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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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單位 | 指數點 |
最小變動價位 | 0.2點 |
契約月份 | 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
交易時間 |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 |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 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 |
最低交易保證金 | 契約價值的8% |
最後交易日 | 契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
交割日期 | 同最後交易日 |
交割方式 | 現金交割 |
交易代碼 | IF |
上市交易所 |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契約內容分析,有十大要點值得關註:一、交易時間較股市開盤早15分鐘,收盤晚15分鐘,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為8%,當前點位單手契約保證金需15-20萬元左右。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契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
成交量和
持倉量。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當前點位賬戶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
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交易時間
早開盤15分鐘 晚收盤15分鐘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契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說,除了最後交易日外,滬深300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鐘,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鐘。這一設計更有利於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信息,便於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
方世聖表示,美國的
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鐘,與滬深300指數期貨一樣。期貨作為一個
價格發現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鐘開盤有利於市場各方對價格的發現。而比股市晚15分鐘收盤,也是因為必須有一段時間來消化流動性,並讓市場對第二天的價格作出預估,更好地發揮
價格發現功能。
漲跌停板
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
熔斷制度的規定。
考慮季月契約的波動性可能較近月契約大,借鑑國內各商品
期貨交易所的規定,在規則中增加“季月契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
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契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定;契約最後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
保證金
買賣單個契約至少需要50萬元以上資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
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
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契約在某一
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準”。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
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契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按照12%收取,收取標準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準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準”和“
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準按照正常標準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
保證金收取標準。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
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契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契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
最後交易日與
交割日為“契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
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
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
連續競價交易按照“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
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
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
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
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
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
股指期貨契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
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契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契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契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
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
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契約達到信息公開標準,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9000萬元
中金所發布《關於調整滬深300股指期貨持倉限額標準的通知》,將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由1200手調升至50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契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90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準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契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
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
自營業務的
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併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準,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鑑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契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準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契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複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契約使用,各契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契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契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創新
在《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中,記者注意到有多處關於“期權”的表述,這表明中金所在制定規則之時,也為未來的金融創新預留了空間。
業內人士表示,世界範圍內期權交易量數倍於期貨,例如韓國的指數期權就是全世界交易最大的品種。在交易規則中“預留伏筆”,為往後推出期權留下了空間。
對於市場猜測的“上證50期指”等新產品,有關方面表示沒有這方面進展。從長遠發展看,中金所將建立包括股權類、利率類、匯率類的產品體系。當前的主要工作是保證滬深300指數期貨平穩上市安全運行,尚沒有其他相關產品推出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