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由漳州市公安局辦公室編制而成的
一、概述
根據《條例》和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強化措施,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豐富公開形式,拓展公開層面,規範運作、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我局對2008年成立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定市公安局辦公室作為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事務。
(二)《指南》和《目錄》的更新、完善情況
根據2009年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精神,按照“結合實際,參照好的做法,對政府信息科學分類”的要求,我局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分類,並對《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更新、完善,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內容、組織保障、編制原則和工作要求。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在加強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基礎上,按照科學、嚴肅、形象、便民的總體要求,完善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設定、修改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等欄目,連結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頁面訪問量達12752人次。
(四)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情況
為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制定了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發布協調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同時,完善漳州市公安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內部工作辦理流程等具體工作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五)《條例》的學習、培訓情況
堅持以人為本、學以致用、注重實效的原則,積極組織《條例》的學習、培訓。我局組織局屬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和梳理工作的民警,以以會代訓的形式,重點對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條例》的基本內容、相關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等進行培訓。同時,派員參加市政府辦舉辦的研討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09年,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2條,全文電子化率100%。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交通管理類信息14條,占33.3%;綜合警務類信息9條,占21.4%;治安管理類信息7條,占16.7%;隊伍管理類信息5條,占11.9%。
(三)2003至2008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
我局確定了梳理的兩大原則:一是時效原則,對目前仍然有指導意義的政府信息,先梳理公布。二是民生原則,對與民生關係密切,民眾關注強烈的政府信息,及時梳理公布,使公開政府信息更加貼近實際,更加貼近民眾。目前,我局共梳理、主動公開2003至2008年政府信息90條,廢止規範性檔案類信息1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入口網站、兩館查閱場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網站公開42條,分別向市檔案館、圖書館送交公開的政府信息42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以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目前,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經驗不足和個別部門人員認識不到位等問題,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貫徹執行和督導力度還需要加強和改進。
(二)改進措施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開工作,2010年主要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強化業務培訓,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力度,全面、準確把握《條例》和相關檔案的精神實質,加深廣大民警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正確、有效實施。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為著力點,加強制度建設,對信息公開工作內容、流程、要求進行統一和規範,建立長效機制,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及時進行指導。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斷深化、公開形式不斷豐富,公開層面不斷拓展的特點,繼續加大對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力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使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範、到位。
根據《條例》和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強化措施,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豐富公開形式,拓展公開層面,規範運作、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我局對2008年成立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定市公安局辦公室作為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事務。
(二)《指南》和《目錄》的更新、完善情況
根據2009年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精神,按照“結合實際,參照好的做法,對政府信息科學分類”的要求,我局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分類,並對《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更新、完善,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內容、組織保障、編制原則和工作要求。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在加強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基礎上,按照科學、嚴肅、形象、便民的總體要求,完善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設定、修改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等欄目,連結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頁面訪問量達12752人次。
(四)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情況
為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制定了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發布協調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同時,完善漳州市公安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內部工作辦理流程等具體工作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五)《條例》的學習、培訓情況
堅持以人為本、學以致用、注重實效的原則,積極組織《條例》的學習、培訓。我局組織局屬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和梳理工作的民警,以以會代訓的形式,重點對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條例》的基本內容、相關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等進行培訓。同時,派員參加市政府辦舉辦的研討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09年,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2條,全文電子化率100%。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2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交通管理類信息14條,占33.3%;綜合警務類信息9條,占21.4%;治安管理類信息7條,占16.7%;隊伍管理類信息5條,占11.9%。
(三)2003至2008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
我局確定了梳理的兩大原則:一是時效原則,對目前仍然有指導意義的政府信息,先梳理公布。二是民生原則,對與民生關係密切,民眾關注強烈的政府信息,及時梳理公布,使公開政府信息更加貼近實際,更加貼近民眾。目前,我局共梳理、主動公開2003至2008年政府信息90條,廢止規範性檔案類信息1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入口網站、兩館查閱場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網站公開42條,分別向市檔案館、圖書館送交公開的政府信息42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以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目前,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政府信息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條例》施行以來,我局未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經驗不足和個別部門人員認識不到位等問題,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貫徹執行和督導力度還需要加強和改進。
(二)改進措施
為了進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開工作,2010年主要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強化業務培訓,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培訓力度,全面、準確把握《條例》和相關檔案的精神實質,加深廣大民警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正確、有效實施。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為著力點,加強制度建設,對信息公開工作內容、流程、要求進行統一和規範,建立長效機制,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及時進行指導。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斷深化、公開形式不斷豐富,公開層面不斷拓展的特點,繼續加大對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力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使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