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龍灣國際機場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2022年8月1日,《溫州龍灣國際機場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龍灣國際機場淨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8月1日
內容解讀
該《辦法》依據《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規,將溫州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區域,劃定為淨空保護區。電磁環境保護區則是指設定在溫州機場總體規劃區域內的民用航空無線電台(站)電磁環境保護區域和溫州機場飛行區電磁環境保護區域。明確禁止在機場淨空區域內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風箏、孔明燈或者其他升空物體;未經批准進行無人機、航空模型等飛行活動;燃放升空的爆竹、煙花、焰火;放飛鳥類;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禁止在電磁環境保護區內修建架空高壓輸電線、架空金屬線、鐵路、公路、電力排灌站;存放金屬堆積物;種植影響機場電磁環境的植物;從事掘土、采砂、採石等改變地形地貌的活動等影響機場電磁環境的情形。
另外,該《辦法》還將淨空區域內建設項目淨空審核要求等民航局出台的最新要求納入其中。比如,溫州機場淨空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民航溫州監管局出具的淨空審查意見,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落實施工組織,確保建(構)築物以及施工機具最高點高程符合淨空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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