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研究分析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綜合研究全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經濟社會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制訂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參與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四)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投資主管部門頒布的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審核上報審批許可權外的建設項目,審核或審批有關建設項目;安排區級財政性投資項目,綜合協調重大項目;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依法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活動,對全區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監測和分析外資利用狀況;審核或審批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文電秘書、保密檔案、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信訪、保衛、綜合治理以及黨務、人事、紀檢、監察、工資和工、青、婦、老乾、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經濟規劃股
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生產布局;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經濟類各專業(包括工業、農業、財貿、固定資產、外貿、能源等)年度計畫;匯總編制全區國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經濟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分析。編報國民經濟計畫執行情況報告;發布經濟信息;實施巨觀經濟調查研究,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分析,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規劃經濟建設重大項目布局,辦理審批和上報需上級審批許可權的經濟發展建設項目;協調解決項目報批和資金籌措等重大問題,對全區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進行跟蹤稽查;參與各有關部門做好各行業規劃,擬訂產業政策措施,提出組織協調實施意見。
(三)社會事業股
研究全區提出全區社會發展戰略和發展布局,提出社會事業與全區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目標和政策措施;匯總編制人口人力資源、教育、科技、衛生、文化、體育、旅遊、社會保險、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等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對社會事業發展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分析;編報社會事業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報告;規劃社會事業建設重大項目布局,辦理審批上報社會發展各行業的建設投資項目業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上報、安排社會發展各專項資金計畫,搞好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巨觀協調和管理。
(四)經濟體制改革股
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相關行業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的協調指導;負責對糧食行業的協調指導。
(五)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掛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擬訂國民經濟動員措施;根據軍事需要,協調政府和軍隊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編制國民經濟動員預案;配合軍隊有關部門組織國民經濟動員演練;辦理審批國民經濟動員項目;管理國民經濟動員各項經費;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會同區武裝部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