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湛江市霞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湛江市霞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領導朱衛國、傅秀棟、李志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霞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辦公地址:湛江市霞山區人民大道中14號A棟1樓 
  • 性質: 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湛江市霞山區
  • 所屬部門:湛江市霞山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朱衛國、傅秀棟、李志榮
工作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編制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編制城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市政公用信息化系統等建設、管理、維護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四)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照明行業管理工作。
(五)行使城市規劃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燃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和亂擺賣、亂占道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八)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生活噪聲污染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市建成區內亂排放生活污水和在公共場所焚燒雜物的行政處罰權。
(九)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依法對違法違規案件進行查處。
(十)負責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編制區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科技創新發展、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組織推進區城市管理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發展。
(十三)行使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下放的行政審批工作職權及履行相關管理工作職責。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朱衛國、傅秀棟、李志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信息綜合、文電處理和機要、檔案、印章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保密、安全保衛、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綜治維穩工作;負責對外聯繫與協調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的起草;協調辦理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答覆工作;負責新聞宣傳、信息報送、政務公開、統籌協調局電子政務工作;負責黨建、扶貧、計畫生育、工會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工作及制定人員考核標準和獎懲制度;負責固定資產和基建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的購置、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執法隊伍服裝及裝備購置和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罰沒款及收費上繳、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政園林股(掛數位化城市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城區市政建設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城區市政施設管理、維修、養護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城區市政計畫的實施進行協調落實;負責除市級市政設施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的中心城區快進快出的快速路和連線區與區之間的城市主幹道外,道路紅線寬度在25米以下(不含25米)的市政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包括橋涵、排水等)建設的組織實施、驗收、接收管理及維修養護工作;負責城區小街背巷建設的組織實施、驗收和接收管理,以及維護管理;負責編制城區城市照明、招牌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配合做好城區道路紅線寬度25米以下(不含25米)市政道路功能照明的驗收並負責接收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建築物、構築物立面景觀管理工作;指導城區招牌的設定工作。
負責編制城區園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不含1萬平方米)的城市公園綠地、防護綠地、風景綠地、廣場綠地、小遊園、街頭綠地等建設的組織實施、驗收和協調管理;配合做好城區道路紅線寬度25米以下(不含25米)市政道路、重要街區市政道路、小街背巷路樹及綠化帶建設的驗收並負責接收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區園林綠化管理處綠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數位化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編制城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照明等市政的共用信息化系統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區數位化城市管理技術標準、運行規範、規章制度;做好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設以及向智慧城管平台升級工作,推進城市管理數位化和智慧化;負責城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區級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含市政、園林、環衛、亮化等城市建設與管理擴展信息子系統)平台的管理;負責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實時信息的採集和處理,確定責任單位並及時派遣任務,對責任單位的處置情況進行督導;對區有關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考核。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市容環衛股
負責編制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區環衛處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推廣環衛作業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產業化。負責轄區機動執法管理工作;按上級要求完成重大活動的市容保障及其他突擊性、臨時性工作任務;協助其他中隊解決轄區範圍內重、難點問題及突發性事件。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城建規劃股
負責城區範圍內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城鄉規劃管理、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專項整治、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跨區域及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處;負責對城區範圍綜合執法工作進行巡查;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政策法規股
負責制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各執法中隊的執法活動;負責重大案件的執法工作,協調法院實施執行;負責承辦行政處罰重大案件的立案、審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和執法活動相關法律培訓;負責與相關部門在政策法規實施方面進行協調;負責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處罰非訴強制執行申請和法院實施執行中的相關銜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與司法刑事銜接工作;承辦聽證及本級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宗、執法文書的管理工作;負責“放、管、服”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擔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綜合辦理工作;組織事中事後監管標準、程式、制度及機制建設並組織實施。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督辦股
組織全區範圍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督政府辦、檢查工作;負責重大決策、重要工作的跟蹤督辦;負責本級人員及派駐執法隊伍的廉政建設、機關作風、工作紀律、執法紀律和隊容風紀的監督檢查;受理並督辦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相關舉報案件;協助紀檢、監察工作;統籌協調駐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和網上辦事大廳日常管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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