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制定下達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省、市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
(六)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公路等綜合運輸;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負責推進工業領域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成品油流通和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和中藥材生產項目扶持管理;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承擔市履行《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認定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
區域品牌。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促進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推動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
(十二)研究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
(十四)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
(十五)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
檔案、督辦、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信息化建設。
(二)綜合法規科
參與制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調節近期經濟運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負責綜合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經濟分析綜合性文稿;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中涉及財政、金融等政策性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建議;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和相關行業準入工作;按規定審核上報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電動腳踏車、
燃油助力車和殘疾人
機動輪椅車的安全技術認證工作;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負責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負責制定淘汰落後產能總體方案,牽頭組織實施;負責煤炭經營監督管理和煤炭經營市場準入工作;負責全市鋼鐵生產和深加工行業管理和協調工作;參與制定全市運輸、郵政、電信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公路等綜合運輸;組織協調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緊急調運及
貨櫃運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專用線共用及聯運等工作;協調全市春運和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承擔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保障工作;負責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等行政管理工作;制定下達全市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電力保障預案,協調解決電力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電力調度,推進節能發電;負責
電力需求側管理。
(四)規劃與技術改造科
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級、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認定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
區域品牌;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和資金籌措建議,監測分析投資運行狀況及趨勢;負責由市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確認工作;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
(五)企業科
擬訂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改革和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指導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組織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許可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進出口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單位,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協調全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六)科技與裝備產業科
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承擔
通用機械、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全市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
承擔能源、化工、建材、機械、黃金、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成品油流通,協調成品油市場供應調度;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推進新型建材及製品的開發和推廣套用;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和國家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電子與信息化推進科
承擔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
電子信息產業政策,組織實施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和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按規定負責有關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推進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推進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推進非金融性
積體電路卡的推廣套用;承辦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軟體與信息安全協調科
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組織協調重要軟體開發,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承擔全市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協調工作,指導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按規定製定電子政務建設的標準、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政務外網的管理;研究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十)人事政工科
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企業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考察、配備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係列
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評審工作;負責市級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和國家、省級工藝美術大師的推薦申報工作,並按要求做好管理服務工作,推動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貫徹執行上級關於離退休人員工作方針、政策、規定,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協調黨建、共青團、工會、婦女、統戰、僑務等工作;協調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
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政策;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市建設節約型社會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下設綜合協調科、資源節約科、循環經濟與清潔生產科,分別承擔節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