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校規章(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殊教育學校規章
- 外文名: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
- 所屬學科:教育學
- 公布時間:2013年
特殊教育學校規章(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
特殊教育學校規章(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學名詞。定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一定的程式,對特殊教育學校籌建與運行中的重大、...
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號1998年12月2日頒布的。總則 第一條 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內部的規範化管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第二條 本規程所指的特殊教育...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章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修改批覆 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你校《關於...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為實施義務教育的特殊教育學校配備必要的殘疾人教育教學、康複評估和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並加強九年一貫制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第十七條 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能夠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中華人民...
《特殊教育學校管理制度建設》是2012年輕工業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劉義娥。內容簡介 健全而科學的管理制度是特殊學校實施規範管理的重要體現,劉義娥主編的《特殊教育學校管理制度建設》結合學校實踐,從特殊學校各部門管理制度、學生管理...
麗水市特殊教育學校(原聾啞學校)創建於1984年,是該市唯一的一所公辦性質的全日制、寄宿制的特殊教育學校,承擔全市適齡聽力障礙少年兒童九年義務教育和高中職業技術教育,以及部分智力殘疾少年兒童的試驗性啟蒙教育任務。 2004年遷入新校園...
(五)普通國小的學前班和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的學前班。殘疾兒童家庭應當對殘疾兒童實施學前教育。第十一條殘疾幼兒的教育應當與保育、康復結合實施。第十二條衛生保健機構、殘疾幼兒的學前教育機構和家庭,應當注重對殘疾幼兒的早期...
第二條 本市普通中國小校、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盡職免責...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幼稚園、普通中國小、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應當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學校舉辦者應當保障學校安全...
學校簡介 汕頭市聾啞學校是一所全日制九年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現開設語言聽力康復教育、九年義務教育、初級職業技術教育,課程除開足國家教委規定的課程外,另開有服裝設計、計算機、英語等課程。學校占地3810平方米,建築面積3340平方米。...
嘉興市特殊教育學校創辦於1949年。學校創辦近60年來,六易校址,現座落在市區越秀北路1395號,占地20.5畝,建築面積6200平方米,綠化面積1200平方米。從原來的聾啞教育發展為智障、聾殘教育功能齊全的嘉興地區唯一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嘉興...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安全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學校包括:普通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應當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第四條 維護學校安全是地方各級人民...
市、旗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為少數民族盲、聾啞和弱智等殘疾兒童、少年舉辦特殊教育學校(班)。第十六條 民族學校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國語。用蒙古語言文字授課的學校(班)要推廣蒙古語標準音。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學校,應當從國小...
本條例所稱學校安全是指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環境安全以及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安全。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普通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 《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特性 內容具有多層次性、廣泛性、調整對象的多樣性、法律後果的特殊性。另解 教育法規作為一門課程,是我國各級師範...
發布信息 關於發布《教育部現行有效規章目錄》的公告 經清理,形成了《教育部現行有效規章目錄》,現予以發布。特此公告。教育部 2021年1月4日 目錄詳單 教育部現行有效規章目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幼稚園(班)、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安全工作,適用本條例。學校安全屬於公共安全,主要包括學校及其周邊和學校組織校外活動中的學生、教職工生命健康安全、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
身心障礙者各項補助、教師編制、生均公用經費、隨班就讀、醫教結合、送教上門七個主題對目前特殊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地方政策進行梳理,匯集成冊,供各地教育、民政、殘聯等部門,各類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師資培訓機構、殘疾人職業教育...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學生、教職員工和學校安全,預防和處理學校安全事故,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幼稚園、普通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中等...
學校長遠規劃是重點開展義務教育與高中職業教育,積極開辦學前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注重學生職業技能培養和個性特長發展,學校以法治校、以德立校、規章理校、文明建校,努力把學校建成全疆一流的視窗示範特殊教育學校,使學校成為“育殘成才...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定相應的實施特殊教育的學校(班),對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班)應當具備適應殘疾兒童、少年學習、康復、生活特點的場所和設施。普通學校應當...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統稱學校)。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國所有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國小、國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和在這些學校就讀的學生(以下簡稱學生)。第三條 學生學籍管理採用信息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