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溫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成立於2019年1月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局長:馮金考
  • 內設機構:人事處等二十個部門
  • 所屬地區:溫州市
基本概況,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基本概況

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2018年溫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溫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機構職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完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等。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承擔全市重大自然資源權屬和不動產登記權屬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管理。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海岸線收儲政策並組織實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戰略和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動實施“一張藍圖、多規合一”,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市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城鄉規劃中交通、市政等專項規劃。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許可和規劃管理工作。擬訂開展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海域海島海岸線(港口岸線除外)整治修復和海洋生態修復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全市地質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承擔地質勘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業權有形市場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造林綠化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與評價。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負責公益林建設、保護和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按分工負責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濕地保護利用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
(十四)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設立、調整、規劃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林業幫扶、興林富民相關工作。負責林業種苗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七)負責對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管理,指導全市海洋行政管理。組織制定實施海洋災害風險區劃。參與擬訂全市海洋發展戰略、政策。負責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和減災工作,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十八)負責海洋保護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海域海島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資源開發活動。負責無居民海島、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領海基點等特殊用途海島保護管理。負責海洋經濟的統計及相關核算工作。
(十九)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圖工作和測量標誌保護。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
(二十)負責自然資源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對縣(市)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市)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人事處
財務與審計處
測繪地理信息處
海洋管理處
自然保護地和森林管理處
綠化和林業發展處
地質礦產處
建設用地規劃處
詳細規劃處
生態修復處
用途管制和耕地保護處
總體規劃處
開發利用處
所有者權益處
確權登記局
調查監測處
行政審批處
執法監察局(總督察辦)
政策法規處
辦公室

現任領導

馮金考,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書記、局長,兼任市自然資源總督察。
負責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海洋局、市林業局)全面工作。
蘇立盛,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機關內部事務、財務、審計、人事、檔案、信訪、扶貧、政務公開、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群團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財務與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聯繫市城市建設檔案館、樂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陳滄,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國土空間規劃、鄉村建設規劃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分管總體規劃處。協助局長負責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聯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中心、市規劃信息中心(市地理信息中心)、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市交通研究所)、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楊繼雄,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國土綠化、林業產業發展等工作。分管綠化和林業發展處。聯繫市林業技術推廣總站、市林木種苗站、市森林病蟲害防治站、蒼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陳元武,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海域海島管理、海洋預警預報、生態修復等工作。分管海洋管理處、生態修復處。聯繫甌江口產業集聚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洞頭分局。
陳林克,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耕地保護、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工作。分管用途管制和耕地保護處。聯繫市征地事務中心、市土地整治中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甌海分局。
張靜,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國土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等工作。分管詳細規劃處、測繪地理信息處。聯繫市城鄉規劃展示館(市城鄉規劃編審中心)、溫州生態園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
王永力,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地質礦產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長負責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分管調查監測處、確權登記局、地質礦產處、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聯繫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市地質環境監測站、永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肖曉鏘,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戴明德,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總規劃師。
協助局長負責行政審批、建設用地規劃管理修建性詳細規劃等工作。分管行政審批處、建設用地規劃處。聯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鹿城分局。
李克恩,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委委員、市自然資源副總督察。
協助局長負責政策法規、執法監察、自然資源督察、自然保護地和森林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執法監察局(總督察辦)、自然保護地和森林管理處。聯繫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市自然資源監察支隊、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泰順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黃以平,溫州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局長(支隊長)(副縣長級)。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工作。聯繫文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姜亮,溫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主任(副縣長級)。
主持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工作。聯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灣分局。
姜劍鑫,溫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執法監察局局長(副縣長級)、總督察辦主任。
主持執法監察局、總督察辦工作。聯繫浙南產業集聚區(經濟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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