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審計局

無錫市審計局是無錫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審計局
  • 性質:無錫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 地址:無錫市濱湖區觀山路199號 市民中心4號樓7層 
  • 主要領導:黨組書記、局長:劉燕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對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市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政府和審計廳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政府和審計廳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與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所轄市(縣)、區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及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所轄市(縣)、區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級政府投資和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及損益。
6.市政府部門、所轄市(縣)、區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根據審計署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和市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依法指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全市審計信息系統。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審計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103名。設局長1名,副局 長4名,總審計師1名,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市審計局 局長兼任。科級領導職數 41 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8 名(含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2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