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食品:芽類蔬菜

無公害食品:芽類蔬菜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農業部蔬萊品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重慶)、重慶市農業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柴勇、李必全、江學維、楊俊英、黃永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公害食品:芽類蔬菜
  • 標準號:NY 5317-2006
  • 發布日期:2006-01-26
  • 實施日期:2006-04-01
  • 開本:16開 
  • 語言:簡體中文
引用檔案,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規定了無公害食品芽類蔬菜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與貯存。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月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
GB/T 5009.11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T 5009.12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15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 5009.17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
GB/T 5009.18食品中氟的測定
3GB/T 5009.33食品中亞硝酸鹽與硝酸鹽的測定
GB/T 5009.34食品中亞硫酸鹽的側定
GB/T 5009.105黃瓜中百菌清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105糧食和蔬萊中2,4-D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188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靈的測定
GB/T 8855 新鮮水果和蔬菜的取樣方法
試驗方法
感官
隨機抽取樣品500g,四分法取樣,置於白瓷盤,品種特性、腐爛、雜質、凍害、長短、粗細、機械傷、病蟲害等用目測法檢測:異味用嗅的方法檢側。感官不合格率按有缺陷個數的質量百分率計。
安全指標
無機砷
按GB/T 5009.11規定執行。
按GB/T 5009.12規定執行。
按GB/T 5009.15規定執行。
總汞
按GB/T 5009.17規定執行。
按GB/T 5009.18規定執行。
亞硝酸鹽
按GB/T 5009.33規定執行。
亞硫酸鹽
按GB/T 5009.34規定執行。
按GB/T 5009.105規定執行。
2.4-滴
按GB/T 5009.175規定執行。
按GB/T 5009.188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檢驗分類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申請無公害農產品標誌時;
d)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c)前後兩次抽樣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d)人為或自然因素使生產環境或工藝發生較大變化。
交收檢驗
每批產品交收前.生產單位都應進行交收檢臉。交收檢驗的項目包括感官、標誌、標籤,淨含量和包裝,安全指標由交易雙方根據契約選擇。檢驗合格並附合格證後方可交收。
組批規則
產地抽取的同一品種、同一產地、同一規格的產品作為一個儉驗批次。批發市場、農貿市或超市相同進貨渠道的產品作為一個檢驗批次。
判定規則
每批受檢樣品感官不合格率按其所檢單位(如每箱、每袋)的平均值計算.其值不應超過5%.其
中任何一件包裝的不合格率不應超過10%,判定為感官合格。
感官、安全指標合格.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
感官要求不合格或安全指標有一項不合格,判定該報產品為不合格。
復驗
包裝、標誌、標籤不合格時,允許重新整改後重新申請復驗一次。感官、安全指標不合格進行復驗。
標誌和標籤
標誌
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使用應將合有關規定。
標籤
應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生產者名稱、產地、淨含量和採收日期等.標籤上的字跡應清晰、完整、準確。

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
所用包裝材料應堅固、潔淨、無毒、無異味,符合相關的衛生標準規定。
芽類蔬菜包裝前應控制溫濕度、防止風乾、萎蔫。
產品應按同一品種、同一產地、同一規格進行包裝。
運輸
運輸工具應潔淨、乾燥、無污染。
包裝後要快運,不宜久置,防暴曬,以免失水損耗。運輸時應防潮、防雨、防擠壓。
不應與有毒、有害和有異味的物品混裝混運。
貯存
貯存庫應通風良好、乾燥、應防潮、防霉。
不應與有毒、有異味、發霉以及其他易傳播病蟲的物品混合存放。
貯存貨堆不應過大,控制適宜的溫、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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