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在全市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依照市政府授權,對全市政府所屬部門和各縣區政府的行政行為實施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
  • 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政府法制工作
  • 所在地:玉溪市
  • 補充:法制辦公室政府
政府職責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府法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定全市依法行政總體規劃,並做好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二)組織起草、審查、修改市政府出台的涉及全局性的重要規範性檔案。
(三)審查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檔案,辦理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及其有關部門交辦的有關法律草案、法規草案、規章(送審稿)徵求意見的上報工作。
(五)承辦由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的辦理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全市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
(六)審查確認並公告市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統一管理,頒發行政執法證件。
(七)組織或參與協調行政機關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的矛盾和爭議。
(八)組織清理市政府出台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辦理市政府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縣區政府和全市行政機關制定、審查、清理規範性檔案和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工作。
(九)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行政執法檢查和監督工作,審核各部門編輯的法規檔案匯集。
(十)負責政府法制信息的綜合與交流;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以及與省內外政府法制機構的工作交流和學術交流活動。
(十一)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外語版的翻譯和解釋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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