,周東風和薛立新沒有出資,僅為
掛名股東。
1995年12月26日,王破盤以金寶公司名義,與外商梁志國共同出資45萬美元,成立
金華中心,梁志國實際沒有出資。
工商註冊資料顯示,金寶公司出資280.59萬元人民幣,折合美元33.75萬元,占75%股份;外商梁志國出資11.25萬美元,占25%股份。王破盤為金華中心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王亞麗和梁志國之子梁斌均為董事。
2008年8月8日,
王破盤去世後,王亞麗不願王破盤子女
王中信等人繼承金華中心資產。為達到
侵占資產目的,王亞麗以王破盤女兒身份,從石家莊市工商局借出金寶公司工商註冊資料,利用擔任董事且保管金寶公司和金華中心公章之便,和張志喬偽造
公司章程、股東
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等工商註冊登記資料,將王破盤出資40萬元占股80%,改為丁增棉出資,後又改為肖和利出資30萬元占股60%,將周東風、薛立新各出資5萬元各占股10%,改為二人各出資10萬元各占股20%。這樣,王破盤在金寶公司中沒有股份。
為使偽造的出資比例得到法律確認,推翻石家莊市工商局註冊分局出具的股權說明,王亞麗與周東風、薛立新、肖和利一起,利用偽造的股東出資證明書等證據,兩次提起訴訟,爭奪
王破盤遺產。
公訴方認為,周東風、薛立新、肖和利明知王亞麗偽造證據,仍按王要求,在偽造的股東名冊上摁下手印,出庭或聘請律師參與訴訟,致使王破盤遺留的
金華中心價值1.1億元的資產被王亞麗等人侵占。
行賄 送錢送字畫獲取關照
對於
行賄罪指控,
起訴書稱,為了在橋西區公安分局辦理相關案件中得到關照,王亞麗指使河北金潤置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魯,分兩次送給
新華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隊長趙玉虎(另案處理)現金10萬元。
2009年春節前,王亞麗本人送給趙玉虎價值分別為1萬元的銀行卡兩
張和一張署名為“新穎”的字畫。王被免職後,2009年6月,趙玉虎將12萬元及字畫返還周東風,讓其轉交王亞麗,周東風告知了王亞麗。
此外,王亞麗、周東風為儘快了結爭奪財產的訴訟案件,共同商定給時任新華區政法委書記王瑞徵(另案處理)送禮請其幫忙、協調,周東風兩次送給王瑞徵共5萬元。
起訴書顯示,
金華中心成立時,外商梁志國出資12萬美元存入工商銀行石家莊市分行營業部的存單,系王亞麗偽造,目的是為了用於驗資。
口供
王亞麗等人電腦造出假證據
桃城區檢察院公訴人員當庭出示了王亞麗等人接受調查時的部分口供筆錄。
口供筆錄顯示,
王破盤病逝當日,王亞麗找到律師張志喬商議如何將王破盤留下財產完全轉移至自己名下,隨後二人趕到石家莊市工商局副局長齊志剛辦公室。王諮詢後,齊安排市工商局企業註冊分局主管檔案的副局長張洪亮調出檔案,銷毀提檔備案記錄。
齊志剛稱,王亞麗告知其是時任石家莊市委書記
吳顯國親戚,
吳因三鹿事件被免職,與新書記有些交接,希望察看金寶公司檔案,齊將金寶原始檔案交給了王亞麗。
此後,王亞麗將檔案歸還,但已被塗改。“我很生氣,就堅決要王交還原始檔案,一直未果,塗改的檔案也遭到註冊分局的拒收。”齊志剛如此表述。
筆錄中,王亞麗稱張志喬在電腦上做出新的股東名冊和
公司章程,並用A4紙打出了新的
股東出資證明,並用粉碎機銷毀了金寶公司原始檔案。
2010年10月,齊志剛因受賄被判刑10年,判決書未涉及齊在上述過程中是否收受王亞麗賄賂內容。
現場
王亞麗“胖了20多斤”
在桃城區法院後樓的一間法庭里,轟動全國的王亞麗案開始了庭審。
桃城區法院主管宣傳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案由河北省高院指定在桃城法院審理,一審開庭低調,沒有通知任何媒體,沒有提前公開發布訊息。
該負責人稱,王案審理現場是該院少年庭,共有三排座位,能夠容納不到20人,“地方太小”。該負責人估計,被告人對檢方所訴罪狀並不認服,一審將持續一天。
參與旁聽的一名律師介紹,法庭有三道鐵門,連續兩道要進行全身安檢,手機、電腦都不讓帶。
另據出庭的人士介紹,王亞麗昨天扎著馬尾辮,戴著無框眼鏡,穿一身橘黃色看守所制服,休庭期間曾對一名親屬說“被關了一年,胖了20多斤”。
說法
舉報人稱所訴罪名漏兩罪
得知王亞麗被控兩罪後,此案舉報人
王翠棉表示,王亞麗明知身份有假,還報案稱
王破盤系被毒死,隨後又舉報公司財務人員
賈玉紅職務侵占,導致賈被羈押。王翠棉認為,王亞麗上述行為是
誣告陷害罪。
王翠棉還表示,王亞麗檔案中100多枚公章1/3系偽造,涉嫌偽造國家公文罪。
針對舉報人的說法,
桃城區法院一法官回應稱無從解釋,“這是上級定的,我們沒有許可權過問。”
一審判決
2011年6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
桃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亞麗被判十四年、
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其他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刑,另有一人被免予
刑事處罰。
法院認為王亞麗有從輕處罰情節
桃城區法院認為,王亞麗、周東風的行為構成
職務侵占罪、
行賄罪;肖和利、薛立新、張志喬行為構成職務侵占罪。
職務侵占犯罪中,王亞麗、周東風系主犯。王亞麗
侵占資產未變賣、轉移,有從輕處罰情節。
法院稱其他被告有悔罪表現
周東風侵占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認罪態度較好,有從輕處罰情節。肖和利、薛立新、張志喬在職務侵犯罪中系從犯;張志喬揭發
同案犯,對案件偵破起到積極作用;肖和利、薛立新、張志喬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應分別予以減輕或免除處罰。
相關人員判決
周東風
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肖和利
犯職務侵占罪,判刑2年,緩刑2年。
薛立新
犯職務侵占罪,判刑2年,緩刑2年。
張志喬
二審敗訴
備受社會關注的原共青團石家莊市委副書記王亞麗等人職務侵占、行賄一案有新進展。河北衡水市中級法院18日二審作出裁定:維持一審判決,駁回王亞麗等人的抗訴。
衡水市中級法院透露說,王亞麗等人的
抗訴理由包括:抗訴人之行為不構成
職務侵占罪;原判決所依據的評估報告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假使構成犯罪,也屬
犯罪預備;王亞麗等係為單位謀取利益而行賄,應定性為單位行賄,因未達到行賄立案標準,故
不構成犯罪。
衡水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一審認定王亞麗等人職務侵占、行賄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其抗訴理由及
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王亞麗“造假騙官”事件曾在內地曾轟動一時。該案今年4月21日在衡水市
桃城區法院
開庭審理,6月9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亞麗被判十四年、
剝奪政治權利四年;被告人周東風、肖和利、薛立新等也分別獲刑。
據中紀委調查:原名丁增欣的王亞麗1969年9月生於河北
無極縣西驗村,1989年其認富商
王破盤為乾爹後改名。王亞麗2007年4月當選石家莊團市委副書記前,曾先後兩次更改戶籍出生年份。2008年8月,王破盤病逝留下巨額遺產,王亞麗爭奪遺產導致事發。2009年5月王亞麗被免職,2010年1月被“
雙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