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樹湘,男,漢族,1980年7月出生,湖南省湘潭縣人,1998年7月參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湘潭縣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主任。
2022年5月,朱樹湘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9月,湘潭通報4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有,湘潭縣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原主任朱樹湘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在融資領域謀取利益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樹湘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南省湘潭縣
- 出生日期:1980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法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98年7月至2008年12月,在湘潭縣勞動局工作;
2008年12月至2010年7月,任湘潭縣財政局信息中心主任;
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抽調至湘潭天易示範區任財政投融資部投融資科科長;
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歷任湘潭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019年12月,任湘潭縣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違法調查
2022年2月訊息,朱樹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湘潭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5月訊息,經湘潭縣委批准,湘潭縣紀委監委對湘潭縣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原主任、湘潭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朱樹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樹湘在擔任原天易示範區管委會投融資部投融資科長和湘潭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投融資部負責人、董事、副總經理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騙取國有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朱樹湘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湘潭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湘潭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樹湘開除黨籍處分;由湘潭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9月,湘潭通報4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有,湘潭縣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原主任朱樹湘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在融資領域謀取利益問題。2015年至2018年期間,朱樹湘在擔任湘潭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投融資部負責人、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負責融資工作的職務便利,在融資項目承攬、融資服務費支付等方面為特定關係人陳某、林某等人提供幫助,收受陳某等人所送財物總計175萬元。朱樹湘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朱樹湘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2022年9月,朱樹湘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