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是烏魯木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
- 類別:法務部網站
《烏魯木齊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是烏魯木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烏魯木齊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是烏魯木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烏魯木齊市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2009年9月25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9年11月13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
烏魯木齊市外來流動人口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烏魯木齊市外來流動人口房屋租賃管理,保護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第六條 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區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產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生產建設兵團系統負責管理房產的機構,根據市(縣)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方式分為實物...
烏魯木齊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 《烏魯木齊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02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5月8日起施行。市長:雪克萊提・扎克爾 二00三年四月七日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
第四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房產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強對住房租賃活動的監督管理。第五條 住房租賃實行實名交易制度,當事人在住房租賃活動中,應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在住房租賃活動中採集的信息受法律保護,...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
根據暫行辦法,公租房資產,是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持有的,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提供的住房。公租房資產包括公租房項目中的住宅,以及配套的非住宅資產(公共用房、經營性用房、車位、設施設備用房等...
第一條 為了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規範住房租賃和銷售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交易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賃和銷售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企業投資建設面向本企業職工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原則上不安排投資補助。各地要儘快制定公共租賃住房具體管理辦法,報自治區城鎮住房保障辦備案。(五)因地制宜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各地可根據居民住房和收入狀況、房價水平等因素,因地...
第十三條進入邊境管理區探親、訪友和從事其他活動的暫住人口,依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邊境管理區通行和居住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管理。第十四條租賃房屋實行租賃房屋暫住管理許可證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外來暫住人口出租房屋,必須持有...
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於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強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規範商品房屋租賃行為,維護商品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主要內容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商品房屋租賃...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頒發烏魯木齊市房屋買賣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根據1998年8月24日烏政發[1998]70號決定修正。中文名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頒發烏魯木齊市房屋買賣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82.09.16...
十二、烏魯木齊市暫住人口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辦法 (1988年10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通過 1988年10月25日市人民政府烏市政〔1988〕229號公布施行)修改內容:1、刪除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取締出租並沒收其非法收入”的內容...
各級土地管理部門之間的職責許可權分工,由自治區土地管理部門依法規定。城市規劃、房產、計畫、物價、財政等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行使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的有關職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辦法第二章 ...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公安部)(1995年3月6日公安部令第24號發布)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範,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租賃房屋,是指旅館業以外以營利為目的,...
(三)未按規定將房屋租賃契約登記備案的。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批准並辦理變更、備案登記手續。拆遷人應當按照變更、備案登記後的房屋狀況予以補償。第十七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定。
以寶安區為例,《寶安區私人房屋租賃稅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把寶安區私人房屋分為居民自建房和居民非自建房、集資房三類進行分類管理。居民非自建房、集資房採用契約租金與指導租金孰高原則確定租金收入。除對需要按實際租金收入開具發票的...
第二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運營、使用、退出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
錦江、青羊、金牛、成華、武侯區房產管理局,高新區規劃建設局,各相關單位:《公共租賃住房集體合租管理暫行辦法》已於2012年10月29日經第15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特此通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 2012年12...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的房屋租賃行為,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
(一)具有濱海新區戶籍,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者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者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期限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二)具有濱海新區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暫行辦法 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宅出租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宅出租管理,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1995年5月28日建設部第42號令),結合中央國家機關實際情況,...
第十九條 公有房屋管理中涉及異產毗連的,其使用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第四章 租賃 第二十條 公有住房的租賃必須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和租金標準。經營性房屋的租賃,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賃價格。第二十...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
(三)以其他方式轉讓房屋使用權獲取固定收益的;(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視為租賃的其他行為。第三條 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市房屋租賃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實施。市房屋租賃管理機構負責本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的日常工作。縣...
(七)《自治區預防控制愛滋病性病辦法》(2004年2月24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7號) (八)《自治區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1996年7月2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新政函[1996]123號文批准,1996年8月14日自治區建設廳新建房字[1996]17號發布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