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7月25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0年8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職工教育條例
- 頒布時間:1990年09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9月14日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1990年7月25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0年8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1990年7月25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0年8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提高職工隊伍素質,促進本市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職工教育條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1.06.15 實施時間 2001.06.15 為了保證法制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
濟南市職工教育條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7月30日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並經2004年9月23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發展社區服務的若干規定〉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
2005年9月29日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5年11月25 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保障職工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維護工會組織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
濟南市職工教育條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7月30日濟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並經2004年9月23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濟南市發展社區服務的若干規定〉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職工教育工作,提高企業職工隊伍素質,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職工教育,是指為開發和提高企業職工的職業能力,適應經濟發展、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對職工進行的政治、文化、技術、業務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第三條...
《南京市職工教育條例》是一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了提高職工隊伍素質發布的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職工隊伍素質,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職工教育,是指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全民和...
《江蘇省職工教育條例》於1993年8月26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4月16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職工教育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職工教育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素質,適應本省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根據《中華...
《廣州市職工教育管理條例》,共八章、三十五條(含附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發展職工教育事業,提高職工隊伍素質,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根據憲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適用於廣州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職工教育,外資經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職工教育,可...
《浙江省職工教育條例》,為了實施科教興省戰略,發展職工教育事業,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浙江省實際情況而制定,適用於在該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教育培訓活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中的工勤人員的教育培訓活動,依照該條例執行。該條例共九章、四十五條(含附則),自公布之...
1995年7月8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5年7月8日公布施行。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決定廢止河北省在職職工教育條例。條例廢止 202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決定廢止河北省在職職工教育條例(...
1990年12月19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0年12月19日公布 199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本市職工隊伍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職工教育,是指對...
濟南市國防教育若干規定 (1991年11月27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1991年12月2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全民國防教育,提高公民的國防意識,增強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觀念,保障和促進國防建設、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職工教育,是指對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實施的政治、文化、技術、業務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第三條 職工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方向,堅持按需施教、學用結合、講求實效的原則。職工教育的主要任務是:對職工進行...
第七條 接受職工教育是每一個職工的權利和義務。第二章 職工教育管理 第八條 職工教育管理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第九條 市教育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全市職工教育的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其主要職責是: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工教育的方針、政策...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職工教育,是指對企事業單位的工人、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所進行的各種教育培訓活動。第四條 職工教育必須堅持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方向,堅持學用結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實效的原則,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勞動者。第五條 職工教育的主要任務是:對全體職工進行思想政治...
《吉林省職工教育條例(修改)》是為加強職工教育工作,提高職工隊伍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由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01年9月29日修訂發布並實施。檔案來源 1991年1月25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
第十五條 由單位支付學費的脫產、半脫產學習二年以上的職工,應與本單位訂立書面協定,規定職工學習畢業或者結業後為本單位服務一定年限的義務,以及違反協定所承擔的責任。第四章 辦學與教學 第十六條 有條件的地區、部門和大中型企業應建立綜合性的教育(培訓)機構和職工學校,統籌管理實施職工教育。新建大中型...
對生產安全事故暴露出來的及安全生產督查、檢查中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各級政府安委會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向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下達《整改指令書》。依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指令督辦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濟政辦發〔2007〕47號),市安委會負責下達《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指令書》,...
徵求意見稿指提出,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徵求意見稿提出,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使用管理辦法應當由職工(代表)大會制定。用人單位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使用情況應當向職工(...
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對學前教育的立法工作指導,3月和5月,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良同志、王隨蓮同志分別帶隊到濟南市和四川省、安徽省進行專題調研,6月下旬,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又專程赴東營、濰坊、濟寧、菏澤四市開展了調研,對《條例(草案)》的制定工作給予了具體指導。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省司法廳提前介入...
條例簡介 濟南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 (1992年12月30日濟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1993年3月5日 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批准施行)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大...
《濟南市幼稚園管理規定》是為加強幼稚園的管理制定的規定。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幼稚園的管理,保障幼兒的健康成長,促進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幼稚園的設立、管理及對學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