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是烏魯木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烏魯木齊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是烏魯木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烏魯木齊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是烏魯木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烏魯木齊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2010年12月3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1年1月18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令第...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暫行辦法第五條 編輯 語音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內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協調機制,並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所需經費納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是2011年3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檔案,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人口流動主要是由農村流向城市,由經濟欠發達地區流向經濟發達地區,由中西部地區流向東部沿海地區。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現居住地不是...
2002年11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11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正。
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2002年8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三、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5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5號公布)本決定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55號 ...
為進一步提高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水平,維護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國務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放與管理辦法》是201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畫生育行政部印發的一份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範《生育服務證》發放與管理,依據《人口和計畫生育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第十二條 現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勞動、工商等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驗所轄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婚育證明》,按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第十三條 持證人婚育情況...
烏魯木齊市計畫生育委員會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擬定實施辦法和細則,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實施綜合治理。(二)根據自治區下達的人口指標,編制全市人口發展的中長期...
(五)指導兵團機關及直屬單位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兩地工作聯繫機制;(六)協調烏魯木齊市及所屬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關係,並配合開展相關工作;(七)完成兵團機關及直屬單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
第十七條 對污辱、毆打計畫生育管理工作人員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八條 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黑龍江省計畫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規定與...
(六)流動人口管理處 擬定自治區流動人口計畫繁殖率管理的制度規範;組織開展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繁殖率管理體制、機制的研究;監督檢查《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的管理機制;指導...
為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黑龍江省計畫生育條例》等法規,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了《黑龍江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發布信息 【檔案來源...
流動人口,社會術語,主要是指戶口沒有在居住地,但是又取得合法居住的人。雖然各部門、各方面並未給出統一的定義,不過,比較一致的意見是指那些“現居住地不是戶籍所在地”(《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的人口,即“人戶分離”...
第十二條 現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勞動、工商等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驗所轄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婚育證明》,按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第十三條 持證人婚育...
(十一)制定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十二)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
《邢台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實施辦法》已經2011年10月12日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等有關...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山東省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現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成年...
《呼和浩特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呼和浩特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檔案...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維護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國務院《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務院《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雲南省計畫生育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該《辦法》分總則、戶籍所在地管理、現居住地管理、法律責任、附則5章34條,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2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安徽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實施辦法》予以廢止。2013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9號公布...
青島市政府為方便民眾,出台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94-05-01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青島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1998年1月7日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9月24日市十二屆人大...
《湖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在2003.06.24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2003年6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24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第一條 為加強對本市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計生委發布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天津市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生育能力並且現居住地不是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