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在1995.12.28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12月28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瀋陽市人民政府
《瀋陽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在1995.12.28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瀋陽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在1995.12.28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總則第一條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處理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職工因工傷亡...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生產安全,減少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職工因工傷亡事故(以下簡稱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者雖不在本崗位勞動...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維護國家法制,及時嚴肅處理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認真吸取教訓,採取措施,保障職工生產安全,以利四化建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本系統企業、事業單位的...
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各市人民政府規定。二、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工傷保險工作。三、省...
(一)涉及因工外出期間的,對職工外出屬於用人單位指派,且遭受的事故傷害是因工作原因所致,按照工傷處理;(二)涉及派駐外地工作的,對有固定住所和明確作息時間的情形,按照駐在地正常工作情形處理;(三)涉及工作原因的,對職工參加...
《瀋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是1993年5月11日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企業職工在生產、工作中遭受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傷害時(以下簡稱工傷) 獲得醫療照顧、生活保障和經濟補償及其他物資幫助的權利,促進...
《瀋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辦法》在2000.09.13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企業職工在遭受工傷事故和職業病(以下簡稱工傷)傷害時,獲得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和享受職業康復的權利,促進安全生產,...
12、瀋陽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辦法 1995年第18號令 已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93號)所取代並被國務院明令廢止。13、瀋陽市獎勵和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暫行辦法 1991年第8號令 與《遼寧省獎勵和...
第二十條 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9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180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後,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附則 第二十一條 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和報表格式由國務院勞動部門會同國務院統計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的...
第三十八條 職工因工死亡後10日內,企業和職工家屬應當辦完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處理的,停屍費由工亡職工家屬負責。第三十九條 社會保險機構應當於每月20日前按本規定如數向傷殘職工和工亡職工直系親屬支付當月工傷保險待遇。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並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對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當及時採取應急處理措施。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專項培訓...
主要內容有:企業對工人職員在生產區域中所發生的和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必須進行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勞動部門對企業進行傷亡事故的調查、登記、統計、報告和處理,實行監督檢查。企業對於職工傷亡事故,如果有隱瞞不報、虛報或者故意...
第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按照本辦法執行。第三條 工傷認定應當客觀公正、簡捷方便,認定程式應當向社會公開。第四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
第八條 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第九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頒布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四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條 工傷職工需要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
第四章 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四條 事故發生後,企業和有關人員應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為搶救人員和恢復生產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好標誌,採取攝像、攝影、繪圖等方法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跡...
39.實習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該如何處理?40.是否所有的工傷都應當經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定?41.在節假日從事技術改造負傷,能否認定為工傷?42.因履行職責被打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43.在參加單位組織的報告會時受傷,能否被認定為工傷?44.職工...
指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5.3 重大傷亡事故 指1 ̄2人死亡的事故。5.4特大傷亡事故 指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計算方法 適用於企業以及各省、市、縣上報企業工傷事故時使用的計算方法有:6.1 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時期,平均每千名職工中...
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實施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實施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三十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發生事故,按照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條例》、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報表制度》和《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執行。第四章 勞動保護監察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