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日由烏魯木齊市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8年1月5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 2008年1月28日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公告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工作的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8.01.28
- 實施時間:2008.01.28
2007年11月1日由烏魯木齊市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8年1月5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准 2008年1月28日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公告公布。
鑒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已頒布實施,決定廢止《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工作的辦法》。
1989年10月21日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並經1989年12月28日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1次會議批准制定的《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
烏魯木齊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烏魯木齊市公證若干規定》的議案。會議認為,這個地方性法規自1994年7月施行以來,對規範我市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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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及相關法律已經全部涵蓋了該法規的內容,因此,會議決定廢止《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2007年4月4日鞍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鞍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已由遼寧省...
七、黑龍江省公證條例(1999年4月15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八、黑龍江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機關辦理案件的規定(2003年8月15日省十屆...
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將《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的決議》、《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深入貫徹民族區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9.03.27 實施時間 2009.05.01...
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成立於1981年9月14日。 現屆任期內的是2007年換屆後的烏魯木齊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本屆人民代表大會應有代表345名·市人大常委會...
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和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辦事機構關於代表議案處理情況的報告,由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或者由市人大常委會提請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大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廢止《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監督規定》。本決定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精神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貫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自身建設做好人大工作的決定》在1998.01.22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
1988年5月23日自治區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幹部任免和決議的辦法》同時廢止。
1990年11月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的...
大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章備案的規定》。本決定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結合我市人民代表大會工作實踐,制定...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廈門市各級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監督規定》的決定在2006.12.01由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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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有關規定和我省實際,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廢止2000年1月27日由湖北省第九屆人民...
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廢止《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在2007.02.08由廣東省人大頒布。由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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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26日自治區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代表工作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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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是憲法和法律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根本保證。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