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

《煙臺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是2018年煙臺市政府辦公室發布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改進預算管理和控制,按照《國務院關於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國發〔2015〕3號)、《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地方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通知》(財預〔2015〕38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發〔2015〕3號檔案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魯政發〔2015〕15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中期財政規劃是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科學預判未來三年財政收支情況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財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項目資金安排,逐年滾動管理,實現規劃期內跨年度平衡的預算收支框架。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是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改進預算管理和控制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率,集中財力辦大事,提高預算編制的前瞻性;有利於各類規劃與財政預算安排相銜接,強化財政規劃約束;有利於發揮財政穩定器和“逆周期”調節器作用,實現財政經濟可持續發展。
(一)堅持總量控制。中期財政規劃要與巨觀調控政策、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償債能力等相適應,收入預計要謹慎穩妥,支出安排要科學合理。科學設定財政支出總量控制目標,債務餘額控制目標。
(二)突出工作重點。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依據重大改革和事項重要性排序擇優選擇,確保中央、省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實到位,集中財力投向關係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有計畫、分步驟解決制約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問題,提升財政資金配置效率。
(三)統籌財力配置。以規劃期內各項財力來源為基礎,加強中期財政規劃與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統籌銜接,綜合安排當年收入、結轉結餘資金、上級轉移支付、政府債務收入等收入來源,並統籌考慮其他各項收入和資金。
(四)防控財政風險。認真評估重大改革和收支政策的長遠影響,研究判斷存在的財政風險隱患,合理確定財政風險控制目標,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嚴格防控財政風險。
(五)實施滾動調整。中期財政規劃要按照三年滾動方式編制,與年度預算有機結合,第一年規劃約束對應年度預算,後兩年規劃指引對應年度預算。年度預算執行結束後,對後兩年規劃及時進行調整,再添加一個年度規劃,形成新一輪中期財政規劃。
(六)強化約束機制。涉及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的部門、行業規劃,要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強化中期財政規劃對年度預算編制的約束,年度預算編制在中期財政規劃框架下進行,未列入中期財政規劃的重大項目,原則上不得列入年度預算。年度預算執行中確需安排的中期財政規劃增支政策,按規定程式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安排。
(七)講求支出績效。中期財政規劃期內的支出項目安排要與預期經濟社會績效目標相結合,與預算執行進度、監督檢查結果、實施效果等相掛鈎。要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相銜接的運行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編制內容
中期財政規劃包括部門中期財政規劃和政府中期財政規劃。具體編制時,首先,通過巨觀經濟分析,對現行政策下的財政收支進行測算;其次,認真總結現行財政收支政策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再次,針對問題,研究制定未來三年財政收支政策改革措施;最後,測算改革後未來三年的財政收支情況並統籌安排,評估可能出現的財政風險。
(一)部門中期財政規劃。部門中期財政規劃包括巨觀形勢分析、部門收入規劃、部門支出規劃、風險評估等4部分內容。
1.巨觀形勢分析。根據本部門的五年規劃綱要及年度工作計畫,考慮本行業、本領域的發展環境重大變化,結合基期年(規劃期前一年,下同)情況,分年度研判未來三年行業和領域的主要指標走向。
2.部門收入規劃。結合巨觀形勢分析、行業和領域深化改革等情況,具體分析歷年收入情況和規劃年度收入增減變動因素,測算規劃年度部門執收的各項非稅收入情況,按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等分類分項測算。
3.部門支出規劃。研究提出未來三年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測算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分年度支出需求。在此基礎上,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測算未來三年部門支出需求。
4.風險評估。評估規劃期內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對中期財政規劃執行的影響。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是指中央、省、市有明確政策要求或納入部門規劃,對財政收支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二)政府中期財政規劃。政府中期財政規劃涵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1.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中期財政規劃包括巨觀經濟分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規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規劃、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規劃、財政風險評估。
(1)巨觀經濟分析。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及年度計畫,考慮國際國內和本市發展環境重大變化,結合基期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分年度研判未來三年地區生產總值、投資、消費、進出口、價格指數等主要指標走向。
(2)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規劃。結合巨觀經濟形勢分析、現行國家財稅體制和深化改革等情況,測算一般公共預算未來三年收入。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規劃。根據各部門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統籌平衡後,測算一般公共預算未來三年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測算到功能分類的類級科目。
(4)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規劃。根據未來三年財政收入和支出、存量債務到期情況以及新增債務情況,測算規劃期內一般政府債務還本付息及債務餘額變動情況。
(5)評估可能出現的財政風險。對規劃期內可能出現的財政經濟運行風險、重大自然災害損失以及政府債務風險等對中期財政規劃執行的影響進行風險評估。
2.政府性基金預算。
(1)巨觀經濟分析。結合基期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分年度研判未來三年國有土地出讓等主要指標走向。
(2)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規劃。結合巨觀經濟形勢分析、徵收管理政策調整改革等情況,測算各項政府性基金未來三年收入。
(3)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規劃。根據政府性基金收入規劃情況,結合各部門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測算各項政府性基金未來三年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規劃分基金項目測算。
(4)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規劃。根據未來三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存量債務到期情況以及新增債務情況,測算規劃期內專項債務還本付息及債務餘額變動情況。
(5)評估可能出現的財政風險。對規劃期內可能出現的財政經濟運行風險、專項債務風險等對中期財政規劃執行的影響進行風險評估。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1)巨觀經濟分析。結合基期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分年度研判未來三年國有企業經營情況等主要指標走向。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規劃。結合巨觀經濟形勢分析、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等情況,測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未來三年收入。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規劃。根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規劃情況,結合部門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則,測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未來三年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規劃測算到功能分類的類級科目。
(4)評估可能出現的財政風險。對規劃期內可能出現的財政經濟運行風險等對中期財政規劃執行的影響進行風險評估。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1)巨觀經濟分析。結合基期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分年度研判未來三年參保人員結構、收入分配水平等主要指標走向。
(2)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規劃。結合巨觀經濟形勢分析、社會保險政策調整改革、政府財力等情況,測算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未來三年收入。
(3)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規劃。根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規劃情況,結合部門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測算社會保險基金未來三年支出。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規劃分險種測算。
(4)評估可能出現的財政風險。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對規劃期內可能出現的社會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等對中期財政規劃執行的影響進行風險評估。
三、職責分工與編制流程
(一)職責分工。各部門是部門中期財政規劃的編制主體,根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領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未來三年涉及財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項,測算分年度支出需求,提交財政部門綜合平衡,在此基礎上形成部門中期財政規劃。其中,政府性基金執收部門負責編制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期財政收入規劃,政府性基金使用和分配部門負責編制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期財政支出規劃;負有國資監管職能的部門負責編制相關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期財政規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中期財政規劃。
財政部門是政府中期財政規劃的編制主體,負責制定規劃編制的總體要求,審核各部門提交的收支規劃,匯總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組織和監督中期財政規劃執行。其中,市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市級中期財政規劃,匯總編制全市中期財政規劃;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負責編制本縣市區中期財政規劃。
(二)編制流程。中期財政規劃編制流程應與年度部門預算編制相銜接,主要分為前期準備、部門建議、規劃初審、部門修改、政府審批、規劃反饋六個階段。
1.前期準備。由財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統計、稅務等部門收集規劃期經濟形勢發展預測分析、財政收支預測分析等信息,研究提出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基本原則、工作重點和具體要求,並結合年度部門預算編制通知一併予以明確。
2.部門建議。各部門根據規劃期內批准實施的規劃和政策,按照中央、省、市戰略部署,根據重要性排序,研究提出部門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事項,明確政策依據、政策內容等,測算未來三年分年度支出需求,編制形成部門中期財政規劃建議,報財政部門審核匯總。
3.規劃初審。財政部門測算規劃期內分年度可用財力,圍繞中央、省、市重大戰略部署與部門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事項的邏輯關係,審核部門中期財政規劃建議,與部門進行溝通,匯總平衡後形成政府中期財政規劃草案。
4.部門完善。根據政府中期財政規劃草案,財政部門提出部門中期財政規劃調整完善建議,並向各部門下達分年度支出限額(或控制數)。各部門根據財政部門審核建議,對部門中期財政規劃草案進行調整完善後,再次報財政部門審核。
5.政府審批。根據規劃期內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上級政府中期財政規劃、跨年度預算平衡需要以及部門上報的部門中期財政規劃,財政部門修改完善政府中期財政規劃,提交同級政府審批,報上級財政部門備案。同時,提取規劃期內第一年財政收支預算草案報同級人代會審查批准。
6.規劃反饋。財政部門根據同級人大審批的年度預算和同級政府批准的政府中期財政規劃,批覆規劃期第一年的部門預算,同時,將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事項安排意見以適當方式告知相關部門。具備條件的,可一併批覆各部門中期財政規劃。對已列入三年支出規劃的支出項目,各部門要提前做好項目庫建設,並對項目庫中的項目開展可行性研究、評審等前期準備工作。
四、組織實施
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專業性強,涉及面廣,改革內容新,配套措施要求高。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用改革的思維、發展的理念,切實抓緊抓好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管委)要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高度,切實加強對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抓緊研究相關行業、領域的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確保高質量、高水平完成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因地制宜,細化工作措施,制定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的具體辦法。
(二)夯實管理基礎。各部門要編制好本部門本行業的相關規劃,合理確定年度工作任務,及時提供部門基礎信息和相關行業數據,為中期財政規劃編制提供良好支撐。要進一步深化專項資金管理改革,大力推進項目庫管理,做好項目儲備,增強預算安排的前瞻性和預見性。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數據信息管理、支出項目化管理和定額標準體系建設,為規劃編制提供必要的人員保障和技術支持。
(三)加強協調配合。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資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做好中期財政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銜接工作。各部門要樹立中期財政觀念,擬出台的增支事項必須與中期財政規劃相銜接,制定延續性政策要統籌考慮多個年度、可持續發展,不得一年一定。
自2018年起,市級層面正式啟動編制2019—2021年財政規劃,所有市直部門全部納入部門中期財政規劃編制範圍。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試編2019—2021年政府中期財政規劃和部門中期財政規劃。自2019年起,各縣市區要全面實施中期財政規劃管理。
煙臺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煙政發〔2018〕24號(標準版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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