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實施《行政複議條例》規定在1991.08.31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實施《行政複議條例》規定
- 頒布時間:1991年08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8月31日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民政府
濟南市實施《行政複議條例》規定在1991.08.31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
濟南市實施《行政複議條例》規定在1991.08.31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發布的《行政複議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
第四十八條 公文處理工作必須嚴格遵循《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山東省〈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試行)》和《濟南市〈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第四十九條 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公文,由市政府辦公廳審核後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分工呈批。公文不得多頭主送、...
《濟南市行政執法暫行規定》在1991.10.14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行政執法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證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正確的實施,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以及行政機關委託的...
《濟南市信訪秩序管理規定》已經2001年4月2日市政府常務會第22次會議審議通過,現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長 謝玉堂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檔案全文 檔案內容 第一條為了加強信訪秩序的管理,暢通信訪渠道,保障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山東省信訪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
│49│濟南市實施《行政複議條例》規定│ 31 │ 1991-8-31 │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2007年國務院499號 │ │ │ │ │ │令《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 │ ├─┼───────────────┼─────┼─────┼───────────────────┤ │50│濟南...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1.06.15 實施時間 2001.06.15 為了保證法制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將《濟南市職工教育條例》第三十八...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指使保全人員從事違法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對指使者和直接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條例》的規定,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第二十七條 ...
9、將第二十七條的“《行政複議條例》”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10、刪除第三十一條第二款。(五)《濟南市城市機動車輛清洗保潔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39號)1、將第三條中的“濟南市環境衛生管理局”修改為“濟南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
濟南市推進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規定 市 長 張建國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規範化、制度化,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依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省政府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定。主要內容 一、加強法制教育 (一)領導幹部...
《濟南市行政過錯問責暫行辦法》已經2013年2月4日市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2013年2月19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提高行政效能,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山東省行政程式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濟南市人民政府1989年6月26日發布的《濟南市建築市場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濟南市城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 (1995年7月21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促進城市商業網點的發展,提高城市綜合服務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設、管理和使用。第三條 ...
贓款贓物的移交,應當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執法機關違反執法責任制制度或者執法違法問題突出,由執法機關主要負責人承擔責任。追究執法人員執法違法責任適用《濟南市執法違法責任追究辦法》。第五章 監 督 第二十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的失職、瀆職等其他執法違法行為,有權向...
濟南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 (1996年5月30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增進市民身心健康,建設環境優美、文明整潔、具有泉城特色的省會城市,根據《城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第六十四條 公文報送和審批,必須嚴格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濟南市〈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式辦理,努力提高公文質量。第六十五條 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部門報送區政府的請示性公文,必須以正式檔案上報,不得以“請閱件”等非正式公文代替。請示事項要一事一報,並由其...
濟南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3.10.05 實施時間 1993.10.05 第一條 為加強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制止違法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濟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暫行規定》在2003.07.25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3年7月14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發布,自2003年8月日起施行。二00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法制辦《關於在山東省濟南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的復函》,結合...
第二十四條有關部門對當事人給以處罰時,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時,應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罰款收據。罰款收入交同級財政。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條例》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
(1996年5月30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加強基本菜田的保護管理,穩定和發展蔬菜生產,保障城市居民生活需要,維護農民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本市基本菜田的...
第九條 行政機關受理申請後,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濟南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試行)等,對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行政機關認為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書面徵求第三方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第三方在15個工作日內未作...
(1995年9月21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1995年10月12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省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
(五)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審計公告。(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七)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八)承擔濟南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九)協助縣(市)區黨委、...
第二十一條 對當事人給以處罰時,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執行罰沒款時,應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罰沒收據。罰沒款和徵收的土地閒置費一律交同級財政。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土地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條例》的規定,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複議也...
第一條 為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濟南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規定(試行)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以及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第三...
《濟南市基本農田保護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發布施行。內容 第一條 為保護耕地資源,穩定耕地面積,促進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山東省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
濟南市公共法律服務促進辦法 (徵求意見稿)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擴大公共法律服務有效供給,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根據《山東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以及相關活動...
《濟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是2016年1月1日起濟南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一份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管理,創造整潔、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市區的城市容貌管理及相關活動。本條例所稱城市容貌是指城市外觀的綜合...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經營場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占。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拆遷時,應當按照《濟南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安置和補償。第十一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從事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可以一業為主,兼營他業,任何單位不得加以限制。第十二條 鼓勵個體工商戶承包、租賃、收買國有...
(十四)為了規範政府規章制定程式,提高立法質量,修訂山東省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省法制辦起草)。二、條件成熟時爭取完成的立法項目(28件)(一)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市場監管制度,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需要制定、修訂的省政府規章項目。(10件)山東省濟南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濟南市政府起草),山東省土地指標交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