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工作考核辦法

湘西自治州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工作考核辦法是為將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推進工作深入開展,結合實際,特制訂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西自治州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工作考核辦法
  • 發布單位:湘西自治州
一、考評機構
全州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工作考核評比由州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為“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州政府督查室、住建、文化、財政、環保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按照公正公平、實事求是的原則實施考評。
二、考評範圍及對象
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抽調相關小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以州人民政府名義統一對全州八縣市、區人民政府進行考評。
三、考評內容
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圍繞“傳統村落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衛生條件得到有效改善,具備基本的防災避險能力,建立起較為完善的保護管理機制”目標,分年度確定工作重點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如下:
1、傳統村落信息採錄:按照“一村一檔、分類保護”的要求,是否對照村落基本信息、傳統建築、歷史文化遺產、人居環境等內容,開展傳統村落資源調查和音像資料採集、整理、保存,是否建立相對完善的傳統村落信息檔案。
2、傳統村落規劃編制: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是否編制完成保護髮展規劃。
3、傳統村落保護髮展項目建設:列入中央財政支持範圍的傳統村落是否按規劃實施項目建設,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4、保障措施情況: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定期研究等是否按要求落實到位,長效管理機制是否建立健全。
四、考評方法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評,採取“聽、查、看”等方法進行檢查驗收,實行定期督查、半年通報、年終考評制度。
聽:聽取被考核單位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主要包括任務完成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內容。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要說明原因並提出整改措施。
查:查閱被考核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相關資料,主要包括工作計畫、會議記錄、工作過程記錄、自查自評資料、檢查報告、工程驗收報告、工作總結等。
看:查看被考核單位相關工作任務完成結果、項目現場,核驗工作落實的實際情況。
半年和年底,縣市人民政府對所承擔的指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自評,撰寫自查自評報告和填寫自評分表格,按要求報州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考評計分
依照考評細則(詳見附屬檔案2),對各個項目進行現場考核評分,扣分以項目分基數為準,扣完為止,不實行倒扣。考評分上、下半年兩次進行,上、下半年考核得分之和為全年考評得分。
六、考評運用
將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納入州人民政府對縣市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內容,對排名前三名的縣市給予通報表彰,並將年終考評成果作為“以獎代補”資金的重要依據。全州每年評選1-3個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示範村,給予一定的財政獎補。年度考核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的,給予通報表彰;對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縣市人民政府給予通報批評或約談,其中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七、考評要求
(一)考評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嚴肅紀律,嚴潔自律,不得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二)對居民投訴、媒體曝光、領導交辦問題,考評組要及時核查屬實後納入考評,並督促整改到位。
(三)突出挖掘典型。在考核過程中,要突出挖掘特色民居保護整治工程的精品和典型,進行重點推介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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