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中共安慶市委辦公室、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潛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辦發[2010]7號),設定潛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列入縣委工作機構序列。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既是縣委的工作部門,又是縣政府的工作部門,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等日常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成立時間:2011年
  • 性質:縣委縣政府工作機構
  • 負責工作: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等
  • 內設機構:2個
  • 郵編:246300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管理、指導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辦法、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其實施意見,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三)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提出全縣副科級及以上行政機構設定方案。
(四)審核縣委、縣政府部門和縣人大、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方案。
(五)協調縣委、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提出鄉鎮黨政機關的機構設定與調整方案,指導鄉鎮機關的機構改革工作。
(七)研究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方案。
(八)負責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承擔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部門“三定”規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有關規定,對機構編制方面的違規違紀問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
(十)負責全縣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審核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及全縣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全縣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幹部培訓和統計等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宣傳、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接待、安全、政務公開、幹部培訓、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編制統計等工作;研究擬訂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督促檢查機關各項工作的落實;指導規範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
督促檢查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有關機構編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監督檢查縣直各部門“三定”規定的執行情況;負責“12310”舉報電話的受理、協調和核查工作;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問題進行檢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承辦縣直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
(二)機構編制管理
研究提出縣直黨政群機關及鄉鎮黨政機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直黨政群機關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方案;提出全縣副科級及以上行政機構設定與調整方案;承辦縣級黨政群機關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調整與管理的具體工作;協調縣直部門之間、縣直部門與各鄉鎮的事權劃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及其他事業單位人員的招錄(招聘)、選調(選聘)、人才引進、組織調配等工作的機構編制(領導職數)的前置審核工作;辦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使用和變動手續。
研究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配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各類事業單位管理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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