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環境認證實施方案

《無障礙環境認證實施方案》是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殘聯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障礙環境認證實施方案
  • 印發單位: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殘聯
全文
為推進實施無障礙環境認證,提升無障礙環境服務水平,健全殘疾人、老年人等社會成員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根據《市場監管總局 中國殘聯關於推進無障礙環境認證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市監認證發〔2021〕79號),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保障
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殘聯牽頭組建由政府部門、科研機構、認證機構、檢測機構、標準化機構、專業社會組織及體驗用戶等相關方參與的無障礙環境認證技術委員會,協調解決認證制度建設和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問題,為無障礙環境認證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
二、制度建設
(一)無障礙環境認證目錄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殘聯根據社會發展需要,共同確定並發布。認證規則由市場監管總局商中國殘聯後發布。
(二)從事無障礙環境認證的認證機構應當依法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具備從事無障礙環境認證相應的技術能力。經市場監管總局徵求中國殘聯意見後批准,方可從事無障礙環境認證。
(三)無障礙環境實施分級認證,使用以下圖案作為認證標誌。
三、認證實施
(一)認證委託人可自願向認證機構提出無障礙環境認證委託,對認證機構的認證工作和認證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認證機構提出申訴
(二)認證機構依據無障礙環境認證規則開展認證工作,並採取適當方式和頻次,對獲得認證的無障礙環境實施有效跟蹤檢查,以驗證其持續符合認證要求。
(三)認證機構應當公開認證收費標準和認證證書有效、暫停、註銷或者撤銷的狀態等信息,接受社會的查詢和監督,並按照有關規定報送無障礙環境認證實施情況及認證信息。
四、推廣套用
(一)中國殘聯、市場監管總局積極推動社會治理、行業管理、市場採購等領域廣泛採信無障礙環境認證結果,及時總結經驗、培訓典型、抓好示範,推動無障礙環境認證普及覆蓋。
(二)各級殘聯、市場監管部門協調推動本地無障礙環境認證及推廣套用工作,推動將無障礙環境認證結果納入各類公共建築質量評獎、評價或考核。
五、監督管理
(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殘聯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對無障礙環境認證及採信套用等活動與結果進行監督管理。
(二)對認證活動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符合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並將行政處罰、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涉企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國家平台依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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