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萊蕪區發展和改革局

濟南市萊蕪區發展和改革局

濟南市萊蕪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濟南市萊蕪區區級機構改革後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萊蕪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濟南市萊蕪區文化北路001號 
  • 所屬部門: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濟南市萊蕪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建議,監測、預測預警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區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
(五)承擔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
(六)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七)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
(八)承擔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
(九)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
(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全區生態文明建設、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服務業總體規劃。
(十二)研究提出全區城鄉區域經濟發展的總體戰略布局,擬訂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組織、協調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有關交易規則、服務流程和標準、監管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十四)組織研究全區性的重大價格政策措施。
(十五)牽頭組織對口支援協作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對口支援協作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六)組織開展糧食戰略性問題的研究。
(十七)組織擬訂全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產業政策以及落實相關標準。
(十八)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查督辦、信訪、財務、資產管理、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紀檢監察、人事管理、應急管理、黨群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牽頭組織對口支援協作工作;負責重要物資、商品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綜合協調;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經濟動員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關於經濟動員和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綜合科
承擔有關政策性檔案、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參與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配合開展營商環境評價;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相關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本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承擔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組織編制、實施情況的監測和評估相關具體工作;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統籌規劃編制立項;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運行調節政策建議,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等有關前期論證工作;協調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全區新型城鎮化發展工作;承擔相關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分析研究全區及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維護經濟安全的對策建議;組織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及相關政策建議,對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全區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項目投資推進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並按分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工作;提出安排區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畫,協調指導專項建設資金和政策性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使用方向;承擔省、市重點項目建設調控資金管理的相關工作;編制全區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參與項目前期研究和論證工作;負責爭取進入國家、省、市重點序列項目的審查轉報和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跟蹤調度,協調解決重大建設項目的有關問題;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對區政府確定的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轉報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組織擬訂全區利用外資與境外投資發展年度計畫的具體工作;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政策銜接;研究提出全區城鄉區域經濟發展的總體戰略布局;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綜合管理、協調工作;承擔全區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協調推進、對外宣傳和重要信息發布工作。
公交能源財貿科
組織擬訂全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產業政策、專項規劃,參與研究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負責煤炭工業管理、電力管理、節約能源管理等能源管理等工作;負責擬定全區煤炭開發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煤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工作,承擔全區壓煤建築物搬遷以及房屋斑裂維修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區天然氣供應保障和儲氣設施等應急能力建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全區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全區煤炭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火電、電網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研究提出全區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分析預測工業發展現狀和趨勢,統籌全區工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負責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和管理等有關工作;研究擬訂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區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平衡全區農村經濟、工業、能源、綜合交通運輸、服務業等發展規劃,監督規劃的實施,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分析全區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研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以及有關體制改革問題,分析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牽頭負責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社會事業科
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區生態文明建設、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戰略問題,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負責實施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等創新能力平台建設;研究提出全區社會發展戰略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研究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匯總編制全區人口等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計畫,參與制定落實創業人才支持政策;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調度分析全區區域經濟發展情況,協調解決區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縣域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綜合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措施,牽頭推進全區縣域經濟科學發展試點工作;擬訂全區價格工作規劃和改革方案,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市場價格的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價格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區級政府定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核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上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擬訂全區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計畫、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辦法;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糧食流通和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監測制度、技術規範;督導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定糧食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

直屬單位

萊蕪區產業促進中心(加掛濟南市萊蕪區重點項目服務中心牌子)
(一)按規定研究提出區重點建設項目名單、相關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大項目的實施,組織區重大項目庫建設;
(二)貫徹執行省市區關於促進產業發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配合職能部門組織重點產業專題、重大項目諮詢、論證、研究活動,協調解決產業升級、產業布局、產業結構最佳化、重點產業規劃實施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農村經濟、鄉村振興等工作,參與重大農業投資項目和重要農產品基地的前期調研工作。
萊蕪區能源服務中心(加掛濟南市萊蕪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牌子)
(一)負責全區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承擔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煤礦工程質量監督和壓煤建築物搬遷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區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二)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管理。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落實能源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使用。
(三)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區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
萊蕪區價格認定中心
(一)配合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認定工作。接受區級紀檢監察、司法、行政機關及省市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提出的各類涉案財物價格認定業務,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進行價格認定,為辦案機關提供價格依據。
(二)組織開展價格爭議糾紛調解處理。負責平等民事主體之間因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產生的糾紛的調解。
(三)協調做好以涉稅為重點的涉行政事項所涉及的價格不明或價格有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的價格認定。
(四)組織實施全區價格監測工作。
萊蕪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一)根據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對全區戰略規劃、產業發展、區域布局、要素支撐等重大問題進行基礎性、針對性、前瞻性研究,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諮詢意見和建議。
(二)跟蹤監測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中的基本態勢、發展趨勢,分析研究經濟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經濟運行調控的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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