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工傷認定申請手續

根據濟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工傷認定申請手續
  • 受理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承辦機構】:濟南社保局工傷保險處
【辦結時限】:60個工作日內
【相關業務】: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條件:
1、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資料:
1、濟南市職工工傷認定申請表
2、用人單位工傷事故調查報告書;
3、職工身份證;
4、職工社會保險證明;
5、職工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
6、兩人以上證人證言;
7、初診病歷、醫療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流程:
1、單位或職工本人或職工近親屬攜帶規定資料前往工傷保險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4、審核通過後,進行事故調查;
3、調查通過後,符合條件則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並送達結論至申請人。
工傷認定時限:
1、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時限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按規定直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溫馨提示】:為了提高工傷認定行政執法效率,濟南社保局決定對未參保的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案件,不再局限於以前的受理、調查、認定基本程式,而是採取邊認定邊調解的辦案方式。
工傷認定諮詢專區
一、單位一員工上班期間,手被機器擠傷,這種情形能否申請工傷認定?其治療費用可以報銷嗎?
【回復】:根據青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該職員被認定為工傷之後,其治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單位沒有為我參加社保,這種情形下發生工傷事故能否申請工傷認定?個人可以申請嗎?如何申請?
【回復】:可以,單位是否參加社保不影響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員可以自發生事故之日起1年內攜帶規定資料前往工傷保險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即可。
三、單位聘用了一名退伍軍人,現舊傷復發,能否申請工傷認定?具體如何操作?
【回復】:根據規定,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單位經辦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參保機構辦理工傷認定申請手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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