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違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定關係人受賄
- 所屬法律類型: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違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特定關係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該意見同時規定了對特定關係人“掛名”領取薪酬及由特定關係人收受賄賂問題的處理。法條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2007年7月8日發布的《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
其一,國家工作人員獨自完成索賄後(即索要並現實收受了財物)才告知特定關係人,由於索賄所對應的實行行為業已全部結束,即便特定關係人後來實際保管或享受了財物,亦不構成受賄罪共犯。其行為在性質上只是一種單純的事後享受受賄所得,不以受賄罪論處,但可能構成掩飾和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國家工作人員則...
“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的賄賂在意見中分了兩條,其中一條是‘掛名’領薪,也就是說你不上班,掛個空名還要拿工資,就是通過這種方式得賄賂。親屬和情人都是特定關係人的構成成分,其他就是有共同經濟利益的人。這個“特定關係人”有兩個條件:心甘情願把錢給特定關係人;如果是暫時存放,此人一定非常可靠,如果...
本意見所稱“特定關係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係的人。關於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問題 依照本意見辦理受賄刑事案件,要根據刑法關於受賄罪的有關規定和受賄罪權錢交易的本質特徵,準確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懲處少數,教育多數。在從嚴懲處受賄犯罪的同時,...
(二)《意見》關於賭博型受賄規定起草的背景及爭論的焦點 (三)《意見》關於賭博型受賄規定的理解和適用 六、“掛名”領薪型受賄 (一)《意見》關於“掛名”領薪型受賄的規定 (二)《意見》關於“掛名”領薪型受賄規定起草的背景及爭論的焦點 (三)《意見》關於“掛名”領薪型受賄規定的理解和適用 七、特定關係...
在一些官員的受賄案件中,通常不是官員一個人在“戰鬥”,他的妻子、兒子等直系親屬,情人、同學或老鄉等特定關係人,往往也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成為台前幕後的貪腐“親友團 簡介 貪腐親友團 近日,針對官員家庭成員或身邊人參與受賄的現象,記者採訪了市一中院刑二庭法官江偉。他透露,在類似的案件中,實際掌...
2017年2月20日,湘潭中院對謝清純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謝清純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萬元。特定關係人 謝清純的同案被告人胡水桃是一名女性。她生於1974年,醴陵人,曾是本屆醴陵市政協委員,在醴陵經營一家名叫陸如軒的茶館,謝清純曾在這家茶館收受過他人所送賄款。在本案中,...
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應依法懲處。鑒於孫政才所犯受賄罪中,絕大部分受賄財物系特定關係人直接收受,孫政才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2年5月,朱樹湘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9月,湘潭通報4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有,湘潭縣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原主任朱樹湘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在融資領域謀取利益問題。人物履歷 1998年7月至2008年12月,在湘潭縣勞動局工作;2008年12月至2010年7月,任湘潭縣財政局信息中心...
經查,張光平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為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他人旅遊安排;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張光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漠,政德缺失,私德敗壞,違反黨...
2010年至2013年期間,楊秀澗濫用職權,違規為特定關係人提供幫助,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楊秀澗的刑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楊秀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楊秀澗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
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經商謀取利益,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與多名女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河道砂石開採權出讓、土地出讓、工程項目建設、醫療器械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提籃子”等方式夥同特定關係人共同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
經查,周良成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生活腐化墮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向特定關係人介紹案源、在訴訟活動中提供幫助等;違規為訴訟當事人和特定關係人在訴訟活動中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處理結果 雙開處理 周良成嚴重違反黨的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
李薦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12月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23年4月,湖南通報7起省管“一把手”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有湖南省社會科學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李薦國為親屬、其他特定關係人“提籃子”牟利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和本人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2016年至2020年,...
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怒江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戴世宏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雲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特定關係人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違法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查,蔣麗蒙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且數額特別巨大。蔣麗蒙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目無法紀,經濟上貪婪,生活上驕奢。利用職務之便...
2014年11月20日,時小雨涉嫌受賄案在南平中院開庭審理,案件通過微博方式對外直播,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2014年12月6日,福建省紀委監察廳對外通報經查,時小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3月,福建省紀委對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涉嫌...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世琦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夥同其妻子或特定關係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且...
蔣顯福,1954年生,曾任中共鄖縣縣委書記、十堰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十堰市委副書記。經檢察機關審理查明,1997年8月至2006年12月間,被告人蔣顯福利用職務便利,先後通過特定關係人或親自非法收受鄖縣政協副主席王幫林、十堰市金路通汽車貿易公司董事長劉金成、十堰市三木廣告有限公司經理包觀澤等十七人以春節拜年或過節等...
2020年至2022年,王誠先後借用私營企業的2輛高檔轎車供其特定關係人使用,車輛加油、保險等部分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承擔。王誠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4月,王誠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一審開庭 2023年6月16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王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經查,肖志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表里不一,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漠視紀律規矩,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公款宴請,公權私用,利用職權在幹部錄用等方面為特定關係人謀利;宗旨意識淡薄,破壞教育公平,靠“教育”吃“教育”,以“教”謀私,利用影子公司在...
這種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物品,可謂“形式合法、目的違法”,受賄形式隱蔽,而且有規避法律之嫌。《兩高意見》司法解釋的規定直截了當,對懲治犯罪提供了依據。權錢交易間接化 不少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後,往往授意請託人將“財物”等賄賂交付給自己的配偶、子女甚至情人等“特定關係人”。
新型受賄犯罪疑難問題的司法認定 一、交易型受賄 二、乾股型受賄 三、合作投資型受賄 四、委託理財型受賄 五、借用型受賄 新型受賄犯罪認定中的法律問題 一、交易型受賄的認定 二、收受乾股型受賄的認定 三、合作投資型受賄與委託理財型受賄的認定 四、賭博型受賄的認定 五、特定關係人受賄與“掛名”領薪型受賄的...
2018年9月21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喬東方受賄二審刑事裁定書。違紀事件 受賄事實 2007年至2009年間,喬東方夥同其特定關係人李志玲,由李志玲利用擔任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審核四處助理調研員的職務便利,為浙江某公司再融資提供幫助,後二人共同收受時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過某給予的800萬元。2007年至2014年間,喬...
萊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18年,王傳民利用擔任山東省鄒平縣人民政府縣長、中共鄒平縣委書記、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山東省糧食局副局長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開...
第十六條 國家工作人員出於貪污、受賄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收受他人財物之後,將贓款贓物用於單位公務支出或者社會捐贈的,不影響貪污罪、受賄罪的認定,但量刑時可以酌情考慮。 特定關係人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國家工作人員知道後未退還或者上交的,應當認定國家工作人員具有...
黨紀處分條例規定的權權交易行為,是指黨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公務活動的黨員,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情節較輕的行為。主要區別 權權交易行為與受賄罪的區別主要有:1.主體不同。黨紀...
經查,馬曉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銷毀證據,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投資入股非上市公司,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錢...
涉嫌貪污罪。2014年10月至2022年7月,何福俊利用職務便利,安排特定關係人白某某在甲公司和重慶聚祥燃氣有限公司以“吃空餉”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總計163.9萬餘元。涉嫌受賄罪。2012年至2022年,何福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私企老闆江某某、楊某某在相關領域市場占領、股權轉讓、入股投資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