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級行政機關依法按時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義務,為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制度,穩步推進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
  • 制定單位: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類別:政府政務公開

  
正文
一、切實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組織編寫工作,認真總結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重點對本地區、本部門貫徹落實條例及《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福建省 2010 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情況作全面回顧和總結,總結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情況,各項配套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公共查閱場所等渠道建設及利用情況,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分析原因並提出解決辦法。在切實做好年度總結的基礎上,形成內容全面、數據翔實、分析到位的年度報告並按時向社會公開。
二、年度報告相關工作
(一)明確職責。按照條例要求,各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公共企事業單位均為政府信息公開責任主體,應於前通過本級政府入口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渠道、方式,公布本單位 2010 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辦公室將於 2011年 4 月對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公布情況進行檢查。
(二)組織督查。各級、各部門在做好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基礎上,要組織本轄區或所屬企事業單位、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做好年度報告工作並及時督促檢查。要及時匯總本轄區或所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布情況。
(三)數據匯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州、常山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加強組織協調,認真匯總審核本地區、本部門數據並按時逐級上報。
三、年度報告主要內容
   各級、各部門應按照《條例》和相關要求,規範年度報告內容,如實反映本地區、本部門貫徹落實《條例》、《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福建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概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縣(市、區)政府的年度報告應當包括轄區內所有負有公開義務的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年度報告應當包括所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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