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溫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溫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4年3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溫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發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修訂信息

2024年3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則同意《溫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內容解讀

一、原則同意《規劃》。《規劃》是溫州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度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建設長三角南部門戶型都市區、浙南閩北區域中心城市,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續寫溫州創新史。
二、築牢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溫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227.32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196.94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4953.21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2964.25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於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049倍以內。嚴格“三條控制線”管控,明確歷史文化保護、災害風險重點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間,嚴格城市藍線、綠線、黃線、紫線等管控,築牢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強與長三角地區城市協調布局,強化沿海發展走廊節點功能,積極融入粵閩浙沿海城市群建設。嚴格保護溫瑞平原等耕地集中片區,深入實施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合理布局農業、漁業生產空間。錨定“山-江-海”整體保護基底,守護東部海洋和西部山林生態屏障,貫通甌江、飛雲江、鰲江等水系生態廊道,加強海岸帶保護和修復。做強“全省第三極”,推動樂清、瑞安、永嘉納入溫州中心城區集聚發展,提升城市能級和中心城區首位度。依託溫州灣新區、環大羅山科創走廊等重大平台,升級傳統支柱產業,布局智慧型裝備、生命健康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塑溫州民營經濟新優勢。
四、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綜合立體交通網路布局,強化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加強機場、鐵路、公路、港口等區域交通設施的空間管控,推進都市區軌道建設。高標準建設能源設施網、水利設施網、市政設施網、新型基礎設施網,最佳化設施網路協調布局。加強綜合防災減災安全保障,提升風暴潮、颱風、洪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抵禦能力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能力,最佳化國防動員設施布局,加強重大危險品生產儲運空間管控,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建設,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
五、提升城鄉空間品質。完善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強化用地保障,加快都市區中心城市高能級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推動城鄉公共服務設施一體化。深化“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防止破壞各類歷史文化遺產及周邊環境,傳承永嘉學派等文化基因價值,弘揚“走遍千山萬水、說盡千言萬語、想盡千方百計、吃盡千辛萬苦”拼搏創新精神。最佳化國土空間設計,延續“山水斗城”格局肌理脈絡,彰顯港城、商都獨特魅力。
六、加強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探索“土地整治+”模式,統籌推進城鄉有機更新、閒置土地處置、低效用地再開發。開展國土綠化行動,穩定森林資源總量和質量。深化“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大力保護和合理利用重要濕地資源。統籌區域水資源配置,提高水資源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強化陸海統籌,推進溫州港發展,保障海洋科技創新空間,完善現代漁業、臨港工業、濱海旅遊等功能布局,依法依規推進歷史圍填海存量資源盤活利用。
七、高質量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強化《規劃》權威性和執行剛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和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科學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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