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科學技術局

玉溪市紅塔區科學技術局是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進步和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並起草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玉溪市紅塔區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發展中長期規劃、計畫和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編制玉溪市紅塔區重點科技工程的專項建設規劃、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年度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並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區科技優先發展的領域,推動創新體系建設,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
(三)統籌協調全區農業、工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推進套用技術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產業化。負責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統籌協調組織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專利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的戰略,指導企事業單位和部門的專利工作,推動專利技術的開發推廣套用和專利技術產業化工作。負責專利信息的管理工作,指導專利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
(四)編制區級科技經費預決算,管理區級各項科技、智慧財產權經費;研究制定鼓勵科技進步和創新方面的實施意見。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協調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重點新產品及雲南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的申報,統籌協調市級重點試驗室和工作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和實施管理工作。
(六)統籌協調全區的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推動企業廣泛開展同省內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交流,推進省、市院校科技合作工作。
(七)組織專家對先進技術引進,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預研、論證和評估工作。
(八)組織開展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及鄉的科技管理工作;開展科技進步和創新型玉溪行動計畫的相關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參與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十)統籌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工作。
(十一)統籌協調全區的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
(十二)組織協調全區的科技宣傳、科技培訓、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統計和智慧財產權的宣傳培訓等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玉溪市紅塔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承辦和督辦;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科技宣傳、科技培訓、科技信息、科技保密、政策法規和科普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人事、信訪、安全保衛、後勤事務工作;負責科技專項資金的管理及局機關財務;組織編撰年鑑和《紅塔區科學技術志》等工作。
(二)工業與高新技術產業股
負責工業科技項目申報和實施管理;組織工業科技成果驗收和推薦、申報,組織區級科技進步獎評審和獎勵;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重點新產品和雲南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的推薦申報工作;統籌協調醫衛文教的科技工作及科技成果管理;推動企業的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區工業技術進步和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科技進步獎勵工作;承擔創新型企業和重點實驗室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的申報及協調管理;編制工業科技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
(三)農業科技股
負責農業科技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管理;組織開展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工作;組織科技扶貧、農村智力開發;負責聯繫協調農業部門的科技工作,負責協調指導街道辦事處和鄉的科技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驗收與申報;組織農業重點項目的調研與論證;組織開展科技進步考核工作;編制農業科技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科技示範村、示範戶、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及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科技下鄉工作;承擔創新型玉溪行動計畫的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業企業的科技進步、技術創新工作。
(四)智慧財產權股
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開展專利執法與保護;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與培訓;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編制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專利技術轉化運用項目的申報實施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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