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學法

特殊教學法是指特殊教育的師生為完成教學任務所採取的教學方式和手段。包括教師教的方法和學生學的方法。受教學目的、任務、內容和教學對象的年齡、認識活動特點等制約。聾校使用的教學交往手段有聾人手勢語、手指語、看話等;盲校使用的書面交往工具是 6 個凸點組成的盲字。普通教學的多數方法可結合特殊教育對象的實際運用。

為適應各類特殊學生的特點,還有一些特殊的教學方法,如聾校教學生髮聲說話和看話的方法,國際上多數聾校使用的綜合交際法和口語法;盲校教學生摸讀、書寫盲文點字的方法;智力落後學校糾正學生言語缺陷的方法;肢殘學生運動機能訓練的方法及各門具體學科中適應教育對象認識活動特點的方法等。隨著特殊教育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而發展變化,如現代計算機輔助教學中為盲學生開發的帶聲軟體、為盲人閱讀普通拼音文字書刊的閱讀器、為低視力學生製造的各種助視器、耳聾學生使用的各種大功率助聽器和把聲音轉換成可視信號的計算機軟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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