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農業普查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農業普查的通知》是2015年湖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農業普查的通知
  • 發布單位:湖州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農業普查的通知》(浙政發〔2015〕29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市第三次農業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農業普查是全面了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主要是為了查清農業、農村和農民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模化經營和產業化發展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民生活新變化。開展農業普查,對於科學制定“三農”政策,促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對象和範圍
  第三次農業普查的對象是我市境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
  普查的行業範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內容和時間
  按照全國統一部署,我市第三次農業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6年度資料。
  四、普查組織和實施
  第三次農業普查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最佳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
  市政府成立湖州市第三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和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普查工作中涉及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市委宣傳部和市文廣新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市發改委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規模經營農業和農業生產單位普查等事項,由市農業局、市林業局負責和協調。其他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湖州開發區、太湖度假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本地區普查工作,及時解決普查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困難和問題,各縣區有關部門要立足本職、加強協作、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要成立普查機構,從鄉鎮(街道)、村(社區)幹部中選調現場組織和調查人員,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級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並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有序開展。
  五、普查經費保障
  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政府分級負責,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並根據普查工作的需要及時撥付,確保到位。各級政府要幫助普查機構落實辦公場地,配備相應工作設備,為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創造良好條件。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嚴格做到依法依規普查。所有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地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各級統計機構和監察機關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確保普查任務落實到位。普查取得的農戶和單位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單位和部門對普查對象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所獲取的普查對象個人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要做好普查資料管理、開發和共享,發布普查數據必須經上一級普查機構核准。
(二)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充分利用自主衛星資源,準確測量主要農作物的時空分布,查清現代農業生產設施狀況;廣泛使用智慧型手持電子數據採集設備,建立普查數據聯網直報系統,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
  (三)全面加強宣傳引導力度。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主動向新聞單位提供情況。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湧現出的典型事跡,報導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為順利開展普查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屬檔案:湖州市第三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附屬檔案
湖州市第三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楊六順
  副組長:龔丁(市政府)
梅梓華(市統計局)
杜方林(國家統計局湖州調查隊)
 成員:何元慶(市委宣傳部)
姚紅健(市農辦)
李紅英(市發改委)
張向陽(市財政局)
吳建英(市民政局)
龔西征(市國土資源局)
章瑛嬰(市水利局)
許建紅(市農業局)
唐建平(市林業局)
俞棟(市司法局)
曹燕鳴(市文廣新局)
閔新華(市統計局)
酈歡欣(國家統計局湖州調查隊)
胡勤(市統計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閔新華兼任辦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湖州軍分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各民眾團體,各民主黨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1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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