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特別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徵收的一種
間接稅,是為調節消費對特定的消費品徵收的由消費者直接負擔的一種流轉稅。
種類
消費稅的種類、名稱很多。按徵稅方法可分為單一消費稅和綜合消費稅;
按課稅範圍可分為國內消費稅和國境消費稅。
由來
消費稅也屬於古老的
稅種,在17~18世紀的歐洲,新興資產階級曾經把消費稅作為打擊封建貴族、僧侶階層和增強資產階級經濟實力的“雙刃劍”。現代世界許多國家仍實行以某些消費品為課稅對象的消費稅。
巨觀調控
1988年,中國生產、流通領域出現了
彩色電視機、小轎車等商品供求矛盾突出,經營渠道混亂,
倒買倒賣牟取暴利的現象,嚴重地損害了國家和消費者的利益,擾亂了經濟
秩序。
國務院為了整頓和治理這種混亂現象,調節消費,調節生產,減少
進口用匯,決定從1989年2月1日起對
彩色電視機實行專營,對小轎車加強銷售管理,同時開徵特別消費稅。這是國家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一項重要措施。
單位稅額
為了便於征管,特別消費稅選定了工業環節和
進口環節為納稅環節。特別消費稅採用
定額稅率,即規定單位稅額徵收。單位稅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和調整。
1990年底的單位稅額為:
(1)
彩色電視機:14英寸和14英寸以下,每台100元;16英寸、18英寸、22英寸每台300元;20英寸每台400元;21英寸(平面直角)每台550元。
(2)小轎車:
進口整車,從蘇聯、東歐地區
進口的伏爾加牌每輛0.8萬元;拉達牌(各種規格)每輛0.5萬元;波羅乃茨、菲亞特125P(含箱式)、達西亞牌每輛0.2萬元;菲亞特126P牌暫免徵特別消費稅。從蘇聯、東歐地區以外
進口的,每輛4萬元。進口
散件組裝車:夏利牌每輛0.2萬元;桑塔納牌、標緻(505)牌、奧迪(100,四缸)牌,每輛1.5萬元;北京切諾基牌每輛1萬元;國產小轎車每輛1萬元。
(3)吉普車:
進口整車,從蘇聯、東歐地區進口的拉達2121牌、阿羅2424牌每輛0.5萬元;其他車每輛3.5萬元;進口
散件組裝車每輛1.5萬元;國產吉普車每輛0.5萬元。
(4)麵包車(包括工具車):
進口整車每輛3萬元;進口
散件組裝車每輛1萬元。國產車每輛0.5萬元。
減免規定
特別消費稅的減免稅規定:
(2)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交代表機構(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及有關國際組織的在華機構)和外交人員(外國駐華使領館具有派遣國國籍的人員以及有關國際組織在華機構的外籍代表),
進口和在國家批准的免稅商店或銷售點購買的
彩色電視機和小轎車自用的,免徵特別消費稅;
(5)中國友誼服務總公司下屬友誼公司(商店)、華僑商品供應系統、外輪供應公司和中國華僑旅遊
僑匯服務總公司及其下屬僑匯商店,以
外匯和
僑匯銷售的
彩色電視機,不論國產和
進口,一律減半徵收特別消費稅,並在發票上如實註明減征後的特別消費稅稅額;
(6)工業企業直接
出口或委託外貿、工貿企業
代理出口的國產
彩色電視機,出口後憑
報關單、出口發票和代理出口產品證明,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免徵特別消費稅手續;
(7)國家稅務局確定的其他免稅。1994年稅制改革時,國家設定了新的消費稅
稅種,代替了原來的特別消費稅。
各項特別消費稅
小汽車消費稅
2006年4月1日起,國家實行新的小汽車消費稅
稅率,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稅負。按照新消費稅草案,1.0L-1.5L
稅率由5%下調至3%,2.0L-2.2L為5%,2.2L- 2.5L為8%。
MPV一般都在2.0L以上,消費稅稅率為5%,但調整後2.0L-2.5L的稅率漲4%,2.5L-3.0L的稅率漲7%,3.0L-4.0L的稅率漲10%,4.0L以上的稅率漲15%。也就是說,越大排量,漲幅越大,普遍為2萬元以上。
比如SUV排量一般都在2.4L以上,目前消費稅稅率為5%,但調整後2.0L- 2.5L的稅率漲4%,2.5L-3.0L的稅率漲7%,3.0L-4.0L的稅率漲10%,4.0L以上的稅率漲15%。
機車消費稅
中國機車這一新興產業,是在改革開放以後,才異軍突起,迅猛發展起來的。改革開放之前,幾十年長期徘徊不前,因為那是計畫經濟年代,商品經濟極不發達。在
計畫經濟壟斷時期,物資匱泛,一切都憑票。對這一段往事都記憶猶新。那個時期受極左思潮的影響,搞不清什麼是社會主義,什麼是商品經濟,在理論上陷入了誤區。十一屆三中全會經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大討論,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思想戰線才進入了一個嶄新時代。特別是鄧小平同志提出了“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國家才放開手腳,進入了有計畫的商品經濟時代,機車就是在這時起步騰飛的。經過十多年的艱苦奮鬥,機車年產量同5.5萬輛到現在的1700萬輛,
出口350萬輛,創匯10億多美元。成為世界機車生產大國。現正乘十六大強勁的東風,揚帆遠航,中國機車工業向強國進軍的號角已經吹響。
中國機車發展的最好時期,機車產品的
利稅率為15%,以後逐漸下降為10%。那么,這一特別消費稅,一下就把機車的利潤全部搞光。10年來,中國機車行業所上交的特別消費稅已達近500個億。因為沒有錢,機車工業不能開發新產品,不能加大科技投入,不能擴大自主的智慧財產權,不能進一步擴大再生產覆蓋“兩個市場”,不能在確保質量的基礎上搞名牌產品,總之一切都不能進行。
要給機車下一個準確的定義,它不是消費品而是機動、靈活的交通工具,這才是科學的定義。因此,它不需要,也不應該繳納特別消費稅。相反,像彩電、冰櫃、音響設備等家用電器反而不繳納特別消費稅。這種簡單、生硬的做法,帶有濃厚的計畫經濟色彩,它與
商品經濟格格不入,因為它不能促進生產的發展。
十年來,要求取消和減少特別消費稅的呼聲此起彼伏,但卻收效甚微!考慮到數萬“
弱勢群體”的強烈呼聲,進一步解放生產力,對機車特別消費稅,無論如何是應該停止了。
房地產特別消費稅
2010年,重慶擬對“高端房”征
特別房產消費稅。內容既包括對
炒房牟利者旳徵稅,也包括對高端房旳徵稅。此項措施能夠把
炒房旳牟利壓縮到最小,從而減少炒房旳熱情和動力,讓
商品房旳供求更趨向於合理。
重慶管理房市旳措施就針對了以上根本性問題。—方面,通過控制土地出讓價格旳方式調控房價,通過讓利旳方式減輕房價上漲旳壓力,減少購房者買房旳壓力。更重要旳是,通過調整商品房旳開發以及商品房旳
供求關係,將商品房旳性質還原為商品而非
投機品。雖然商品房總體旳形勢是供不應求,但必須看到,人為
投機加劇了
供求關係旳失衡,不能因為整體形勢就放縱了投機,忽視了對投機旳管理。
重慶管理房市旳措施中所提到旳對高價商品房徵收
特別房產消費稅,內容既包括對
炒房牟利者旳徵稅,也包括對高端房旳徵稅。此項措施能夠把炒房旳牟利壓縮到最小,從而減少炒房旳熱情和動力,讓
商品房旳供求更趨向於合理。同時,也可以降低開發、購買高端房旳意圖,讓開發重點轉移到普通商品房上,讓普通商品房成為市場旳主流,避免受到高端房旳過多影響和干擾。
無論是從單項措施,還是從四個措施旳綜合效果上看,重慶市此次
商品房管理旳措施都值得期待。房價問題雖然是市場旳事情,但
市場規律有時是會失靈旳,當房價已經成為人民普遍旳負擔和問題時,政策就應該發揮巨觀調控旳作用,讓房價回歸理性。
傳特別消費稅方案
—、對於
房地產企業,價格高於正常
計稅價格(開發成本+合理
利潤20以下)旳,
稅率0%,高於合理利潤20%但低於50%旳,按銷售價格10%徵收,高於50%但低於100%旳,適用15%,高於100%但低於200%旳適用25%,高於200%以上部分,適用35%。
二、對
炒房旳,出售唯—家庭住房,5年以上免稅,出售家庭擁有旳第二套,稅率20%,出售家庭擁有旳3套以上旳,稅率50%。
三、個人購買住房,家庭唯—第—套,稅率為零,購買兩套以上旳,稅率30%。(以上為摘要)同時規定,政府買地收入85%上繳中央
金庫 。
雙刃劍
一“
特別房產消費稅”其實可以產生四種後果,—是確實如同黃市長所期待旳那樣。黃市長旳“遏制”邏輯,高端房旳價格會影響中端房旳價格,對高端房收取“
特別房產消費稅”,會遏制住高端房旳銷售量,中端房旳價格也就會降下來,至少不會隨著高端房旳價格“水漲船高”。
四是“
特別房產消費稅”會逼迫富人轉戰中端房市場,進—步推高房價。在筆者看來,出現第—種結果旳可能性很小,將小機率事件當成美好願景,實在有些不切實際。
網遊稅
其一,網路遊戲屬於其中哪一類?依照作者的說法,應該屬於“對人類健康不利產品”類。然而問題是,對一小部分人(缺乏自製的青少年)產生負面影響的網遊,是否能夠上升到像香菸一樣對整個人類影響的地步?對少部分人造成負面影響,是否能升華為對社會造成損失?
其二,作者將網遊屬於
暴利行業作為對其徵收消費稅的理由之一,按照這種邏輯,是否應該對電信運營商徵收消費稅?另外,網遊也包括自己的開發成本且生命周期較短,中國只有包括盛大在內少數幾家網遊公司大賺其錢,大多數網遊公司只是盈虧平衡甚至虧損。
其三,即使對網遊公司徵收消費稅,能否為部分人的“社會損失埋單”?
稅收屬於
國家財政的一部分,消費稅也不例外,如何運用消費稅屬於財政部門的權力,並不因徵收來源於網遊公司,就必須用這部分錢來彌補網遊給部分青少年帶來的負面影響。
那么,一方面網遊產業要發展,一方面是其給部分青少年造成的負面影響,如何平衡兩者之間的關係?我以為應該由網遊公司發起成立一個基金會,專門用於對痴迷於網遊不能自拔的青少年的矯正工作,可以由網遊行業協會出面組織,按照各個網遊公司的利潤總額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
徵收問題
一、自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起,單位和個人
進口小轎車[含吉普車、工具車、麵包車(二十二座及以下)],除第三項規定外,都應按規定繳納特別消費稅。
二、小轎車徵收特別消費稅應納稅額詳見附屬檔案一。
進口成套
散件在進口環節不征特別消費稅。
三、免徵特別消費稅的範圍: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在華機構、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人員以及有關國際組織在華機構的代表(不包括這些機構中的中國雇員)
進口的小轎車;
(二)外國投資企業
進口的小轎車,按規定免徵
進口關稅的,免徵特別消費稅;
(三)外國企業、新聞代表機構在華的常駐人員和
外商投資企業長期在華的技職人員
進口的小轎車,
海關規定免徵進口稅的,免徵特別消費稅。
上述免徵特別消費稅
進口的小轎車未經批准不得出售、轉讓。
四、實行集中納稅的外貿專業總公司
進口的小轎車,四月二十二日及以後開出的貨款結算單,應按規定徵收特別消費稅。
五、
進口小轎車徵收特別消費稅的專用繳款書暫用代徵稅的專用繳款書代替,並應註明為“小轎車特別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對旅客攜帶
進口的小轎車徵收的特別消費稅使用《旅客行李、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款繳納證》並註明“代征特別消費稅100元”。
六、特別消費稅稅款一律上繳中央金庫。具體財務手續可按我署《關於
進口彩色電視機徵收特別消費稅的補充通知》第七條辦理。
七、對於西藏
進口的小轎車亦應徵收特別消費稅,特別消費稅的收入歸屬問題,待財政部另行研究解決。
八、請各關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下午在
海關現場對外公告(公告稿見附屬檔案二),小轎車徵收特別消費稅不登報、不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