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爾森於1881年生於布拉格,兩歲隨父母來到維也納,在維也納大學學習法律,1906年獲得博士學位。1911年,發表第一部代表作品《公法理論的主要問題》(Hauptprobleme der Staatsrechtslehre)。1919年,凱爾森成為維也納大學公法和行政法教授。1930年,成為德國科隆大學教授,1933年納粹掌權後,凱爾森被開除,前往瑞士的日內瓦,1940年來到美國。代表作品還有General Theory of Law and State。1973年逝世。
早年生活
1881年10月11日,漢斯·凱爾森誕生在中歐古城布拉格(Prague)的一個講德語的普通中產階級猶太家庭,1883年隨父母移居維也納。凱爾森在維也納平淡無奇地完成了國小(1887-1892)、中學(1892-1900)的教育,並按當時的法律規定服滿一年兵役(1900-1901)。1901年他進入維也納大學攻讀法律,開始了他的學術生涯。1905年他皈依天主教,同年其學士學位論文《但丁的政治哲學》(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Dante)出版。
1906年,凱爾森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在隨後的博士後研究期間,他曾經花了3個學期時間在德國海德堡大學旁聽著名公法學家耶利內克的課程(1908-1909)。此後兩年,漢斯在維也納商業學校教書,同時進行論文的寫作,最終成果就是1911年出版的《公法理論中的主要問題》(Main Problems in the Theory of Public Law),這是他第一部重要著作。漢斯並且將博士論文提交到維也納大學以申請教席,最終獲得批准,從此作為一名公法學與法哲學無俸講師在維也納大學法律系開始了他漫長而艱辛的學者生涯。1913年,漢斯的第三本著作《國家的不法行為》(Unlawful Acts of the State)出版。
憲法之父
1914年,一戰爆發。8月,凱爾森擱下手裡剛剛創辦的《奧國公法雜誌》(Austrian Journal of Public Law)重新應徵入伍。他服役方式實在令人羨慕:充當國防大臣與司法大臣的法律顧問(直到1918年10月)。同期,他在維也納大學的職稱在1917年由無俸講師提升為副教授,並在兩年之後再度擢升為教授。
1919年,他就開始創辦並主編《公法雜誌》(Journal of Public Law),此後的15年中,該雜誌在凱爾森的主持下蒸蒸日上,刊載了一批高質量的文章,成為在歐洲有影響力的一份期刊,即使在1934年凱爾森離開之後,該雜誌又存續了10年之久,最終共出版23卷。明年,他一口氣推出了3部著作,分別是《主權問題》(Problem of Sovereignty)、《社會主義與國家》(Socialism and the State)以及《論民主的本質與價值》(On the Nature and Value of Democracy)。
這一時期,凱爾森並未停止學術研究。1922年,他主編的“維也納憲法與政治研究”叢書開始出版(凱爾森參與直到1929年);明年,出版了解釋憲法的著作《奧國憲法》(Austrian Constitutional Law);1925年,出版《政治理論通論》(General Political Theory)。次年,與韋爾和迪蓋特共同主編《萬國法律理論雜誌》(以法文和德文出版,至1939年共出版13卷)。同年,在瑞士國際法研究所獲得“海牙講座”教席。同時,他還積極與國外學者交流,在1926-1929年之間四度出席“德語國家公法教師大會”(分別在明斯特、慕尼黑、維也納和法蘭克福舉行),提交論文多篇,與埃爾利希·考夫曼、馬克斯·溫澤爾、赫爾曼·赫勒等學者進行了深入的交談。
1930年11月,凱爾森來到德國古城科隆,擔任科隆大學的國際公法教授講席,主要研究一個全新的領域:實在國際法(positive international law)。第二年就升任科隆大學法學院院。此時德國的政治環境已趨惡化。1932年凱爾森第二次獲得國際法研究所的海牙講座教席。同年春天,凱爾森在巴黎與著名英國政治學家拉斯基相識。
1939年9月1日,納粹德國進攻波蘭。1940年7月12日,遠渡重洋的漢斯和瑪格麗特夫婦從紐約港登上了新大陸。然而,從1940年直到1942年,凱爾森一直靠洛克菲勒基金的資助在哈佛大學法學院的霍姆斯講座以客座研究人員的身份給法學院的學生用蹩腳的英文授課(授課的講義最終以《國際關係中的法律與和平》為名出版)。後來,在著名的法社會學家龐德的鼎力協助下,凱爾森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政治學系找到了一個客座教授的職位,同年凱爾森加入美國國籍。除了講授國際法課程之外,他將主要的精力用來著述。此後的數年他相當多產:《以法律求和平》(Peace through Law)在1944年出版。1945年,《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問世(General Theory of law and State)。
1945年,凱爾森終於當上了全職教授。同年,他被聘為華盛頓的聯合國戰爭罪行委員會的顧問,為未來的紐倫堡審判提供法律和技術方面的諮詢意見。在這個時期,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的凱爾森非常關心通過國際組織、尤其是剛剛誕生的聯合國維護世界和平的問題,他撰寫了不少關於安理會、聯合國成員資格以及國際組織的法律身份與功能等問題的論文。這些研究最後匯集為一本名為《聯合國法》(Law of Unated Nations)的厚達900頁的文集於1950年出版,至1966年已再版多次。儘管其中的不少理論在現在看來已經過時了,但在當時卻幾乎被所有涉及聯合國的論文所引用。
整個五十年代,凱爾森拿出老驥伏櫪的勁頭,拚命與時間賽跑。就在退休的同一年,他即出版了《國際法原理》(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Law)。本書系統化地研究了國際法的幾乎所有主要方面,包括國際犯罪與制裁、報復,國際法的效力範圍與功能,國際法的創製與適用等等。在此前後問世的作品還有《社會與自然》(Society and Nature,1946)、《布爾什維主義的政治理論》(Political Theory of Bolshevism,1949)、《共產主義的法律理論》(Communist Theory of Law,1955)、《國際法之下的集體安全》(Collective Security under International Law,1957)等。
早在《純粹法理論》(第二版)出版之時,凱爾森在與邏輯學家克魯格對話之後,開始已經開始關注一個全新的研究領域:規範邏輯。儘管在1973年凱爾森撒手人寰之時,這項研究也沒有最終完成,但他卻為我們留下了一沓厚厚的手稿,這就是6年之後出版的《規範的一般理論》(General Theory of Norms)。
在歐洲法學界聲譽日隆的大學者凱爾森同時也是一位成功的教師,他來自歐洲各地的許多學生日後都稱為著名的法學家:梅克爾(Adolf Merkl)、費德羅斯(Alfred Verdross)、考夫曼( Felix Kaufmann)、桑德爾( Fritz Sander)、福格林(Erich Voegelin)、羅斯( Alf Ross)、艾森曼(Charles Eisenmann)以及韋爾( Franz Weyr)。這些名字也許現在聽起來有些陌生,可在上世紀二十年代的歐洲可都是一時之選。後來這些著名學者被貫以“維也納學派”的大名。
人物爭議
許多英美學者認為凱爾森創立的純粹法理論(Pure Theory of Law / Reinrechttheorie) “毫無用處”、“只開花而不結果”,理由據說是因為該理論“來自邏輯而非生活”。即使在凱爾森的地位(學術的和政治的)如日中天的德國魏瑪共和國時期(1919-1933),德語世界的政治和法律學者也對他議論紛紛,從右派的施米特(Carl Schmitt)到左派的赫勒(Hermann Heller),不同立場的學者異乎尋常地一齊將他的理論斥為“失敗”。甚至在他已閡然長逝數十年後的今天,學界對他的評價仍然莫衷一是,“棺蓋而論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