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新的使用價值是指增加新的功能和用途,或者改變其功能和用途;附加新的價值是指把購買的
投資品與其它有價資產組成投資組合,例如,購買一家公司的
股權後附加上另一家公司的應收帳款一起出售,這沒有追加使用價值,但附加了新價值。
投機品(
投資品)包括兩種類型:(1)純投機品。這類投機品沒有使用功能,只有投機功能,如:股票(或股權)、
期貨、
金融衍生產品等。(2)複合投機品。這類投機品既有使用功能,也有投機功能,如:
房地產、金銀首飾、收藏品、普洱茶等。
投機品沒有
均衡價格,或者說有多個暫時均衡價格P0,P01,P02等,如圖所示。這一規律稱為
“投機品
無均衡價格定律”,也稱為投機品價格定律。這一定律是金融危機、房地產危機、網路股泡沫、整體經濟危機等許多危機的共同誘因。這一定律由孫繼偉在這篇論文中提出:《論投資品對經濟危機的誘發與加劇作用》,《審計與經濟研究》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