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2013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滄州市2013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是2013年5月30日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施行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滄州市2013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 文號:滄政辦字〔2013〕52號
  • 發布機構: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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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根據國務院《“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國發〔2012〕11號)、《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國發〔2012〕57號)和《河北省2013年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冀政辦函〔2013〕27號),按照2013年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安排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檔案全文

一、總體目標
深化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擴大試點範圍,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支付制度等綜合改革。進一步加強醫院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運行效率,為人民民眾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在繼續深化黃驊市人民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將試點範圍擴大到滄縣醫院、青縣人民醫院、吳橋縣醫院、東光縣醫院、南皮縣醫院、海興縣醫院、鹽山縣醫院、獻縣人民醫院、肅寧縣醫院。7月1日起全部取消藥品加成,執行新的醫療服務價格,同步推進法人治理、支付方式、人事分配等綜合改革。
1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試點縣級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補償。
(1)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省物價局測算的全省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補償幅度和補償範圍,統一調整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護理、手術等項目的服務價格。調整後的醫療技術服務價格總量為上年度藥品合理差價總量的60%左右,縣財政補貼30%左右,醫院自行消化10%,不增加患者實際醫藥費用負擔。試點縣級公立醫院執行全省統一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後的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下同)支付範圍。縣級政府要落實投入政策,切實保障各試點縣級醫院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正常運轉。
(2)落實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試點縣級政府對所辦醫院履行出資責任,嚴禁縣級醫院舉債建設。要完善補償機制,明確補助範圍,落實縣級公立醫院補助政策,建立穩定、可持續的政府補償機制。全面落實政府對縣級醫院的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補貼、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邊、支農等公共服務投入政策。對縣級醫院的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建立政府專項補助資金項目庫,由縣級政府根據輕重緩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資金;對縣級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按服務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經費;縣級醫院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由縣級政府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縣級醫院的政策性虧損,由縣級政府核定補助。
2改革人事分配製度。落實縣級醫院用人自主權,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逐步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醫院對全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制度。
(1)在審批編制內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崗位。根據縣級醫院的功能、工作量和發展需求,按照省確定的公立醫院核編標準,科學合理確定人員編制。縣級醫院按國家確定的通用崗位類別、等級和結構比例,在核定編制內按照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崗位,經縣主管部門同意,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後,報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堅持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新進人員全部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結合實際妥善安置未聘人員。推進縣級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
(2)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加強人員績效考核,體現醫務人員技術服務價值,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合理拉開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做出突出貢獻和短缺人才傾斜。提高醫院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醫院收支結餘部分可按規定用於改善職工福利待遇,確保改革後醫務人員合法合規收入水平總體不降低。嚴禁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藥品和檢查收入掛鈎。
3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合理界定政府和縣級公立醫院在資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責權關係,成立理事會、監事會、管委會,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落實縣級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經營管理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縣級醫院領導職務。完善監管機制,衛生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縣級醫院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醫療行為的監管。
4提升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引導經過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醫生到縣級醫院就業,並為其在縣級醫院長期工作創造條件。逐步實現新進入縣級醫院的醫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執業資格。積極落實《河北省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實施方案》,鼓勵和引導城市大醫院在職或退休骨幹醫師到縣級醫院多點執業。通過職稱晉升、榮譽授予等政策措施,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到縣級醫院長期執業。提高技術服務水平,支持縣級醫院專科建設,使農村常見病、多發病、危急重症的診治在縣域能夠基本得到解決。加強縣醫院中醫科能力建設,提高縣域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平,落實對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
5深化首批試點縣公立醫院改革工作。黃驊市人民醫院要繼續深化完善“以藥補醫”機制改革,加快推進法人治理結構、人事分配製度、藥品流通體制、支付方式、控費機制等改革,力爭取得相對成熟且可以複製的模式,在全市推廣。
6做好監測評估工作。各有關部門、各試點縣要積極協調配合,做好對試點醫院改革監測數據、信息的匯總分析,密切跟蹤試點工作動態,全面了解掌握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的進展和成效,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成熟經驗。
(二)開展醫療集團試點。選擇實力較強的三級醫院和縣級醫院為核心醫院,分別以多個下級醫療機構為成員,在互惠互利、自願結合、共同發展的基礎上,通過整體託管、技術合作、人員流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雙向轉診等途徑,建立縱向組合式的醫療集團,發揮和增強醫療機構整體服務能力,有效落實分級醫療制度,降低醫院運行成本,集中優勢醫療資源發展特色專科,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
(三)控制醫藥費用增長。確定公立醫院門診和住院均次醫藥費用增長幅度等控制管理目標,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核範圍。公立醫院門診和住院均次醫藥費用增長不超過當地GDP增幅。積極探索收費方式改革,開展按病種收費方式改革試點,其中縣級醫院不少於8個病種,市級醫院不少於10個病種。加大臨床路徑管理和臨床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推行力度,所有二級醫院要開展臨床路徑管理,病種數量不少於20種,試點醫院要達到50個以上。推行總額預付、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付費方式,加強總額控制。醫保支付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傾斜,引導民眾合理就醫,促進分級診療制度形成。
(四)全面改進公立醫院服務和管理。落實診療規範和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規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行為,持續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強化衛生行業監管和基本醫療保障監管,健全以服務數量、質量和民眾滿意度為核心的綜合評價體系,並與財政和醫保資金撥付掛鈎。改進民眾就醫服務,實行多種方式預約診療,最佳化醫院門診環境和流程,開展錯峰服務和分時段診療,簡化就醫手續,縮短民眾等候時間。推廣優質護理服務,三級醫院至少在80%的病房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縣級醫院不低於40%。探索推行“先診療、後結算”服務模式。規範基本藥物合理使用。
(五)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落實鼓勵社會資本辦醫的各項政策,支持舉辦發展一批非公立醫療機構。進一步開放醫療服務市場,積極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境外優質醫療資源、社會慈善力量、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舉辦醫療機構,對舉辦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優先支持。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公立醫院改制,促進公立醫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2013年,社會辦醫機構床位數占比增加2-3個百分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政府要高度重視,成立縣(市)長任組長,常務副縣(市)長和主管副縣(市)長任副組長,縣(市)衛生、發改、財政、編制、人社、物價、審計、宣傳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級公立醫院改革領導小組,設立辦事機構,明確部門責任,將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作為今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按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試點工作目標和實施步驟,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快推進改革進程,力爭取得試點經驗。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縣(市)政府要加大投入,認真落實公立醫院財政補助政策。要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有關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密切跟蹤工作進展,積極制定完善有關配套政策。
(三)積極宣傳引導。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宣傳動員工作,使廣大醫務人員擁護改革,積極參與改革,發揮改革主力軍作用。要廣泛宣傳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強政策解讀,使全社會理解、配合和支持改革,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營造良好環境。
(四)加強信息反饋。各試點縣(市)要動態監測、定期評估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各項監測指標運行情況,每月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向市衛生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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