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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則同意《攀枝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攀枝花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和世界級釩鈦產業基地,共建“天府第二糧倉”、陽光康養旅遊目的地、國家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全國重要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川西南、滇西北區域中心城市和南向開放門戶。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攀枝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77.28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52.54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1067.04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188.07平方千米以內。落實藍線、綠線、黃線、紫線、歷史文化保護線以及防災減災等各類控制線,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構建“一屏兩片、兩心兩帶”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築牢西北部森林及生物多樣性生態屏障,加強安寧河流域、金沙江流域耕地保護。發揮中心城區引領帶動作用,加快米易市域副中心建設,推動城鎮協調聯動發展。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大城鄉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全面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水平。
四、提升國土空間品質。最佳化中心城區功能結構和布局,形成緊湊集約、精明增長的帶狀組團城市形態,推動山地工礦城市向高品質山水宜居地全面轉型。構建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體系,有效保障教育、醫療、文化、體育、養老等設施用地供給,加快社區生活圈建設。推進城市更新,持續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最佳化鎮村布局,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加快形成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
五、加強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統籌協調好歷史文化保護與城市發展,構建合理的歷史文化保護體系,嚴格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管控要求,重點保護好攀枝花歷史文化名城、迤沙拉歷史文化名村、三線建設工業遺產、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順應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鄉風貌,彰顯三線文化、鋼鐵文化、移民文化、康養文化城市特色。
六、構建高效安全的基礎設施體系。最佳化綜合立體交通網路布局,推進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和生產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統籌提升水、電、氣、通信、環境衛生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確保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增強抵禦災害事故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韌性。
七、堅決維護規劃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強化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依託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加強實施監督,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堅持一張藍圖乾到底,切實提高規劃、建設、治理水平。科學編制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自然資源廳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