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做好集中供熱工作的決定

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做好集中供熱工作的決定

2002年11月6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做好集中供熱工作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11月06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1月06日
  • 頒布單位: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
烏魯木齊市現已實現集中供熱面積3500多萬平方米,占全市供熱總面積的60%以上。集中供熱運行狀況如何,直接關係到民眾的冷暖和社會的安定。本屆市政府實施“藍天工程”4年多來,集中供熱面積增長迅速,多數居民戶和用熱單位採暖情況較好,大氣環境質量逐年改善,成績是主要的。但存在的有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為督促和支持市政府進一步做好集中供熱工作,特作如下決定:
—、市政府要繼續大力實施“藍天工程”,堅持集中供熱的正確方向,同時要對熱電聯產供熱、片區燃煤鍋爐集中供熱、利用天然氣及其他清潔能源供熱的合理結構問題進行科學論證,保證熱電聯產和利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未來城市供暖中的主導地位。同時要在堅持“環保”、“節能”總體要求的前提下,鼓勵並逐步實現供熱方式的多樣化。當前,要加快紅雁池新建熱電廠向城市供熱1000餘萬平方米這一重大項目的熱網建設步伐,使工程早日造福於民;採取有力措施,保證葦湖梁熱電聯產儘早實現滿負荷供熱,並積極研究解決好調峰問題;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維持現有設計能力,著重提高質量、改善服務,不得盲目擴大或新增生產規模,並逐步推廣使用節能環保型煤,積極創造條件,最終實現以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對於制約利用天然氣採暖的關鍵因素即氣價過高的問題,要研究可行辦法,通過積極爭取國家降價、促使燃氣企業挖潛增效讓利於民、示範推廣燃氣採暖新技術以及政府財政適當補貼等綜合措施加以解決。
二、市政府要督促和支持有關部門,繼續加大拆除分散採暖鍋爐的工作力度。凡處於集中供熱規劃區域且熱力企業能夠保證向其正常穩定供熱的單位和居民戶,又不能使用清潔能源自行採暖的,必須無條件併網,其分散採暖鍋爐必須堅決予以拆除。凡無確屬特殊的原因,一味強調局部和眼前利益,拒不自行拆除分散採暖小鍋爐的,應由有關執法機關強行拆除其小鍋爐。實施強拆務必做到態度堅決、工作過細、行動合法。對於生產、經營、工作、科研等方面確有特殊需要的企業、單位,可以允許部分或全部自行獨立供暖,但必須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對於城鄉結合部以及其他一些確實不具備入網條件又難以一步到位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分散採暖鍋爐,必須強制推廣節能環保型煤或無煙煤,禁止原煤散燒。
三、市政府要切實加強供熱管理,動員和協調有關各方,全力保障冬季供暖,不讓民眾受凍。特別是要強化對熱力企業的管理和監督。供熱、用熱雙方應是平等的契約關係,雙方都應嚴格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同時都應享受自己的合法權利。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以及消協等組織要依法照章實施管理監督,督促熱力企業牢固樹立誠信為本、用戶至上、服務第一的觀念,講究職業道德,規範經營行為,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擺在首位,以達標的供熱和優質的服務贏得用戶信賴,建立起供、用熱雙方的良好關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監督供熱企業嚴格履行供用熱契約或協定,按契約或協定約定的時間、溫度標準送暖,搞好上門服務,及時排除故障,保證用戶得到穩定均衡的供熱服務。凡供熱不及時、溫度不達標、無不可抗拒因素隨意中斷或停止向用戶供暖,以及不服從政府及有關部門管理的,要責令限期整改,並按照契約或協定的約定少收用戶熱費,必要時還要由有關執法、管理機關照章處罰;嚴重違法違章造成惡劣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要支持和促進熱力企業組建行業協會,以利加強行業自律,逐步走向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改善供熱服務。
四、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維護熱力企業的合法權益,及時制止和糾正各種損害企業利益、影響其正常運行的行為。對於目前存在的用戶拖欠巨額熱費,致使許多熱力企業陷入困境,並由此造成熱力企業與供水、供電、煤炭等企業之間數額越來越人的“三角債務”問題,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繼續幫助供熱企業採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清繳欠費。要督促供熱企業和用戶雙方嚴格履行供用熱契約或協定;對於出現的矛盾糾紛及歷年遺留問題要積極調處,促進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引導雙方通過法律渠道尋求解決。特別是對於一些由財政供養的機關、單位欠費不交的問題,政府要嚴格執行既定的“按照各自財政財務渠道解決所需資金”的原則,敦促和幫助其帶頭繳納熱費。要儘快研究制定對弱勢群體和確有特殊困難的企業、單位所欠熱費實行減、緩、免以及對熱力企業由此蒙受的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財政補貼的辦法。對於不屬弱勢群體和特困企業,又無確屬特殊的原因不交熱費的單位和個人,則要遵從市場經濟規則,允許和支持熱力企業按照契約或協定約定的條款行事,但不得由此損及無辜、影響社會穩定。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在全社會樹立起熱是特殊商品、供用熱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則辦事的觀念,引導人們摒棄“福利供暖”、“欠費有理”等錯誤觀念,以利“收費難”問題的解決。
五、市政府要在組織科學認證、試驗示範的基礎上,加強規劃和引導,積極推行集中供熱分戶計量、收費。首先是要力求在集中供熱區域內新建的樓房和小區推行“並聯供熱、分戶計量”辦法:對原有樓房和小區則要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實行此種辦法,逐步實現按需供暖、鼓勵節能、便於收費、減少糾紛。同時,要在供熱領域引入競爭機制和最新科技成果,促進供熱產業走向良性發展。
六、市政府在認真實施現行供熱管理規章的同時,要抓緊研究草擬有關集中供熱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廣泛徵求和採納社會各方面的正確意見,在基本成熟時報送市人大常委會依照法定程式進行地方立法,將集中供熱管理進一步納入法制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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