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南市歷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歷下發〔2010〕16號),設立歷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歷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濟南市歷下區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落實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參與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規劃;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參與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我區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推動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管理的政策和辦法;編報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參與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管理和繼續教育有關政策;做好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綜合管理和繼續教育的指導監督工作;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貫徹執行吸引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區創新創業政策;落實博士後有關制度;協調推進全區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組織全區職業技能競賽工作;落實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落實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規定。
(六)根據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落實有關人員調配和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省、市榮譽制度和獎勵制度。
(七)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指導全區農村富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落實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用工備案和集體契約的審查工作;貫徹執行企業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和最低工資標準,並組織監督檢查;做好相關政策性人員的安置和調配工作;指導改制企業完善職工安置方案,做好企業改制涉及的勞動保障等事項;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安全、保密、督查、維護穩定、應急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推進電子政務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普及和諮詢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街道辦事處社保經費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四)公務員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擬訂本區公務員的考核、獎勵、紀律、職務升降、任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行政機關公務員的培訓和獎懲、辭職辭退的審核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辭職辭退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員日常登記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的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考察;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區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報、評審、考核認定、考試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六)就業促進科(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牌子)
擬訂促進全區勞動就業的具體政策和措施;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規劃,指導全區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就業工作。
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組織實施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政策並按規定承辦有關工作人員調配工作;參與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核准工作;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協調、指導軍隊轉業幹部上崗前的培訓工作。
(七)工資福利科
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意見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管理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及工齡計算的規定;參與指導協調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八)勞動關係科
擬訂全區勞動關係調整的有關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備案和集體契約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和實施辦法,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辦理企業政策性人員的安置和調配工作;負責區屬企業工時制審批。
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政策;擬訂職業技能人才培養、選拔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擬訂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考核的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職業技能競賽辦法、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初級審批、中級審核和報批工作,並對其實行監督管理;指導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中心做好企業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九)勞動監察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監督檢查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勞動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權;指導全區勞動監察工作。
負責接待、辦理相關民眾來信來訪和上級有關轉辦信訪件及信息的反饋;負責本系統社會穩定、應急管理和風險評估的組織協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街道辦事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
(十)社會保險
綜合管理全區社會保險工作;擬訂全區社會保險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企事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協調、指導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依法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街道辦事處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征繳、支付、管理。

人員編制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含行政編制控制數4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主任)10名、副科長(副主任)9名。可配備工勤人員2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現任領導

李素婷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局長、黨組書記
張少國 副書記、考試中心主任
孫卓元副局長、公共就業服務中心主任
孫文丹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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